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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聞訊哭之甚痛。
【掛冠】
1917年7月3日,蔡元培在北大發表熱情洋溢的就職演說的餘熱未散,就向黎元洪總統提出辭職了,措辭委婉,但動因沉鬱,是為抗議張勳復辟。
1918年夏,北京各校學生,曾為“中日防敵軍事協定”問題,結隊遊行,向總統府請願。當北大學生出發時,蔡元培曾力阻,但未果。蔡元培因此引咎辭職,經慰留而罷。
1919年5月8日,五四運動爆發後,蔡元培為抗議政府逮捕學生,於5月8日提交了辭呈。並於9日悄然離京赴天津,隨即南下上海、杭州。離京前,他曾留下一則《啟事》,10日即在《北京大學日刊》刊出,他寫道:“我倦矣!‘殺君馬者道旁兒’,‘民亦勞止,汔可小休’,我欲小休矣。北京大學校長之職,已正式辭去,其他向有關係之各學校、各集會,自五月九日起,一切脫離關係。特此宣告,惟知我者諒之。”這次辭職引發廣大師生挽蔡大行動,而且鑑於政府對於留蔡無表示,5月13日,北京各大專學校校長於5月13日向政府齊上辭呈,支援蔡元培。
北京大學因提倡“新文化”、“相容幷蓄”,常招致“國務院”、“參議院”等衙門的橫加干涉。蔡元培非常氣憤:“思想自由,是世界大學的通例。……世界哪有這種不自由的大學麼?還要我去充這種大學的校長麼?”1919年6月15日,蔡元培發表《不肯再任北大校長的宣言》,宣稱中國現代大學的三項基本原則:第一,大學應當是獨立的和自主的;第二,大學應當具有思想自由和學術自由;第三,大學學術與思想自由需要相應的自由的社會政治環境。“我絕對不能再做不自由的大學校長。”讀完乃掛冠而去。
1923年1月17日,蔡元培再度憤而辭職,次日他在《晨報》刊發的辭去北大校長職務宣告,區區七十餘字,卻如洪鐘大呂:“元培為保持人格起見,不能與主張干涉司法獨立、蹂躪人權之教育當局再生關係,業已呈請總統辭去國立北京大學校長之職,自本日起,不再到校辦事,特此宣告。”
蔡元培這次憤而辭職,緣於“羅文幹案”。羅文幹清末留學英國,獲牛津大學法學碩士學位,歸國後長期任職於司法界,時任財政總長,是北大法科兼課講師。當時的直係軍閥和部分官僚政客們一手製造了“羅文幹案”,控告羅文幹貪汙受賄,脅迫黎元洪下令逮捕羅文幹;羅文幹第一次被捕後因證據不足宣佈無罪釋放,但新任的教育總長彭允彝卻在內閣會議上提議“再來過”,結果羅文幹再次被捕入獄。於是蔡元培憤怒了,他尤其對“頂頭上司”、教育總長彭允彝的卑汙人格憎惡萬分,於是毅然提交辭呈,以示恥於為伍,並毫不留情地抨擊了軍閥政客們的所作所為,說“數月以來,報章所記,耳目所及,舉凡政治界所有最卑汙之罪惡,最無恥之行為,無不呈現於中國”,“國人十年以來最希望之司法獨立,乃行政中樞竟以威權干涉而推翻之”,“元培目擊時艱,痛心於政治清明之無望,不忍為同流合汙之苟安,尤不忍於此種教育當局之下支援教育殘局,以招國人與天良之譴責”,言辭之激烈之痛切,是歷次辭呈之最。在他的辭呈以及隨後的宣告中,關鍵詞是很清楚的,那就是“蹂躪人權”。
1月21日,蔡元培起草了《關於不合作宣言》,刊發在1月25日的《申報》上,其中說到:“止見他們一天一天的墮落:議員的投票,看津貼有無;閣員的位置,稟軍閥意旨;法律是舞文的工具;選舉是金錢的決賽;不計是非,止計利害;不要人格,止要權利。這種惡濁的空氣,一天一天的濃厚起來,我實在不能再受了。”“國務員匆匆的提出再議的請求,又立刻再剝奪未曾證明有罪的人的自由,重行逮捕。而提出者又並非司法當局,而為我的職務上天天有關係的教育當局,我不管他們打官話打得怎麼圓滑,我總覺得提出者的人格,是我不能再與為伍的。”
蔡元培的“不合作主義”曾引起胡適的感慨,認為“在這混濁黑暗無恥的國家裡,在這怯儒不愛自由的民族裡,蔡先生的不合作主義是不會成功的”。
【明論】
蔡元培說:“大學者,‘囊括大典,網羅眾家’之學府也。”
蔡氏在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提出以美學代替宗教,第一個倡導以白話文取代文言文。蔡元培在1919年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發表的演講中說:“我敢斷定白話派一定佔優勝。但文言是否絕對的被排斥,尚是一個問題。照我的觀察,將來應用文,一定用白話,但美術文,或者有一部分仍用文言。”
為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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