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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您聽任自己的親信 不把您的合作者放在眼裡,這是不是想要把《中國》搞成個人的事業?
您可以對我的作品提出意見,但無權生殺予奪。我對您那篇報告文學,以及其他同志(主編和編輯)的作品,行使過這種權力嗎?我的小說將在不低於《中國》的雜誌上發表。對 它的最後評價,不是您,也不是我,而是讀者和時間。
我和您在政治思想上是很一致的,但是在藝術觀點、思想方法、待人接物、工作作風上差異很大。如果我們之間不能平等相待,求同存異而互有謙讓,那麼不但難以繼續合作,而 且甚至會把過去留下的好印象也毀掉。祝康樂!
後來,《瓜棚豆架雨如絲》在新創辦的大型文學刊物《文學家》上連載3期,後又由北京的《長篇小說》全文刊登。1987年11月,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出版了單行本。
2。 舒群火了
就在劉紹棠的矛盾日趨激化的時候,舒群也火冒三丈,發了脾氣。
舒群是《中國》的發起人之一。
丁玲和舒群是老關係了,他們曾經有過兩次合作,結果都是不歡而散。
第一次是1930年代末,抗日戰爭期間,為《戰地》文藝半月刊,丁玲、舒群不歡而散。1984年11月21日第一次在京編委會上,丁玲講話時說:“我剛才和舒群講了,我們三十年代 就合辦過刊物,後來吵崩了,現在又來。(舒群插話:缺點在我的多。)現在又來,也不能說不崩,但我們都會接受經驗教訓,(舒群:吵而不崩,磨而不裂。)因為都經過了很 長一段的生活經驗嘛。”
第二次是在1940年代初的延安,丁玲、蕭軍、舒群三人編輯《文藝月報》。丁玲在《延安文藝座談會的前前後後》中說:“月刊的頭兩期是三人合編的,每一期在稿件的選擇上都 有一點不同意見,我卻常常處於少數。因此在編第三期時,我就表示要退出編委……”顯然這又是一次不愉快的合作。
但是這兩次有始無終的合作,並沒有破壞丁玲和舒群兩人以後的關係。
舒群一直很尊重丁玲。1984年4月廈門大學召開丁玲創作討論會,舒群因病未能到會,特意給丁玲寫來賀信說:“你作為久經考驗的老黨員、前輩作家,從事寫作,在半個世紀以上 之久,實屬蓋世罕見鮮有;你竭盡畢生之力所貢獻於左翼文學事業、社會主義文學事業、黨的文學事業者,至為斐然赫然,佔有中國文學史的光輝地位。理當向你學習,向你致賀 致敬。”
我初給丁玲當秘書時,舒群以一個寬厚長者,教誨我要做好這個“有重要意義”的工作。他還經常給我介紹一些歷史情況,1983年4月26日對我講:“五七年批‘丁陳反黨集團’, 丁玲很會說話,保了我。她說,我和舒群關係很好,一談就沒個完,但我們談的都是文藝問題,沒有什麼聯盟。批胡風我沒有發言,批丁玲我也沒有發言,我知道這樣對我沒好處 ,升不上去。”舒群還鼓勵我每天把所見所聞記下來,將來作為文獻材料,並說:“給丁玲做秘書,有時很容易,有時也很難,這都在我心裡,不過實踐證明,丁玲同志是一個可 以處得久的人。”他的這些指點,使剛剛從事秘書工作的我,獲益匪淺。
在作家支部裡,舒群是有名的“大炮”,每次開會總是第一個發言,嗓門高,火氣大,指名道姓,仗義執言,矛頭直指周揚、張光年等。他和丁玲對於文藝界的許多事情,觀點十 分一致,常常一唱一和。創辦《中國》,舒群是倡議者之一,並提出由丁玲主編。
以上種種,很多人都不會想到,舒群竟然會又一次和丁玲鬧翻了。
事情起於1985年3月16日,丁玲去桂林的前兩天。那天中午,舒群打電話到木樨地找丁玲。陳明接聽,話筒中,舒群的嗓門很大,對第一期《中國》編輯費發放有意見,他說,有的 人竟拿了四百多元編輯費,有的人沒幹活也給了錢,有的人幹了活卻沒有給錢,明顯的分配不公!陳明聽完,沒有告訴丁玲,怕她生氣著急。他們就要去廣西了,他想把這件事撂 一下,等回來再詳細談清楚。但是到了晚上,雷加、曾克、牛漢幾個人紛紛打來電話,說舒群為編輯費問題給他們打了電話,大發脾氣。丁玲聽了,心裡想,怎麼一波未平,一波 又起,而且竟然會是舒群呢。
第二天上午,舒群又打來電話,約陳明、曾克、牛漢到他家裡去,要當面陳述意見。
原來舒群的意見也蓄積已久了。他說:編輯費問題是一個導火線,《中國》還有其他一些問題,為時已久,實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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