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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說:“11點45分,大清早?”然後; 她慢慢地做出一個斜視她的表情。
林紅:“……但但但但、但是你彈琴很難聽啊?”
蕭雨冷冷看著她問:“難聽?”她轉頭問季玹:“難聽嗎?”
季玹搖搖頭說:“不會啊!很好聽。”
蕭雨轉頭嘲諷地看著林紅說:“我家裡人覺得很好聽。”
林紅激動地看著季玹喊道:“臥槽; 你這話違心不違心啊?”
季玹默默地轉開頭; 林紅看著蕭雨說:“我不管,反正你彈地難聽,不能再彈了。”
蕭雨冷笑:“我嫌你嫁給聞天朗前是他的小蜜,我能不能要求你搬出去?”
噗的一聲,林紅捂住自己受了一箭的心臟說:“我現在是他名正言順的妻子,我是正室!!!”
蕭雨繼續蔑視地說:“那你怎麼知道我以後不會彈地好聽呢?以後它就像你扶正一樣,也會變得動聽的。”
噗的一聲,林紅感覺自己膝蓋再次中箭,她狠聲道:“那我還得忍受多久啊?”
蕭雨拿著手指戳了戳她的胸口說:“我都沒嫌棄隔壁住了個三,你還嫌棄我不好聽。”
林紅噗噗噗地中了好多箭,她終於受不了地喊:“臥槽,三不是人啊?”
“呵呵,那要看別人願不願意把你當人,和你本身是不是人沒有關係。就像我的鋼琴,我的家人覺得動聽無比,和它本身實力如何沒有關係。”蕭雨死魚眼看她。
“不說三了,我們總要講人權吧!”林紅總算是繞出來了。
蕭雨繼續冷笑,問:“人權?”她看了看林紅那棟別墅,然後說:“那就是講法律了?剛剛好,我前兩天剛好去我學生家的時候查過這個事情。”
林紅:“???”嗯?關你學生什麼事情?
“是這樣的,法律上都是講‘誰主張,誰舉證’。那麼,你想要和我講人權證明我騷擾到你了,想來,你是要自己提供證據了。那請問你有證明我騷擾你的證據呢?”蕭雨問。
林紅:“???”
蕭雨:“看來你不知道這個,那麼我告訴你。第一,你可以選擇去找物業過來調節。但是我現在就可以回答你,我拒絕調節。第二,你可以自己錄音取證,不過不知道會不會被法院採納。第三,你可以報警,不夠警察可能會讓我們自己協商。第四,你可以找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噪音監測,根據排放標準來證明我超標了,這個倒是有可能成為最有用的證據。”
“不過,這個費用不低,一天大概一千起,也不一定每天都能測成功。可能花個上萬,但是我可能只需要賠償個幾百上千的。哦,還有一點,就是有可能測出來的結果是,我的噪音完全符合排放標準,那可能我連一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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