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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說,他自然也是贊同的,這就是王宛童思想的獨特所在啊。
常在在落難時,他穿著十分寒酸,雖然寒酸,倒也因為身材十分清瘦,而顯得又些仙風道骨,如今他穿著嶄新的灰色亞麻襯衣,坐在辦公桌後邊,他的頭髮,還抹了一點點摩絲,他現在,倒是和十年前的派頭,微微有些拉近了。
而他現在精氣十足,整個人坐的筆直,和他前段時間做四份工作時候的樣子,是完全不同的。
常在的古董店,目前只有一個員工,此人是常在拜把子的兄弟,常在落難時,此人曾經幫過常在幾次。
這一次,常在說要開店,挑選不到合適的手下,跟此人一說,此人便辭掉了月薪上萬的高管工作,在常在的手下打起工來。
常在何其感動。
不是所有人,都能拋下自己從前的輝煌,從頭做起的。
就算是從頭做起,也是自己給自己打工,誰會給別人賣命呢?
此人名叫溫良。
37歲,他比常在要小兩歲,不過很巧的是,他們是在同一個月份同一天出生的。他們的父母,是很好的朋友,所以,他們在剛出生的時候,就已經認識對方了。
他們光著屁股的時候,已經成為了很好的朋友。
溫良,他是常在的老鄉,也是常在拜把子的好兄弟,十幾年前,他們一起來到了外面的世界闖蕩。
溫良和常在不管是長相還是氣質,都有很大的差別。常在的臉型很尖,特別是他現在消瘦極了,下巴尖尖的,好像是圓錐似的。不過,正因為下巴很尖,他整個人顯現出一股陰柔的氣質來。
溫良呢,是國字臉,是九十年代標準的帥哥臉型,下巴的正中央有一顆小小的黑痣,他留著塗滿了摩絲的短髮式大背頭,整個人充滿著瀟灑的氣質。他的肩膀很寬,天生的衣服架子,常在從前總是說溫良,溫良的身上就算只是掛一塊破布,也能穿出大牌的氣場。
當然,那是十年前了。常在時常笑溫良風度翩翩,不知道迷死了多少小姑娘,怎麼還不結婚,而溫良呢,總是笑常在早早結婚了,只能和世界上所有的姑娘說再見。
那時候,常在是富翁,而溫良,是國企單位裡的小職員,拿著一個月只有幾十塊死工資的小職員。
而風水輪流轉,常在破產了,溫良一步步升遷。常在離婚了,老婆跑了。溫良倒是一點都沒變化,還是沒有結婚。
此時。
溫良推開了常在辦公室的門。
溫良說:“常總。”
“嗯,你說。”
“我已經把招聘安排好了,有十個人報名應聘,按照您吩咐的,安排在明天下午面試。”
常在的眼睛微微彎了彎,他說:“好,辛苦了,哦,對了,明天,還要拜託你,幫我去接個人。”
“好,常總是要接誰,地址是?”溫良手上拿著一本筆記本,作為高管,他累積出來的經驗,就是好記性不如爛筆頭。是以,他時刻都會拿著本子做記錄。
常在想了一會兒,他的唇微微抿了起來,他左手的食指,摩擦著大拇指,他說:“你先坐下吧,有件事情,我想,我還是應該告訴你。”
溫良便坐在了常在的對面,他把手上的本子,放在了辦公桌上。他和常在是老朋友,他太熟悉常在了,常在一旦十分慎重地思考起問題來,常在就會摩擦手指,他低聲說道:“你說吧。”
常在看向溫良,這個和他年紀差不多的男人,他們當初一同出來闖蕩,他從高處跌落過一次,溫良不曾離棄,還拋棄了高薪,和他一起闖蕩,所以,這一次,他輸不起。
常在說:“我想,有些事情,我想我還是應該告訴你的。你當初決定跟我走的時候,你問過我,究竟我選擇了誰?我當時沒有回答你,可是,我現在還是想問你一句,不管我選擇的那個人是誰,你都會和我一起走下去,是嗎?”
溫良看著常在的眼睛,常在在面對別人的時候,總是會很淡定,可是隻要對面他,常在就會露出複雜的情緒,常在很緊張,緊張到,眼睛裡的光芒,出賣了常在的內心。畢竟,他們太熟悉對方了。
溫良說:“嗯,我既然選擇了和你做事,我就已經有心理準備了,我相信的是你,不管你選擇的那個人是誰,只要你覺得是對的,我就會和你一樣,用心跟著他。”
常在深吸了一口氣,說:“明天,我要你去接的那個人,就是我想要跟隨的人,你看到她,她只是,一個不到八歲的孩子。”
“什麼?”溫良差點從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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