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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做莊稼人家的人身體好,不會像玉環那樣癆病鬼。”' 胡適,〈四十自述〉,《胡適全集》,18:16。'
無論如何,胡傳在第二任妻子曹玉環過世以後並沒有馬上續娶。他在1881年離開家鄉,到北京找出路。也許因為北京沒有機會,他就帶著兩封在北京拿到的介紹信,到吉林的寧古塔去找欽差吳大澂,當了他的幕僚。胡傳在中國的東北追隨著吳大澂六年,一直到1886年他母親過世,才返里奔喪。翌年,他到廣州去追隨當時已經轉任廣東巡撫的吳大澂。1888年,黃河在鄭州決口,吳大澂被調任河道總督,胡傳又隨吳大澂到了鄭州。由於胡傳襄理治河有功,吳大澂就保舉他以直隸州候補知州分發各省侯缺任用。1889年,胡傳利用返鄉探親的機會跟住在離上莊村十里的中屯的馮順弟結了婚。新婚後,不到兩個月的時光,胡傳又單身趕回鄭州繼續他治河的工作。次年,胡傳到北京抽候補缺的籤。幸運的他,抽到了江蘇的缺。於是,從1890到1891年,甫新婚即別離的胡傳,終於把妻子帶到蘇州,共享了一段新婚燕爾。隨後,胡傳被派到上海,擔任淞滬厘卡總巡。這就是胡適為什麼是績溪上莊人,卻在上海出生的原因。。 最好的txt下載網
胡適的父母(2)
胡適在〈四十自述〉的〈序幕〉裡,用小說的寫法寫他母親的訂婚。他用很生動的筆調,描寫了他母親的家庭。他母親馮順弟的父親除了種地以外,也出村幫人作裁縫。他跟他妻子先生了大女兒順弟,而“順弟”也果真天從人願地幫她的父母在又生了一個女兒以後,帶來了個弟弟。他們夫妻一共生了三女一男。胡適用上莊村的“太子會”廟會作引子,讓順弟和胡傳在廟會上打了個照面。廟會散的時候,順弟聽得有人低聲說:“三先生來了!”只見路人紛紛讓出一條路,順弟抬起頭看,見到的是“一個高大的中年人,面容紫黑,有點短鬚,兩眼有威光,令人不敢正眼看他;他穿著苧布大袖短衫,苧布大腳管的褲子,腳下穿著麻布鞋子,手裡拿著一杆旱菸管”。錯身而過的胡傳沒說話,繼續大步向前行,但是跟他同行的月吉先生則停下來跟順弟的姑媽說了話,他看著順弟說:“你看這姑娘的頭髮一直拖到地!這是貴相!是貴相!許了人家沒有?”羞得順弟滿臉緋紅,牽著弟弟的手,就往前飛跑。胡適的表親石原皋說胡適這段描述是小說化了的,不免有些虛構。他說事實上是胡傳聽說順弟賢惠,“一天,趁著風和日暖,他邀友人胡月吉陪往中屯村看人。恰巧順弟牽著一頭黃牛,在村邊放牧。胡父看著了她,她也看到他。她有覺,而處之泰然。胡父甚為滿意,請人去說媒。”' 石原皋,《閒話胡適》(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9),頁10…11。'
胡傳跟順弟在“太子會”上不期而遇的故事,是很戲劇化的,胡適自己說是用小說式的文字來寫的。他說這個寫法不但很得到徐志摩的讚許,自己也很喜歡,因為這種寫法“是自傳文學上的一條新路子,並且可以讓我(遇必要時)用假的人名地名描寫一些太親切的情緒方面的生活”。這篇〈序幕〉顯然是太小說化了,所以胡適自己承認:“因為第一章[即〈序幕〉]只是用小說體追寫一個傳說,其中寫那‘太子會’頗有用想象補充的部分,雖經堇人叔[胡適的叔叔兼童年成長的摯友,胡近仁]來信指出,我也不去更動了。但因為傳聞究竟與我自己的親見親聞有別,所以我把這一章提出,稱為〈序幕〉。”' 胡適,〈四十自述:亞東版的自序〉,《胡適全集》,18:7。'
胡傳跟順弟結婚的故事,最可能的,就是傳統的媒妁之言。事實上,胡適在描寫“太子會上巧遇”這一段以後,寫胡傳的伯母替胡傳作媒,去順弟家提親那一段對話,可能是最近真實的。我們已經在上文引了胡傳的伯母說的話:“我家三哥有點怪脾氣。他今年寫信回來,說,一定要討一個做莊稼人家的女兒。”胡適在〈四十自述〉改訂殘稿有一句劃掉的話,跟這個說法一致,他說:“我父親寫信回家,說要娶一個農家女兒,因為農家女子的身體最健,不像[以下缺。亦即:不像第二任妻子曹氏死於肺病 ]”。' 胡適,〈四十自述殘稿六件〉,《胡適遺稿及秘藏書信》,5:508。'其實,胡傳自己也留下了紀錄。胡傳在日記裡的敘述,一方面可能是因為傳統日記體例的限制,另一方面也許是因為它如實地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習俗,則完全沒有在婚前打量過對方的痕跡:
[光緒十五年(1889)二月]十六日[農曆],行五十里,抵家……
胡適的父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