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合理利用規則(第2/2 頁)
造成坎貝爾失誤。
在兩個人的肉體碰撞中,坎貝爾憑藉更好的狀態和力量,把佩爾多一步步的往籃下逼。艾弗里約翰遜剛剛準備放開斯瑞特過來包夾,但是斯瑞特這個時候卻開始朝左側底線附近跑去,無奈,艾弗里約翰遜只得緊緊地跟上去,大衛羅賓遜也不敢放開對迪瓦茨的防守,因為根據馬刺的技術分析師的資料,在趙哲上任以後,迪瓦茨的三分球雖然投得不多,但是居然有高達41%的命中率。而佩爾多的腳步防到外線?拉倒吧。所以鮑勃希爾也不得不讓羅賓遜放棄自己在籃下的巨大優勢跟著迪瓦茨。
坎貝爾見馬刺的其他人都被牽制了以後,就加速朝左側踏出了一步,待佩爾多開始移動時,坎貝爾忽然往右轉身,這是的佩爾多已經跟不上他的節奏了,他只能徒勞的用手拉了一把坎貝爾,佔據主動的坎貝爾雖然被佩爾多的動作干擾了一下,但是他還是在肖恩·埃利奧特還沒有來得及包夾的時候就已經出手投籃了。籃球在籃筐上蹦蹦跳跳了好幾下才不甘的落入了網袋中。同時裁判的哨聲響起,佩爾多拉人犯規,進球有效,坎貝爾加罰一次。
坎貝爾加罰也進。
在這個時代實際上像迪瓦茨這樣的中鋒是很奇葩的,因為這個時候的nba,中鋒和大前鋒的攻擊範圍基本上就是在籃下。但是由於趙哲要求迪瓦茨去三分線外面,41%命中率的三分球威脅,再加上羅賓遜又是對位者,所以羅賓遜不得不跟著迪瓦茨出去外線,把坎貝爾扔給了佩爾多一個人。這個年代的防守就是這麼坑爹,哪怕迪瓦茨沒有三分球,如果羅賓遜不跟上迪瓦茨都有可能會被吹罰“illegal defense”。這也是趙哲合理利用規則的一個方面。
所謂“illegal defense”(非法防守)可能很多人並不是太瞭解這個規則,nba有兩種非法防守規則。現在也就是90年代的這種是對攻擊方有利,也就是禁止聯防(區域防守)。而新的那種是2001年才開始執行的規則,則限制了防守者在沒有防守任何人的時候呆在禁區的籃下(即防守三秒)。90年代的基本規則實際上就是球場非聯防情況下的防守陣形合理化與否的判斷要點。
現在的NBA規則要求球隊進行人盯人一對一的防守,這就意味著每個在場上的球員必須防守一名對方球員。你可以對一名球員(持球者)進行包夾然後迅速回位到你原本防守的球員身邊,但是你不能呆在兩個球員中間誰也沒防,否則就會被吹非法防守了。
這也就是說,一個球員要麼包夾要麼防一個對方球員,不能假包夾,也就意味著,進攻一方的進攻陣型很大程度上會影響防守一方的防守陣型。反過來說也就是說,你不能一直站在禁區裡誰也不防。後世很多球迷都認為現在的nba沒有防守三秒,所以在這個時代籃下都堆滿了人,實際上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你不能離開你的對位人太遠,就比如現在如果迪瓦茨離開了籃下去了三分線,羅賓遜就不能不跟出去。
如聯防規則所描述的那樣,唯有聯防中才有可能存在對於非持球球員的包夾行為,而現在的nba還沒有允許聯防之前,所有對於非持球球員的包夾行為均可視作非法防守。具體判斷基本上是隻需要防守方球員任何一名(如大衛羅賓遜)找不到自己的對位球員(如迪瓦茨),這樣的情況下,就可以視作對於另外一名進攻球員(如坎貝爾)的包夾已經產生,而且無論這個包夾是有意或者無意形成,均可以吹罰。
因為合理的利用了這個規則,這個時代的公牛才這樣所向披靡,因為他們擁有一個偉大的球員邁克爾·喬丹,菲爾傑克遜現在的三角進攻實際上就是經常把喬丹放到球場的一側,把其他人放到球場另一側。這就把比賽變成了一對一的單挑。
論單挑?好吧,喬丹:“我不是針對誰,我是說,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
儘管這樣的規則可以成就很多巨星級別的球員,但是也導致比賽也相對單調了很多,觀賞性當然和團隊籃球相比有所欠缺。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了2001年聯防變得合法時,單打就變得難多了。兩人配合,擋拆大個順下或是擋拆大個提上跳投,就變得比單打更流行了,因為當你在一側單打時,對方防守可以整個向單打一側壓迫和傾斜,迫使明星球員一打二打三或是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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