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第2/4 頁)
看重錢的,不是為了掙錢我千里迢迢離鄉背井地跑到南方來幹什麼?掙了一點錢之後就覺得沒有什麼意思了,但是已經走了這條路,想抽身好像不行了,沒人逼著你,又沒和誰籤賣身契,只是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換一種活法不適應。做什麼呢?去幹體力勞動,做苦工,晚上一堆人擠在一個小工棚裡?記得哪一天的報紙上說一個塑膠工廠著了火,燒死十幾個打工妹,特讓人驚心。都一樣是人家養出的閨女,都一樣出來混一口飯吃。真的,這樣的心情,你們城裡人不會理解。
我從小城市裡出來,還好,還算不上一個完全的土包子。我知道城裡人瞧農村和小城鎮里人的那種眼光,很鄙視還說,而且還厭惡。好像瞧見一堆髒東西,怕染上什麼病似的。我已經習慣了。好多年裡,我不斷地模仿,模仿大城市人的打扮,走路的姿勢,說話的口音。只有模仿得很相似了,人家才會認可你,不歧視你。只有這樣。我才能在外面站得住腳。
我家也不算太苦,父親是做工的,對我們要求不高。從小我也不聽話,讀書成績不怎麼樣,有一副好嗓子,一天到晚著了迷似的想當歌星。我的偶像除了港臺歌星以外就是我們東北的那英,人家歲數不比我大,可人家混得多紅。看著人家就覺得自己很傷心,也許我的機緣還沒有到,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幹我們這一行的吃的是青春飯,如果不趁年輕撈一把錢,老來就慘嘍!
今天我心裡特別不好受,本來在屋子裡躲著睡大覺,就是這幾個東北老鄉呼我,讓我出來吃飯陪著玩玩。這幾個老鄉很好,幫過我的忙,幾年前來長沙時,認識了這幫老鄉,看我一個姑娘家走南闖北的,他們都說不容易,願意和我交朋友。他們是吃公家飯的,在一家大工廠搞銷售。每年來這兒幾次,有時候一住一兩個月,常常到歌廳去給我捧場。 剛來的時候當然艱苦,場面一下子很難開啟,人生地不熟的。唱歌掙錢不是那麼容易的事。一個好一點的歌手,要和歌廳老闆建立好關係,首先讓他用你,如果你能為他掙錢,那麼這個場子你就算站住了。還要討好聽歌的客人,客人聽得高興,就會走上臺子給錢點歌,這錢就是當天的外快,點歌的人越多,歌手的身價就越高收入越高。每晚上場我們就等候著這樣的機會,這樣就必須討好客人,唱他們最愛聽的歌。小報上報導說我們歌手“煽情”,為了籠絡聽眾。其實我們這樣做除了為錢也還是為的人家感覺好,人家花了錢就是想找一份感覺,只要能做到的給人家不行嗎? 可以說他們也是在做一個夢,我只不過是滿足一下他們的夢想。
第五個故事:有身份的人誰會真心待你(3)
你問我最拿手的是些什麼歌?可以說,不管那一種風格我都唱。聽眾喜歡聽什麼我唱什麼,一切為聽眾服務。要不然我怎麼可能混下去?我不能固定一種風格,因為臺下的人的愛好是不相同的。在這個城市裡,聽歌的人年齡不同文化不同職業不同,思想很不一致,不好一概而論地對待他們。那麼我們唱歌的怎麼辦呢?很簡單,儘可能地滿足他們的需要。
比如,先來一首最流行的最發燒的最大眾化的,去年吧就是《泰坦尼克號》主題歌,今年換成動畫片《寶蓮燈》主題歌,保證多數人喜歡。然後呢換一首港臺最新流行歌,再就是大陸流行金曲。什麼我都唱,什麼我都能唱。管他彭麗媛董文華陳明孫悅*,或者王菲張惠妹辛曉琪范曉萱。高音要上去低音也要下來,女中音女高音全都要拿手。唱得不如歌星人家是不怪的,最重要的是要學得像是那麼回事,要會模仿,這樣大家才會滿意。人家來不是衝著你,是衝著那些出了名的歌星。看不見真人的樣子,拿我們來發洩一下追星的情緒。歌廳的歌手其實只是一件替代品,我心裡很明白。哪裡還能有自己的風格,你算老幾?這世界歌星已經夠多的了,年輕的小妞一個個冒出來跟水裡鼓泡泡似的。我已經老了,再也不做夢了。想想每天走馬燈似的到處跑,到一處地兒,氣都沒喘勻呢,就上臺子拿起電聲話筒開始,一會兒唱:“小妹妹唱歌郎奏琴……”一會兒唱:“我愛我的祖國有美麗的山河……”一會兒唱:“拍拍屁股去戀愛……”一會兒又唱“黨啊黨啊,我親愛的媽媽……”都唱糊塗了,自個都不知道下一句要唱些什麼。每天這樣,人都累個半死了。
一個人在外面流浪,有時候真的想成個家,我已經攢了一點錢了,可以過幾年了。但是沒有一個愛我的人,直到現在我還是找不到一個可以好好地和我一塊過日子的男人。這樣的生活已經讓我煩透了。
其實自己掙錢自己花也真是沒意思。有幾年我拼命掙錢,為我的男朋友,他很需要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