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2/4 頁)
是因為施工,並不是蓄意行為,也就無從查處。但他們說,即便停水也要堅持下去,得不到滿意的賠償決不搬走。
子 墨:您在這房子裡住了兩年,有人找您談過嗎?
範惠炳:拆遷辦找過。談過兩次,說再給你增加一點,你們就走人。
子 墨:增加多少?
範惠炳:三五萬,六七萬,由他說了算。這等於是討價還價的價格,我不理他。我說這個價格差得遠,有市場比較嘛。他們不同意。
在達官營幾家“釘子戶”中,庫家的鬥爭是最為激烈的。他家700 多平方米的院子裡住著庫振中、庫振宇兩兄弟,共計10 多口人。按照最初的評估,他們得到的補償只有萬元。到2005 年3 月,住在外院的弟弟庫振宇家被強拆,住在裡院的庫振中繼續當“釘子戶”。但是半年之中,庫振中家遭遇了11“釘子”老範次襲擊。2005年11 月的這次襲擊,他家房上的瓦被砸爛,院子裡被撒了白灰,電線被剪斷,在門口還發現了大鐵錘。在此之前,庫振中的兒子庫增衛還曾遭人毆打。
庫家人:他們夜裡1 點多來的,從房子的4 個角上去,瓦也砸了,窗戶欞子也打折了,滿院子都是白灰面子。
範惠炳:來了3 個年輕人,二三十歲,棍子放在衣服裡頭。來了以後,不由分說,把庫家人打倒在地。因為庫家經常來找我商討怎麼對付他們的問題,因此我們經常來往。那天正好我不在家,誰知是衝我來的還是衝他來的。
子 墨:事情發生在白天還是黑夜?
範惠炳:白天。
兩年“釘子戶”的生活中,範惠炳看遍了國家關於拆遷的所有法律法規,諮詢了許多律師,更加堅定了當“釘子戶”的決心。
子 墨:您為什麼說開發商沒有以法律為依據來處理這個事情呢?
範惠炳:有好多問題,一是補償不合理,給我19000 多元,有什麼依據?沒有法律根據。400多平方米的房子是我老祖宗留下的,五幾年測繪在北京市檔案局有根據的,現在檔案局拿不出來東西,是你們的問題,不是我的問題。你們來拆我的房子,給我10000多元錢,什麼依據?那不是搶房子嘛,對不對?
子 墨:和你們談判的過程當中,對方出示了哪些法律檔案?
範惠炳:沒有,就是《拆遷法》。我說你們都沒有按照《拆遷法》去做,為什麼?首先我們雙方要有一個拆遷協議,你給我安廢墟中的庫家小院,房瓦被撒了白灰
置在什麼地方?你評估的是什麼東西?起碼我要知道。你光給我一個19360元錢的評估單,算什麼?你們沒有按照市場經濟,沒有按照國家評估辦法來搞,硬要我接受,我當然不接受。
兩年中,當初一起抗爭的幾戶人家都陸續拆遷了。在這個過程中,範惠炳他們除了過著艱難的“釘子戶”生活,也嘗試過用各種方式維權。他們希望找到開發商理論,但始終沒有成功。他們只好阻撓建築公司的施工,使自己“釘子戶”的生活能夠繼續下去。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釘子”老範(3)
子 墨:您常常會和其他一些沒有拆遷的人家討論該怎麼辦嗎?你們有沒有想出什麼具體措施?
範惠炳:常常討論。像北京這種情況,你也不能夠遊行,只能到市政府,到區政府,到各個部門去信訪。後來他們來施工,要打井,我們不讓他打。打井的時候,我們有個老太太,70多歲了,就坐在井邊。如果你要打,我就跳井,如果你們用機器來打,我就睡在那裡。老太太很厲害,工人來,她就在後面扔沙石,使他們不好施工。還有一次,河南的建築隊到我院裡打井。我說院外你隨便打,院裡不能打。他說我給你錢。我說我不要錢,你們打了井以後,你們走了,結果我這院子全部是井,怎麼住?他們打井要打20米,算是深井了。對這個事情我就採取了一些措施,我堅決不允許它們侵略我一寸土地。我拉了一個警戒線,說你們在那邊施工,我不管,但是不能在我的院子裡。
工地的施工範圍一天天接近達官營幾戶“釘子戶”的房子,鬥爭也一天天激烈起來。上訪沒有什麼成效,2005年11 月,強行拆遷的通知卻貼到了每一戶的大門上。
範惠炳:我們鬥爭比較激烈,他們有時候晚上施工,我們都起來了,五六個人到他們的水泥車跟前,不讓灌水泥。我們的人站在車前面,坐在那兒,要麼把我們軋過去,要麼你別施工。你們不能晚上施工,沒給我們擾民費啊。大家都起“釘子”老範瓦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