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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顧溪的字條之後,站起來申請道:“審判長,我們在場還有個人可以作證。”
審判長允許之後,顧溪把東西放下,走向了證人席,她先是宣了誓,從容地陳述,“審判長,我可以證明被告是個性侵慣犯。”
黃海泉提醒道:“顧小姐,到了法庭,話可就不能亂說的,要負法律責任的。”
“這點請黃律師不用操心,我當然知道。”顧溪深吸一口氣,對著審判長道:“審判長,我曾是被告的繼女,我母親在我初中畢業後帶著我改嫁,我們兩母女住在周家,高二那年中秋,我母親回了孃家,我從學校回到周家當晚,被告闖進了我的房間,對我動手動腳,並說了一些下流的語言,在我的極力反抗之下,才得以逃脫,那時我還未成年。”
周偉宏聽了後,“血口噴人!那是你的問題,你們跟著你媽嫁進來,我待你們母女那麼好,怕你在家太拘謹,特意關心關心你,你還說我侵犯你,你有沒有良心!”
“那麼我想請問周先生,你所謂的關心就是坐在床上揉著我的身體,還問我勾引了多少男人嗎?你平時對你女兒,也是用這種方式關心的嗎?”顧溪狠狠盯著周偉宏道:“如果那天不是我逃跑了,你還想做什麼?”
周偉宏著急了,他指著顧溪,“胡言亂語,胡言亂語!”
黃海泉站起來道:“審判長,我認為證人所說純粹是由於個人偏見而在這裡撒潑,她所說的,與本案並沒有關係。”
胡敏生接話,“我方證人提供的證詞恰恰說明了被告是個慣犯,審判長,一個女孩子要鼓起多大的勇氣才會站在這裡,說出自己被侵害的經歷,她們何必要無緣無故給自己的清白抹黑?”
胡敏生繼續道:“並且,根據我的陳女士母親陳述,被告在開庭之前曾經約見她,希望用十萬塊讓她們平息此事,這不是心虛是什麼?”
審判長問:“被告,請問可是確有此事?”
周偉宏臉色難看。
黃海泉道:“審判長,在開庭之前我確實找過他們,但並不是因為心虛。在場所有人都知道,我的當事人是個成功的企業家,任何的栽贓汙衊對他而言都是有損信譽的,就算這場官司贏了,那也會遭人口舌。當時我們希望能和平解決,吃點虧也沒什麼,我提出了十萬塊的補償,陳女士家屬並不同意,說十萬不夠,想要更多,我沒答應。”
聽審席的劉麗嬌聽到了這句話,非常氣憤,站了起來指著黃海泉破口大罵,“你這狗孃養的,我什麼時候說過這種話,我說姓周的那骯髒的錢我們一分不要,我就要為女兒討回公道!”
審判長錘了一下法槌,“聽審席請肅靜!”
顧溪接著道:“審判長,當時和被告律師洽談,我也在場,對方是想用十萬塊息事寧人,陳女士母親並不同意,但是並不是因為補償金額不夠,而是陳女士的母親希望給女兒一個公道。”
審判長思索再三,道:“你們私下裡有過什麼洽談,這個我不探究。由於陳女士當時神志不清,提供的證詞並不能判定被告違反陳女士意願強行肢體接觸。原告方,你們是否能提供更有力的證據來證明你剛剛所陳述的內容。”
陳雪回想著當時的情形,有些模糊,突然腦海裡劃過一個場景,她隱約記得,她被周偉宏架著去進酒店的時候,出了電梯,電梯門口有個五十歲左右的女人,好像是酒店的清潔工,她對著她喊救命,清潔工覺得奇怪,問了她一聲,“姑娘,你認識這個男人嘛?”
她想回答,但是怎麼也說不出話,她隱約聽到了周偉宏朝那個清潔工阿姨說:“她是我老婆,喝多了,神志不清,對誰都喊。”
陳雪對審判長道:“審判長,我記得當時有人聽到我喊救命了,她可以作證的!”
“那證人是否在現場。”
陳雪搖了搖頭,她也是剛剛才回憶起那個畫面,所以並沒有提前做好通知證人的準備。
顧溪思考片刻,現在他們證據不足,陳雪的證詞又因為當時頭腦不清醒而不夠力度,要是這樣下去,對他們不利,還不如先結束本次審判,後面找到了充足的證據再殺回來。
顧溪朝胡敏生使了個眼色,胡敏生立即明白,他道:“審判長,我方這次開庭證據準備不夠充足,請允許延期再審。”
聽到這句話,周偉宏和黃海泉的臉上都很難看,黃海泉道:“我認為目前的情況已經很明顯,原告方並沒有證據證明自己是被性侵的,根本沒有必要延期再審。”
審判長道:“原告方本次準備不夠充分,還有證人未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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