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第2/4 頁)
恪已雙目失明,但他決心靜下來好好做一番學問,並把自己的書齋取名為“不見為淨之室”。
1953年,中國科學院院長郭沫若函請陳寅恪任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歷史研究所第二所長。在他1953年12月1日的《對科學院的答覆》裡,提出就任所長的兩個條件。第一條:“允許中古史研究所不宗奉馬列主義,並不學習政治。”第二條:“請毛公或劉公給一允許證明書,以作擋箭牌。”並說:“其意是,毛公是政治上的最高當局,劉公是黨的最高負責人。我認為最高當局也應和我有同樣看法,應從我之說。否則,就談不到學術研究。”遂不能就任。仍任教於中山大學。
鄭天挺說:“陳寅恪為教授之教授,其授課多有學者、教授聽講。陳講元白詩,第一課是《長恨歌》,首先講的是楊玉環是否以處女入宮。時有著名話劇導演賀孟斧客居成都,久聞陳大名,想去聽課,聽說第一課講處女問題,以為無聊,而罷聽課之念,實不知陳以次帶出唐朝婚禮制度,實極重要的事情。”
陳寅恪曾講授元白詩證史課程,以詩證史。中山大學一名叫劉隆凱的學生,也曾聽過陳寅恪的“元白詩證史”一課,他根據自己的課堂記錄,把陳寅恪所講的內容整理出來,於是世人得見陳寅恪“以詩證史”的研究方法。如陳寅恪曾考證唐代大詩人白居易《琵琶行》中“琵琶女”的年齡。詩中寫道:“弟走從軍阿姨死,暮去朝來顏色故。門前冷落車馬稀,老大嫁作商人婦。”陳寅恪以此為據進行考證:“古代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已是男女婚娶的最後年齡了。過了這個界限,便是老大了。像崔鶯鶯,貞元十六年才十七歲,以後結婚也在二十歲之前;韋氏,在貞元十八年結婚時正是二十歲,若再不出閣,也就難了,她比崔氏大一歲。”詩中又云:“十三學得琵琶成,名屬教坊第一部。曲罷常教善才服,妝成每被秋娘妒。”陳寅恪說:“看來,唐代女子與人應酬是在十三歲。杜牧《贈別》:婷婷嫋嫋十三餘,豆蔻梢頭二月初。春風十里揚州路,捲上珠簾總不如。——秋娘,是貞元十五年白氏中進士時長安最負盛名的倡女。白氏淪落江州,感念昔日之遊,乃取於詩中。有人以為是杜牧詩裡的杜秋娘,謬極。假定琵琶女貞元十五年是十三歲,那麼,到元和十一年,她在潯陽江頭應該是三十歲了。她嫁商人不會太久——商人重利輕別離,前月浮樑買茶去——茶商在長安領了專賣券,同時娶了琵琶女,再到產地買茶,蜜月裡就離開了新婦。可以說,元和十年,琵琶女二十九歲時,弟走從軍,不久,阿姨又死了;再過年餘,她三十歲時才嫁,真可謂——老大——了。”陳寅恪還以此考證出這個三十歲才嫁的琵琶女是西胡種,與商人是同居關係,不是正式結髮夫妻,等等。
文革中,一批曾聽過陳寅恪元白詩證史課程的中山大學歷史系學生,開始撰文向這位昔日的導師發難。其中一文也提到了關於“琵琶女”年齡地考證,文中說道:“陳本人從來不學習馬列主義,也不相信馬列思想,而是以資產階級厚古薄今的治學態度,對封建階級的史書古籍作了一些繁瑣考證。他對一些鄙瑣不堪的小事體和舊社會的達官貴人,王妃妓女特別感興趣,如楊貴妃身體是胖是瘦,體重幾何,入宮以前是不是處女,等等。他還特別考證出‘楊貴妃和安祿山之間究竟發生過關係沒有,以及皇帝穿的龍袍是刺著五個爪的龍,大臣穿的蟒袍是刺著四個爪的龍等’。他還厚古薄今地講一些陳詞濫調,搞一些無聊的考證,如講《鶯鶯傳》時,鶯鶯是‘如何把淡妝短眉變為濃妝細眉’;講到白居易的《琵琶行》時,居然考證出了那個在船頭猶抱琵琶半遮面的商人婦,祖籍何處,什麼人種,什麼年月、什麼歲數入的妓院,在長安屬第幾流妓女,何時退居二線,何時嫁與做何生意的商人,屬於二房還是三房,是婦人還是妾身,等等。”從此文可以看出陳寅恪先生的博學和為學態度。
陳寅恪原攻比較語言學,通曉多種文學,為他從漢文以外蒐羅史料以治史,提供了較大的方便,他繼承了清代乾嘉學者治史中重證據、重事實的科學精神,又吸取西方的“歷史演進法”(即從事物的演化和聯絡考察歷史,探究史料),運用這種中西結合的考證比較方法,對一些資料窮本溯源,核訂確切。並在這個基礎上,注意對史實的綜合分析,從許多事物的聯絡中考證出關鍵所在,用以解決一系列問題,求得歷史面目的真相。他這種精密考證方法,其成就超過乾隆嘉慶時期的學者,發展了我國的歷史考據學。
對藏學、突劂學研究,陳寅恪從不輕下斷語,總以嚴謹的科學態度進行判別,不違駁事實。他是一位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