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八筆吏書賤體字(下)(第1/3 頁)
適侍立一旁,看著墨子在地上畫著橫豎撇捺。
此時的文字有些扭曲,橫平豎直不以為美,墨子的手縱然常年勞作有力,寫起來還是有些疲憊。
等畫完了一個捺後,回身問道:“一共幾種?”
將木棍遞給適,適低頭又補完了其餘幾筆,回道:“先生,共有八筆。唐漢先生稱之為點、橫、豎、撇、捺、提、折、鉤。”
邊說著,便將這八筆寫在了地上,最終化為一個永字。
一字,八筆俱全。
漢字是二維文字,這八筆就是漢字的字母。
但這八筆“字母”不是一維直線排列的,而是在一個方塊內形成了二維的字,讀音又由這些筆畫所構成的詞根來決定。
適此時寫的這些文字,源於秦字,又最終在漢晉演化完成,是凝聚了諸夏千年智慧的產物。
論及成熟,肯定是比現在的各種篆字、金文要成熟。書寫起來更方便,學起來也更容易。
適說是一人所改,借用最輝煌的漢唐之名。
但歸於一人,仍舊驚世駭俗。
墨子順著適的手,重新寫了一遍那八筆,點頭道:“是,確是八筆。八筆可寫萬字。你學會這麼多字,用了幾年?”
適沒有正面回答,而是說道:“先生,我在村社半年,最聰慧的孩子認識了百五十字、會寫六七十字。”
“了不起!”
墨子大聲稱讚,毫不吝嗇。
半年時間,聰慧的孩子竟然能認識百字,可謂難得。也可以證明這東西學習起來確實比他所熟悉的那些文字容易。
墨者之中很多人文化水平不高,學那些竹簡上的字,可謂是難上加難,有些人學了數年仍舊不過認得百餘字,寫字的時候還是會寫錯、或多或少。
此時已經有墨,但是寫字還是用蘸籤。
毛筆當然不是傳說中蒙恬做出的,但最早出土的文物也要到戰國中後期的古墓中,此時距離三家分晉正式戰國尚有兩三年,主流書寫還是用蘸籤。
適用之前的兔子毛曾做過幾支小毛筆,用來教人蘸水在石板上寫字。
此時讓墨子稍等,自己去村社房中拿出那兩支簡單的木頭和兔毛做成的粗製濫造毛筆,拿出了教孩子寫字用的河中沖刷平整的小石板。
將石板和毛筆遞給墨子後,稍微解釋了一下。
墨子心道:“《詩》中曾說,未雨綢繆。適就是這樣的人啊。他說的草木之帛,此時我還未看到,他也沒有做出。但他做出的毛筆,難道不就是為了《樂土》中所唱的草木之帛嗎?”
此時沒有紙,但是有絲帛。
在絲帛上寫字,這毛筆定然方便。
至於那些學會寫六七十字的孩子,讓他們在木簡上寫字或許還難,可既然在石板上學會了寫字,一旦草木之帛出現,那便是未雨綢繆了。
有便能寫。
至於剛才適寫的那段加了斷句標點的話,更讓墨子確信這些標點也是好東西。
講書、講義,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如何斷句。這是教授弟子最重要的一環,也是需要浪費許多時間去背誦的一環。
如今有了這樣的標點,只需要講清楚標點是如何用的,那麼讀文字的人就不需要再有人告訴他們怎麼斷句。
此物一出,再無人敢於胡亂斷句,篡改文意。
這正是授人以漁網。
再聯想到之前適曾和他說過的……要讓天下小吏均識此字、不學此字便不可能精通小吏的種種技巧的話,墨子慨然。
這就像是在為淵驅魚,為從驅雀。
在網中的魚,根本不知道遙遠的四周已經佈滿了網,和平時沒有任何區別,仍在嬉戲遊動。
那些網離的很遠,很遠。
遠到這些魚和鳥覺察不到,以至於認為根本不存在。
但當有一天那些佈網的人收網的時候,它們才會後悔為什麼沒有在最早那些網距離他們百尺之外的時候就從縫隙中逃走。
墨子沉吟許久問道:“凡物,總有名。這字,是何名?”
適早已想到。
“先生,凡字,均可八筆。故可稱之為八筆字。”
“凡小吏,日後欲曉天志,必習此字,故可稱之為吏書。”
“凡氓隸,若將來富足,也可以學習此字,故可稱之為隸書。”
“凡下賤,若想貴不恆貴、賤不恆賤,必習此字,學而優則仕,故可稱之為賤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