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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現實社會的荒誕可笑,表達自己的詩人之思。《這傢伙》以第三人稱述己事,不受第一人稱行文記事時的羈絆約束,顯得佻跌宕,嬉笑甚至怒罵也就是順乎自然的事了。“這傢伙瘦得像一條老豇豆懸搖在秋風裡。別可憐他,他精神好得很,一天到晚,信口雌黃,廢話特多。他那鳥嘴1957年就惹過禍了,至今不肯噤閉。自我表現嘛,不到黃河心不死!”接下來便嬉笑地證明“說他是詩人,我表示懷疑”,“真他媽的見鬼!我相信年輕人決不願意讀他的詩。歷史將淘汰他,無情地!”這樣的文章,倘若以第一人稱寫來,就會變得滑稽與矯情,虛造之筆溢諸紙墨,撲人眉宇。但使用第三人稱確有出人意表的效果,又有說部的善置懸念,還將自己從單一的主體中分裂出來,以客體的身份觀照自己,此乃識人及為文之“分身術”:“這傢伙最怕我。每次去看他,他都躲入鏡子,和我對罵,就是不敢出來。”
笑可笑,非常笑:流沙河片論(2)
阿根廷小說大師博爾赫斯好為弔詭之文,善創神秘之章,喜弄分身之術,樂玩敘事圈套,潛泳於古今玄妙之事,浸潤於莫比烏斯圈的“自咬”。博氏喜讀《莊子》,何嘗沒有莊周夢蝶的自我“物化”之感,因而有《博爾赫斯和我》、《另一個我》、《兩個博爾赫斯的故事》諸文,既似小說亦像隨筆,模糊了文體疆界,取得詼諧佻而又讓人深思的效果。流沙河的“我去看他,他都躲入鏡子”,也只有如此,“我”才能夠看得見“他”,“我”並不完全是我,也有可能是“他”。如是觀之,自嘲何嘗不是他嘲,反之亦然,此乃笑天笑地,笑古今一切可笑之人,包括自己。古人乃至今之落後民族的“臨池一照”,以及自此之後發明的鏡子,均是人類認識自我的進步。鏡子的照鑑功能,正是人類得以窺視自我、認識自我、反省自我的工具,儘管這種“認識”還不免落入皮相的窠臼,但人類自此會減少些許闇昧與自大,認得自己的可憐渺小,“這傢伙最怕我”,“和我對罵,就是不敢出來”。但如果有人據此斷言流沙河的自我調侃取法乎西,那就未免太過草率,我們只是說文化上的不同之同,開人眼目而已。吾國曆代幽默笑話、反諷自嘲甚多,且不說東方朔、紀曉嵐諸輩的詼諧冷趣,就是在許多古代文人騷客的“自為墓誌銘”、“自題小像”裡也不乏像《這傢伙》的自我貶損和風趣,這就是說流沙河的“這傢伙”不免受歷史上諸多前輩“傢伙”的直接沾溉。戲曲家鍾嗣成曾誇張自己的醜是“有朝一日黃榜招收醜的,準擬奪魁”(《一枝花·自序醜齋》套曲),畫家徐渭自汙是“龍耶豬耶”(《自書小像》),思想家李贄謂自己“其性褊急,其色衿高,其詞鄙俗,其心痴狂,其行率易”(《自贊》),文學家張岱說:“功名耶落空,富貴耶如夢。忠誠耶怕痛,鋤頭耶怕重,著書二十年耶僅堪覆瓿。這人耶有沒有用?”(《自題小像》)詩人流沙河說:“有喝倒彩的,有鼓反掌的。這老傻瓜,他還洋洋得意,站起身來頻頻鞠躬。我真替他臉紅!”(《這傢伙》)
這實足的自我貶損裡透露出非比尋常的傲岸不群、深切的孤憤以及無奈的自嘲,也可說是對社會變相的批判與宣戰。鯁骨之言以嬉笑之語出之,更能獲得出人意表的效果,讓人銘記在心。正如法國著名喜劇作家莫里哀所說:“一本正經的教訓,即使最尖銳,往往不及諷刺有力量;規勸大多數人,沒有比描畫他們的過失更見效的了。惡習變成人們的笑柄,對惡習就是重大的致命打擊。”(《偽君子·序》)流沙河已經在“文革”時經歷過無盡的汙辱和被動的自罵:“各位革命群眾:我是大右派分子流沙河!我有罪,罪該萬死!死了餵狗,狗都不吃!”從這樣的人間地獄活命出來,還有什麼不能嬉笑怒罵,調侃反諷的呢?!自然能主動地看到自我的渺小,進而調侃戲謔,非心理健康,歷盡滄桑,看透世相,洞察人生,佻善謔莫辦,如此才知道自己原系一“傢伙”耳。
二
林語堂先生說:“歷史上任何時期,當人類智力能領悟自身之虛空、渺小、愚拙、矛盾時,就有一個大幽默家出世,像中國之莊子,波斯之喀牙姆(Omar Khayyam),希臘的亞里士多德。”(《吾國與吾民·幽默》)流沙河亦是在識得我們人類自身渺小愚拙和現實社會的可笑後,才以幽默譏刺的文章諷世的,亦系一幽默大家也。沐改革開放之風,80年代中後期,西方各種思潮風湧而來,眾多主義加入社會對文學的大合唱,批判反省及理性的啟蒙,雖然泥沙俱下,魚龍混雜,然聲音相對多元,一時蔚為大觀。稍後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文化的聲音愈加萎縮,社會批判的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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