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四章 新風起時動微末(第2/2 頁)
道多少次了。反正就連增設稅曹和治安曹嚴格來說也屬於更改官制,所以,反對者反對的不是改官制,而是重新劃分利益。
四月,陳佑推動完成了兩件大事。
首先是正式發敕組建渤海海軍,軍營設在登州州治蓬萊縣,以知登州事、登州團練使寧強為渤海都監。
陳佑這邊,丁驍任渤海海軍都指揮使,是寧強的副手。另外還把寧強點名的舊部——洞庭水軍副都指揮使孫純風調去擔任副都指揮使。在陳佑安排中,等寧強調走,就讓這個孫純風接班。
造船廠還在建,幾位負責整體規劃的老船工已經帶著徒弟從吳越國啟程趕往登州,其餘船工要麼從其它船廠調人,要麼就在本地招收。如果所有材料都直接購買,大概能在七月份開工建造第一艘戰船。
第二件大事則是陳家工坊有工匠成功改進水碓,使得這種用來舂米的機器可以用來鍛錘金屬。
雖然還有體積龐大、壓力較小等不足之處,但已經可以應用於實踐,接下來就是慢慢最佳化,以縮小體積、增加壓力。
親自觀摩了新式水硾的操作展示後,陳佑先是在書院中為這個團隊親自頒發獎牌、獎金,之後安排人手四處遊說,使得軍器監、將作監等需要處理大量金屬的地方從他這邊採購新式水硾。
同時,他意圖藉此機會推動《專利法》,只要有利可圖,自然會有人研究一些稀奇古怪的東西。
可惜這件事涉及的利益方較多,最終只是下了一道《釐定機械技術專利詔》。
要求各地衙門保證機械發明人的專有利益,即登記在冊的機械,自登記之日起五年到十年之內,所有售賣該機械的商戶都要把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十的利潤交給發明人。
怎麼確定時效和利潤額度,沒有規定;怎麼保證各地衙門保質保量地執行這份詔書,沒有規定。
簡而言之,發明人能不能靠自己的發明拿到錢,得看豪富權貴的良心。
沒準辛辛苦苦發明出一件好東西,等你到衙門登記的時候,你會發現:誒!這東西其實不是你發明的,而是當地一家大戶或者好幾家大戶子弟發明的!
神奇吧?
不過萬事開頭難,只要起了個頭,就有完善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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