第16部分(第2/4 頁)
姓,老百姓就不承認你。老百姓不滿意,不擁護,不支援,你就幹不下去。以前,我們都是對上負責的,現在也要對下負責了。當然,對上負責、對下負責是一致的,因為黨就要求你對下負責。
這當然很對。不過民主測評也好,差票超過三分之一就要下課也好,都只是事後監督。那麼事前呢?事前豈非更應加強監督,小心謹慎,以防用人失察?要知道,一個領導幹部不稱職,人民群眾不滿意,雖然可以用民主測評的方式請他“另謀高就”,但畢竟是“亡羊補牢”。耽誤的時間,耽誤的工作,可是補不回來了。實際上,對於幹部的管理來說,任用遠比考核重要。在這個問題上,新都區又有什麼創造性的作為?
這就必須弄清楚另外兩件事:全委票決和公推###。
。。
鳳凰涅槃(1)
麻渝生侃侃而談:
我們在新時期的歷史使命就是放棄自己的部門利益
2005年8月18日,新都區委接待室。
新都區委常委、組織部長麻渝生讓我想起了兩句詩:“諸葛一生唯謹慎,呂端大事不糊塗。”這位基層幹部穩重沉著,毫不張揚,說話不多但很有分量。麻渝生說,他是30多年黨齡的老黨員,又長期從事組織、紀檢工作,深受黨的教育和培養,也一直在思考很多問題,比方說,我們黨將走向何方,如何防止東歐、蘇聯那樣的鉅變,說到這裡,他停頓了一下,說這也許不該是他考慮的……
我說哪裡,天下興亡,匹夫有責。
麻渝生說,當然我們可能是杞人憂天了。我還思考:組織部門的歷史使命是什麼?如果說改革就是一場革命,那麼首先應該革誰的命?我是把這些問題都想清楚了,才和仲彬書記一起來推進新都基層民主建設的。
這就太好了!不過新都區基層民主建設的總體情況,我已經和李仲彬談過了,現在很想聽麻渝生專門談談全委票決的事情。
麻渝生說,全委會票決這個事,是不能就事論事的。如果單講票決,就講不到位。實際上它是整個基層政治體制改革當中的一環。這個過程從2001年李仲彬同志提出“陽光政府”理念以後,就起步了。到2003年,仲彬書記提出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一系列想法,我們組織部就按照這種想法來操作,來貫徹執行。最初是在學校公選校長。它不是現在公選校長的一般意義,也不是後來我們###校長的模式,實際上是公開選拔和直接選舉兩種模式結合在一起的雛形。後來又推進到###校長和公推###書記。這樣一路實驗下來,到2003年12月7日,就公推###了第一個鎮黨委書記——木蘭鎮黨委書記;2004年上半年,又在三十幾個行政村試點的基礎上,對299個村的黨支部書記進行了差額###。隨後我們分四批,到今年3月為止, 11個鎮的黨委書記全部實行公推###。鄉鎮這一塊幹部的任用,已經是全新的模式了。
我問,是不是到了這個時候,機關、部門幹部的任用就成了問題?
麻渝生說,是。按照過去常規的幹部任用方式,有許多現實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沒有辦法解決。一個最為突出的問題是跑官要官,眼睛向上,跑“部”前“晉”。這個問題不解決,後患無窮。正好當時也遇到了一個難題。2003年上半年,市上給了我們3個助理巡視員的名額。按照常規的做法,是組織部先提出方案,透過考察,提出建議,上會透過以後,就可以上報。但當時的情況,是隻有3個名額,卻有14人符合條件,你說報誰,又不報誰?讓我們組織部來判斷,確實很難。仲彬同志也剛當書記,他就決定在全委會上票決。根據我的觀察,仲彬同志是想透過這件事情,來推進接下來要實施的一系列改革。其實幹部的任用,中央和中組部是有規定的,應該在常委會上票決,縣以上的主官要全委會票決,全委會閉會期間,需要徵求委員的意見。像我們這樣,既是全委票決,又是差額票決,票決的還是助理巡視員的上報人選,這樣的事情,中央沒有具體規定,也沒有人這麼做過,我們算是第一個吃了螃蟹。
我說,但是你們卻做了一件具有開創意義的事情。
麻渝生說,這個確實具有很重要的意義。從這以後,我們逐步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換屆後任命的20個局長,我們都進行了票決。接下來我們取消了書記辦公會,常委會也只是討論議題,由全委會來討論和決定全區的重大事項。我們的幹部任用也都在全委會上進行票決了。
這就又邁出了一大步。因此我急於知道他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