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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來。像我這樣只會寫寫文章的,屁用都沒有。不要說我,就算孔夫子活轉過來,也沒用!為什麼?因為沒有實實在在的制約力量,也不能採取強制措施,哪裡剎得住車?那麼,當今之世,誰最有力量?政府。這是目前中國最強有力的。難怪睢寧縣委書記會很有底氣地說:如果公權力都靠不住,NGO靠得住嗎?
睢寧之套與中國之套(2)
然而書記同志也許沒有想到,政府出手治理“道德沙塵暴”,可能會奏效於一時,甚至會迅速奏效(我從不懷疑中國政府的能力)。但從長遠看,卻是不折不扣的“飲鴆止渴”。
道理也很簡單:道德不是法。因此,道德一定是在“法外”的。也因此,如果政府來管道德,必定“法外施法”、“法外行政”。這就必定導致政府“撈過界”,也必定導致公權力的無限擴張。無限擴張以後,又怎麼樣呢?道德沙塵暴,就會變成“權力沙塵暴”。公民的合法權利,就難免會受到傷害,因為政府的權力已經不受限制了。
或許有人會說,為了治理這鋪天蓋地的“道德沙塵暴”,我們採取“權宜之計”,先讓政府的權力“有限擴張”。等到道德環境治理好了,再讓它縮回去,不行嗎?
抱歉,不行。第一,什麼叫“有限”?邊界又在哪裡?第二,請神容易送神難。權力既然越過了法律的邊界,它還縮得回去嗎?更重要的是,第三,政府的權力一旦越界,就必定在治理道德環境的同時破壞這環境。因為道德的墮落,恰恰源於權力的泛濫。沒有“真天子”,就沒有“土皇帝”;沒有“宮中龍”,就沒有“地頭蛇”。黑惡勢力也好,硬闖紅燈也好,本質上也是強權政治、特權思想。只不過,是“山寨版”的。
所以,道德這事,政府管不得。
政府管不得的,公民也管不了。因為如果政府都沒有權力管,公民作為個人,又哪有這個權力呢?公民能夠做的,是管好自己。別人的事,他頂多只能批評,其實是沒法管的。孔夫子,不是連他自己的兩個學生宰予和冉有,都沒能管了嗎?當真要管,就只能把每個公民都變成政府或警察,滿街偵緝隊,人人派出所,一夜回到“文革”中。這,能行嗎?
睢寧之套,即中國之套
〇 政府管不得,公民也管不了的,正該社會來管。
能管道德的,只有社會,也應該是社會。
事實上,我們之所以要有道德,就因為只有組成社會,人類才能生存。為了保證社會穩定,個人安全,人類發明了道德。道德是社會成員的約定俗成,也是社會關係的維繫紐帶。所以,即便將來國家消亡了,法律沒有了,道德也仍將存在。何況,社會恰恰是介於政府與個人之間的“第三者”。政府管不得,公民也管不了的,正該社會來管。社會管道德,名正言順,理所當然。
何況我們也有這個傳統,這就是“鄉民自治”或“鄉紳自治”。可惜,這個傳統中斷了。為什麼會中斷?因為基礎不復存在。所謂“基礎”,就是“小農經濟的經濟基礎”,以及“宗法社會的社會基礎”。這兩個基礎都沒了,哪裡還能搞鄉民自治或鄉紳自治?
當然,這也不要緊,因為我們還可以按照現代社會的做法,實行“公民自律”和“社會自治”,仍然是“社會管道德”。只不過,這種方式的前提,是“市場經濟的經濟基礎”和“市民社會的社會基礎”。也就是說,社會管道德,是要有基礎的。要麼,是小農經濟、宗法社會;要麼,是市場經濟、市民社會。
然而,1949年以後,我們實行的是計劃經濟。吃喝拉撒睡,生老病死退,都由單位管著,組織管著。遇到“第三者插足”,兩口子吵架鬧離婚,也要找書記。結果,黨委管思想,政府管道德,變得很有“群眾基礎”。鄉民自治,鄉紳自治,自然“無可奈何花落去”。公民自律,社會自治,則更是少有人說,少有人知,也缺乏配套的機構和制度。睢寧縣委書記說“西方的自律和自治,在中國50年也做不到”,恐怕也是“話糙理不糙”,因為我們確實缺少“市民社會”這個中間層次。
現在麻煩了。政府管不得,公民管不了,社會管不著,我們走進了死衚衕。
這當然不是睢寧一縣的問題,而是整個中國的問題,睢寧不過是中國的縮影。所以,睢寧的困惑,就是我們的困惑;幫睢寧解套,就是幫中國解套。
怎麼解?只能加強“市民社會”的建設。市民社會來自市場經濟,市場經濟講究“公買公賣”。這就是“公平原則”。講公平,首先得平等。這就是“平等原則”。既平等,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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