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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豐富,不然就北王府這些人,專挑野外紮營的方式,就能把她折磨死。
自出城後,除了第一晚住客棧,他們天天睡在野外。沒有帳篷,楚九歌只能蜷在小小的花轎裡。要不是她動手能力還不錯,這五天的時間,足夠她帶一身的病。
這一天,又是夜宿外面。北王府的人皆紮好帳篷,圍火而坐吃著香噴噴、油滋滋的烤肉,楚九歌的晚餐則是饅頭和清水!
這五天,楚九歌一日三餐都是饅頭、清水,管夠!
除了饅頭和清水外,旁的什麼也沒有,想要吃別的?
北王府的人壓根不搭理楚九歌,楚九歌根本無法跟對方溝通,而且憑她的驕傲,她也不會為了一點吃的,去跟北王府的人低頭。
饅頭就饅頭,清水就清水,只要能吃飽,餓不死,就行了!
可是……
聞著香噴噴的烤野兔、烤野雞,楚九歌只覺得口水直流。
真的,真的好想吃肉!
可是,那個自稱北王府大將軍的混蛋男人,根本沒有辦法溝通……
她覺得,她就算能活著嫁到北王府,日子也不會太好過。她連北王府一個迎親的將領都擺不平,能擺平北王嗎?
楚九歌越想越覺得,沒有那個可能。
楚九歌看著火堆上的烤肉,默默地吃著饅頭,喝著清水,心裡的怨念快要化為實質……
圍在火堆旁吃肉的蘇慕白,正好面對楚九歌而座,又一次被楚九歌的怨念擊中,蘇慕白看了楚九歌一眼,默默地往嘴裡塞了一口肉,對身邊僑裝打扮過的北王道:“爺,咱們這麼做,真的好嗎?我記得楚九歌身上還有傷呢?”
他到今天才知道,他們家王爺居然這麼小心眼。
那天出城後,他和王爺就與迎親的隊伍匯合了。王爺以北王府副將的身份,接管了整個迎親隊伍,然後……
他們天天夜宿野外,哪怕能進城,王爺也不進城。
他們天天吃野味,各種肉輪流來,完全不看那些又冷又硬的饅頭一眼,日子過得十分滋潤。
但是,楚九歌只能蜷在花轎,吃幹饅頭度日。短短五天,原本還算紅潤的臉,此刻白的沒有血色。
“沒死!”粘了一圈大鬍子的北王,沒有人能看到他鬍子下真容。他面無表情的撕下一條兔腿,一口一口的咀嚼、吞下。那動作與神情和正在吃饅頭的楚九歌沒什麼區別。
“我看到……她的衣服染血了。”蘇慕白承認,看到楚九歌吃憋,他還是很高興的。
楚九歌這個女人……怎麼說呢?她太傲了,也太拽了,讓人忍不住就想折斷她的羽翼,看她求饒,但是那個女人,至今也沒有開口求饒。
北王扭頭,冰冷地視線掃向蘇慕白,隱有殺氣飛出……
“爺……你這麼看我幹嗎?我,我又不是特意打探的。她昨晚去林子裡摘草,我怕她出事,跟過去看了一眼,看到她在河邊洗帶血的白布。”
蘇慕白一時也沒有明白,北王那一眼到底是什麼意思,出於對危險的直覺,蘇慕白急忙解釋了一句。
朋友妻不可戲,主子妻不可攀。這個道理他懂得,就算王爺再看不上楚九歌,沒把楚九歌當成妻子,就算他對楚九歌這個女人再感興趣,他也不會對楚九歌有非份之想的。
北王沒有說話,他的眼睛一動不動,定定地看著對面,也就是蘇慕白的方向……
仔細看會發現,北王看的根本不是蘇慕白,而是不遠處的林子!
那眼神,就如同潛伏在叢林中的獵豹,凌厲鋒芒,充滿殺氣。
“有……”蘇慕白神色一怔,剛一開口,就發現一道銀光,擦著他的耳尖飛過……
“當!”銀光在半空中消失,發出一聲脆響,一支巴掌大小的短箭落下。
楚九歌第一時間抬頭,當她看到那道銀光落下,身體不由自主的僵直了。
這個方向……
那道銀光是什麼她不知道,但她知道,要不是那道銀光阻擋,這支短箭就會射中她。
“暗梟,出來!”北王站了起來,從容不迫走到銀光落下的方向。
“北王手下第一打手,殺神天狼!北王居然把你派出來了,看樣子,北王真不想死九個未婚妻。”林中,一個身著紅衣的男子走了出來。
他步伐從容而優雅,像是士族名門精心培養出來的貴公子,一舉一動,優雅華麗。
他五觀精緻如同玉雕,白皙精巧的面容,在紅衣的襯托下更顯精緻脫俗,如同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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