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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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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但願不用再說

本書收錄的,是2008年以來陸續寫作和發表的部分文字。部分而已,不是全部。粗粗歸置一下,林林總總,竟有十輯之多。總體上看,雞零狗碎,雜七雜八,不成體統。但敝帚自珍,不免結集之想。承蒙廣西師大出版社不棄,願以付梓。既然如此,那就姑且以這《公民心事》,權當《書生傻氣》的姊妹篇吧!

不過這樣一來,恐怕又會得罪人。因為這些文字,大多因時因事,有感而發。牽涉到具體的事件和人物,幾乎是無法避免的。這在某些人看來,純屬“多管閒事”。但在我,卻是“不能不說”。倒不是以“公共知識分子”自居,也不是因為某種使命感。抱歉,我還沒有那麼崇高,只不過有時忍不住。如果哪天能忍住,沒準就不再說了。因此,請某些“看不順眼”的三流小文人放心,我不會說個沒完。

但是,公民關心社會,是天經地義的。工人、農民、企業白領、機關幹部,都有權利以公民的身份,發表自己的意見,學者也一樣。而且,只有當我們每個人,都能對各種社會問題暢所欲言地各抒己見時,一個具有現代性的公民社會,才真正建立起來。

在這方面,知識界其實更應該有自己的責任和擔當。換言之,知識界更該不斷地言說。說什麼?公民社會不能沒有的那些東西,比如公民權利、民主意識、文明秩序、核心價值,比如自由、理性、人權、法治,比如無罪推定、程式公正、遊戲規則、言論自由,比如公權力的限制和私權利的主張,等等。這些,便都是本書所要說的。

這當然沒什麼了不起,也難免有人不屑一顧。是的,卑之無甚高論,不過常識而已。但可惜,這些講常識的話,一直有人願意聽。收入本書的文章,在新浪部落格貼出以後,點選大都超過十萬人次,甚至多達三四十萬。比如用作本書各輯標題這十篇:《歲末的雪,或者血》,103949;《捨得一身剮,大俗成大雅》,115548;《遠逝的雷聲》,141426;《三國:鴉片還是香菸》,142278;《我們為什麼不認錯》,277397;《理想何時不再讓人心酸》,339094;《中國:讓人尊敬並不難》,350429;《我不是“公共知識分子”》,382506;《問題是個問題》,412483;《知道我是誰嗎?我是公民!》,486504。“票數”最高的,正是“公民”。

顯然,這就只能說明,我們現在還需要這些常識,也還需要有人來說,甚至必須“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如果某一天,這些話不再有人感興趣了,那雖然是我的不幸,卻是我們民族的大幸。因此,我其實是很希望這些文字“速朽”的。

今天的“不能不說”,是為了明天的“不用再說”。這,就是我的“公民心事”。

心思浩茫連廣宇,只不過並無“驚雷”。

是為序。

2011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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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三聚氰胺一樣活著

○ 我們每個人、每個家庭,其實是很容易變成“三聚氰胺”的。

前兩天,讀了五嶽散人一篇博文。散人的文章,我一向喜歡。這次讀得晚了點,也回應得晚了點,抱歉!

這篇博文,發表在新浪的部落格上,題目叫《三鹿死的真是值得》,有點拗口。如果我寫,就叫《三鹿死得真值》。不過這沒有關係,不妨礙文章的好。可惜,沒有被推薦,而我以為是應該推薦的。理由,就是最後這段話──

由於三鹿在低端奶粉裡新增了三聚氰胺,這些結石寶寶的家庭比之其他家庭更要多承受一些痛苦與損失,當這些寶寶長大之後,他們會如何看待這個社會?如果他們心懷怨憤、像奶粉裡的三聚氰胺似的在社會當中生活著,其結果將是多可怕的一件事啊。

說得再明白一點,讓我看得驚心動魄的,其實只有一句話──

像奶粉裡的三聚氰胺似的在社會當中生活著

我以為,這是2009年分量最重的一句。年終盤點各類言論時,不可以不收錄進去。

其實,我來說這事,倒不是有什麼社會責任感或歷史使命感。我,哪有這麼崇高!我只是很自私地想到,如果我的孩子,或孩子的孩子,也吃了三鹿奶粉,會怎麼樣?我和我的家人,豈不也會像三聚氰胺一樣活著?這就連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都談不上,只能算是“由人之幼,及吾之幼”,將心比心而已。

當然,我的孩子,還有孩子的孩子,並沒有吃三鹿奶粉。我的孩子生得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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