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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日,遣媒人訂約於馮姓,擇定三月十二日迎娶。
……
三月十一日,遣輿詣七都中屯迎娶馮氏。
十二日,馮氏至。行合巹禮。謁廟。
十三日、十四日,宴客……
四月初六日,往中屯,叩見岳丈岳母。
初七日,由中屯歸……
五月初九日,起程赴滬,天雨,行五十五里,宿旌之新橋。' 胡適,〈四十自述〉,《胡適全集》,18:21。'
馮順弟是1873年農曆四月生的。她跟胡傳1889年3月結婚的時候,才快滿十六歲,胡傳那年四十八歲。胡適透過月吉先生,這樣描述他母親的長相:“圓圓面孔,有一點雀斑,頭髮很長”,“面貌並不美,倒穩重的很,不像個莊稼人家的孩子。”有關順弟那一頭落地的長髮,胡頌平作了這樣的描述:“馮太夫人身高五尺三寸,但髮長五尺八寸。每次梳頭時,都要站在矮凳上,分三節來梳。第一節梳好了,用頭繩扎住,再梳第二節、第三節。一次梳頭要費三點多鐘。”他宣告這是胡適和江冬秀親口跟他說的。' 胡頌平,《胡適之先生年譜長編初稿》(臺北:聯經出版社,1989),頁10…11。'
胡傳和順弟的新婚生活顯然是很美滿的。1891年,胡傳被派為淞滬厘卡總巡以後,他們從蘇州搬到上海。胡適就在這年12月17日出生。那年,順弟才十八歲。只可惜好景不長,胡傳被調往臺灣。他在1892年3月啟程赴臺,把妻子和才幾個月大的兒子留在上海川沙,大概就住在他們家在川沙的茶行裡,在那裡一住就是一年。一直要等胡傳被任命為臺南鹽務總局提調以後,順弟才帶著胡適,在四叔、二哥、三哥的照應下,於1893年4月到臺南和胡傳團聚。沒想到一家人好不容易團聚,胡傳又在第二年六月被調任為臺東直隸州知州。由於臺東是新設的州,一切草創,胡傳便把順弟和胡適留在臺南。順弟和胡適一直要到1894年1月初,才到臺東和胡傳團聚。他們一家人在臺東住了整一年。
胡傳、順弟的燕爾,以及他們一家三口在這幾年間的快樂生活,胡適在〈四十自述〉裡有一段非常生動的想象的描述:“我父又很愛她,每日在百忙中教她認字讀書,這幾年的生活是很快樂的。我小時也很得我父親鍾愛,不滿三歲時,他就把教我母親的紅紙方字教我認。父親作教師,母親便在旁作助教。我認的是生字,她便藉此溫她的熟字。他太忙時,她就是代理教師。我們離開臺灣時,她認得了近千字,我也認了七百多字。這些方字都是我父親親手寫的楷字,我母親終身儲存著,因為這些方塊紅箋上都是我們三個人的最神聖的團居生活的紀念。”' 胡適,〈四十自述〉,《胡適全集》,18:24。'
俗話說,天不從人願。胡傳夫婦的恩愛以及一家三口的天倫之樂,也就只有這短短五年不到的時光,其中還不包括他們因為胡傳一再被調任而分別的時間。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爆發。2月,胡傳請他的四叔把順弟和胡適送回家鄉上莊村,只留他二哥在臺東。那年四月,中日簽訂馬關條約。胡傳一直要到6月25日才離開臺東。那時,電報已不通,餉源也已斷絕。胡傳的腳氣病已經很嚴重,雙腳浮腫,已經不能動了。他8月18日到廈門,四天以後就死在當地。胡傳死的時侯五十四歲,順弟則才剛滿二十二歲又三個月。胡適在〈四十自述〉裡說:“這時候我只有三歲零八個月。我彷彿記得我父死信到家時,我母親正在家中老屋的前堂,她坐在房門口的椅子上。她聽見讀信人讀到我父親的死信,身子往後一倒,連椅子倒在房門檻上。東邊房門口坐的珍伯母也放聲大哭起來。一時滿屋都是哭聲,我只覺得天地都翻覆了!”' 胡適,〈四十自述〉,《胡適全集》,18:23。' 電子書 分享網站
胡適的父母(4)
順弟作為胡傳的第三任妻子,結婚才不到六年半,二十二歲就成了寡婦。前妻留下來的三男三女,一半比她還大。胡傳的大女兒比順弟大七歲,順弟過門的時候,這個大女兒已經出嫁了,而且已經生了一個兒子。二女兒比順弟大五歲,從小就抱給人家了。大兒子比順弟大兩歲,在順弟過門後三天,他也娶親了。三女兒比順弟小三歲,二哥、三哥這對雙胞胎,比順弟小四歲。胡適在〈四十自述〉裡最為感人的描述,可能就是他描寫他母親作為一個寡婦、後母在大家庭裡容忍的功夫。例如,說到同父異母的大哥:
大哥從小就是敗子,吸鴉片煙、賭博,錢到手就光,光了就回家打主意。見了香爐就拿出去賣,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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