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第4/4 頁)
,帶回訊息的時候又那麼晚了。哪怕早一個月打電話跟她說,他要結婚了,她也不至於趕成這個樣子。
“來得及嗎?”陳家的人沒啥成不成的問題,就怕三天的時間,林家的人來不及準備。
“來得及。”來不及也要來得及啊,“你們家這邊,有問題嗎?”
“別的倒沒什麼,就是我家愛恩結婚那天要穿的衣服,怕趕不及做。”
林建國:“我帶愛恩直接去買一身吧。”買比做快啊。
林媽拍板:“成,就這樣吧。”
敲定好了之後,林媽讓林建國帶著陳愛恩去城裡頭買衣服,至於她則回家,去做擺喜酒的準備。
好在林建國半年前就來過了,生產隊裡的人都知道林建國這麼一個人,所以聽到再有三天,陳愛恩要嫁給林建國了,生產隊的人覺得急是急了點,但沒什麼好奇怪的。
畢竟相看一面後,覺得彼此都不可以能接受的,兩、三個月結婚的也有啊。
對於別人來說,三天的時間過得可真夠快的,但對急著想娶媳婦兒的林建國來說,這三天是他有史以來過得最慢的三天了。
林建國好歹也是一個連長,認識的人不少。
本來,郝政委提議過,林建國要不要開輛車回去,結婚的時候充個面子,但被林建國直接拒絕了:“政委,別開玩笑,這是公器私用。”
郝政委氣,他這麼說不都是為了幫林建國嗎,得,不領情拉倒。
其實這話郝政委也就說說,十年才過去呢,有些事兒沒之前那麼敏感、緊張,可也絕對寬鬆不到哪兒去。
這事兒真要被人給抓著了,林建國的營長估計要拖一拖了,郝政委也得吃批評。
所以,林建國拒絕,郝政委鬆了一口氣。
林建國表示,部隊裡的東西,他是絕對不會因為私人原因佔用的,不過,哪怕沒有四個輛子,他也能喊得來兩個輪子。
於是到了結婚的那一天,紅旗生產隊的人就看到呼啦來了一隊的腳踏車兒,騎在最前面的林建國腳踏車車頭上綁著一顆鮮豔的大紅花,那模樣,可精神了。
“陳家這個女婿可是找著了,這麼多腳踏車兒啊,真威風。”他們整個生產隊裡,也只有大隊長家才有一輛二八腳踏車,陳家的小女婿這是騎著一個小分隊啊。
“是啊,這婚結的真氣派,咱村還真沒見過。”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