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2/4 頁)
查,贛榆縣檢察院給出的解釋是“經濟問題”。於是,一種關於梁繼平貪汙受賄的說法逐漸流傳開來。
記 者:您覺得您丈夫有貪汙問題嗎?
王雲娣:沒有,絕對沒有,他們是誣陷,所以我要求徹查。我丈夫最大的優點是他不受賄,為人正直,在連雲港市幹了半年工作一直都做得很好。佳能物業公司虧損300萬,他用了半年時間扭虧為盈,贏利500多萬,這就是他的工作能力。領導也經常在大會小會上表揚他。我不知道為什麼一個處處都做得好的人,最後會是這個下場。
記 者:是什麼讓您確信他不可能貪汙?
王雲娣:我是他的妻子,我最瞭解他。他為人正直,光明磊落。他就是這樣一個人,我只能用這樣的話說。
律師###認為,無論梁繼平是否觸犯法律,或者觸犯了什麼法律,都不應該遭受刑訊逼供。並且,贛榆縣檢察院從帶走梁繼平到最後致死,還有一系列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如編造事實、集體串供、製造偽證、毀滅證據等。 。 想看書來
官員之死(4)
###:首先是傳喚,傳喚從法律角度無需通知,但法律規定傳喚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他們在超過12小時的情況下,採取了一個措施叫“監視居住”,而從現有法律界定,贛榆縣檢察院對梁繼平實施監視居住是違法的。其次,他們說梁繼平在詢問過程中想逃跑,因為要逃跑所以雙方肯定有肢體接觸;然後梁繼平又想自殺,因為自殺所以雙方才有肢體衝突。他們為了使這個偽造的事實更接近真實,9個辦案人員在反貪局長的組織下不僅統一口徑,而且扮演不同的角色進行了現場演練,演練梁繼平怎麼逃跑,怎麼自殺。
王雲娣:他們檢察院那幫人絕對是變態,打人對於他們來講是家常便飯,習以為常。你看我丈夫死亡的照片就知道,有再大的仇,可以打成那樣嗎?
官員之死 記 者:他們經常用這樣的手法辦案嗎?
王雲娣:是的,你可以到贛榆調查,被他們打的人不計其數。這個事案發之後,有不少人來找我,有人有跟我丈夫一模一樣的傷。
記 者:他們為什麼要用這種方式辦案?
王雲娣:急功近利吧,贛榆檢察院是全國先進檢察院,出成績呀。
梁衛平:為什麼下狠手?就是為了政績。贛榆檢察院為什麼評了全國先進檢察院?為什麼破了那麼多案子?
贛榆縣檢察院是全國先進檢察院。該院接待室2005 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全國文明接待室”的榮譽稱號。2006年贛榆檢察院榮記集體一等功,這是贛榆縣乃至連雲港檢察院史上最高的集體榮譽。因此,梁繼平案件發生後,立刻引起媒體對贛榆檢察院的高度關注。王雲娣在申訴書中寫道:梁繼平一案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並引起各大報刊、電視臺及網路媒體的廣泛關注,一時民怨四起、輿論一片譁然。原因很簡單,梁繼平所受酷刑,在高壓專制的封建社會也不過如此,就是在白色恐怖時期的中美合作所也是十分罕見的。然而,該案卻發生在當今這個倡導社會主義和諧、民主、法治程序的社會,甚至是在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和享有中國最高殊榮的“全國先進”檢察院裡,這些不免讓國民對國家正義產生質疑……他們所侵害的將不僅僅是梁繼平一人的生命權利,而是民眾對國家正義的信心。
這起案件最終被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定性為刑訊逼供致人死亡,目前涉案的贛榆縣檢察院反貪局局長高家錦、副局長熊正良等4 人已被逮捕。眼看丈夫沉冤昭雪的希望越來越大,王雲娣卻開始頻頻收到辱罵甚至是威脅她的電話和簡訊。其中一條簡訊說:沒什麼好表示的,又沒有你死鬼有錢,故特送你兩根雷,3 瓶敵敵畏,讓你早日到陰間與你家繼平相聚,切勿推讓。最讓王雲娣和家人感到失望的是,他們等待了半年之後,2007年12 月拿到的起訴書對涉案的4人定性為“故意傷害罪”,而對於同樣參與辦案的其餘6 人都沒有追究法律責
起訴書任。對於這樣的結果,王雲娣一家已經向審判單位提出了法律意見。
###:這6個人是直接參與審訊梁繼平的當事人,而且在審訊過程中對梁繼平採取了刑訊逼供手段。他們的作用大小不同,但都沒有離開過審訊現場,而且有間接或直接的刑訊逼供行為。我們已經向審判單位提出了法律意見,要求對該案進行補充偵察,查出最後作案現場是冷庫還是招待所房間。其次,要求審判單位將應當追究法律責任的6名當事人緝拿歸案。審判機關在收到我們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