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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廳裡鬧鬧哄哄的,聲浪一陣高過一陣,連新房裡也聽得到。
娉婷看了外面一眼,不無傷感和羨慕:“前幾年我還跟兄弟們一起說故事玩呢,那時候真是快活,我要是個男孩子就好了!”
冬秀何嘗不是這樣想的呢,在這樣的世道,做女人有多難啊,她寧願變成個男人,忍受生理的總總不適,換來一份自在行走於世間的自由。
“我可真羨慕你,表姐,你能嫁給貳�碭綞嗪冒。�蠹葉際侵���椎那灼藎�氳糜紙��爰伊耍���勸胩煬突亓耍�南裎搖��辨蟲萌灘蛔∮趾熗搜邸�
“哎呦,好姑娘,快別哭了,一會兒花轎可就來了,仔細把妝哭花了!”
“就是,就是,現在可不是哭的時候啊,出了門子再哭不遲喲。”
屋內一堆婦人婆子圍上去七嘴八舌的勸,冬秀心中實在憋得慌,世道艱辛,猶如洪水,而女人就是這激流中的一葉浮萍,一生只得隨波逐流,飄蕩零落。
屋內屋外到處都是穿梭的人影,忙忙碌碌的惹人心煩,連個躲清靜的地方也沒有,冬秀也不敢到處亂走,只好又回到呂氏旁邊,繼續接受各種複雜目光的洗禮。
好容易捱過這一天,冬秀只覺身心俱疲。
一來為娉婷感到憂心,二來也是受夠了眾人的打量。
她本以為自己真的能如猛士一般,敢於直面所有流言蜚語呢,哪知卻差點在別人異樣的打量目光裡敗下陣來。
她第一次切實的明白瞭如芒在背到底是種什麼體會。
那些人毫不避忌的目光幾乎要把她的雙腳生生灼燒起來。
在那些人眼中,她和呂氏估計是傻了吧,好好的小腳偏要放開,莫不是打算以後到了婆家還要下地去幹活吧,好好的小姐,居然把自己弄得這樣上不了檯面,嘖,真是白瞎了那張臉。
胡家,馮氏看著微醺的兒子,責怪道:“你這病才好些,就不知道顧忌,怎麼能喝酒呢,回頭病又發了可別叫苦!”
“娘說的是,以後一定注意,不過今兒實在高興,跟兄弟們也好久不見了,這才多喝了幾杯!”
馮氏無可奈何的擰了把毛巾給兒子擦臉,又沏了杯濃茶與他醒酒。
“今兒我可見著江家姑娘了,咱們可錯怪了人家。”
“嗯?”
“人家姑娘真個把腳放了,今兒所有人都看見了,我也親自仔細打量過了,絕不是作假的。”
胡競之聽聞倒略清醒了幾分,驚詫道:“她真的已經放了腳?”
“那還有假,她今兒穿了雙繡花鞋,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的,我一去就聽見那些人在那嚼舌頭,倒是委屈了人家姑娘!”
胡競之聽了心下很是歡喜,不想自己未婚妻還是個果敢有決斷的人,比他預想的無知村姑倒是強了不少。
“那為什麼說好的寫信又變卦了呢,莫非她不識字嗎?”這可不好,無知文盲比之裹腳還要更加可惡。
馮氏笑道:“人家姑娘也是念過幾年書的,還是給你保媒的那個五叔祖教的,你忘記啦?才女說不上,也不至於不識字,這事倒要怪我,我當初就忘記把你的收信地址給人家了,人家姑娘就是寫了信也不知往哪寄啊,估計也不好意思找我主要討要,我看還是你先寫封信給人家寄過去才好……”
胡競之嗯嗯啊啊的應著,在母親輕柔的絮叨聲中,漸漸沉入夢鄉。
在家裡足待了三個多月,腳疾總算痊癒了,胡競之便依舊回到滬市公學求學去了。
滬市的生活多麼快活而繁忙,他每天的時間和生活都被安排的滿滿的,便將給未婚妻寫信這樣微不足道的小事忘在腦後了,到底是少年人,都不太知道這門親事對他意味著什麼呢。
第39章 消閒報
醞釀了大半年,冬秀終於正式動筆開始寫《才子變身記》了。
這篇小說的主角是一個上過新學堂、留過洋,名叫周謙的富家少爺,因其博學善辯、文采非凡,又年輕俊雅、氣度風流,甫一歸國,便在國內文化圈內享有盛譽,是個大有名望的才子。
這樣的風流才子,卻抗不過家中封建古板的父母以死相逼,娶了個沒見識、裹小腳的鄉下老婆。
這老婆整日低頭彎腰,唯唯諾諾的話也不敢大聲說,長得醜、還不會打扮,整天好似一道鬼影一般在那老宅裡飄蕩,也似冬日的枯木,一身陳腐,毫無生氣,讓人生厭。
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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