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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躲避他,即便見到了,也用一種鄙夷嫌棄的目光看著他,好似看著一坨什麼髒東西。
才子在那目光中恍惚了,他曾經是這樣冷漠無情的人麼,對一個剛嫁過來的女孩子,連丁點的禮貌都做不到,只顧發洩自己的不滿,毫不留情的將一腔怨氣撒到無辜的人身上。
在他還沒來得及與周謙說上一句話時,對方就把她撇在老家,隻身回城了。
再然後,不到兩年的時間,他就接到了一封休書。
婆家本來對他還有幾分愧疚之情,待他也不錯,可一聽兒子新娶的媳婦是大官的千金,立馬就把他打包送回孃家了,而孃家爹孃已經不在人世,哥嫂只嫌他晦氣,質問他:為什麼不在婆家一根繩吊死,也算全了自己的名節,他們也好藉此打上門去討公道,可他居然還厚著臉皮回來了。
然後他就直接被刻薄的哥嫂送去了尼姑庵,要他好自為之。
等才子終於回過神來時,他已經被剃光頭髮、身披緇衣,強壓著下地幹活了。
不堪忍受的才子,終於設法逃脫了,坐在順路的憨厚老農的牛車上,他想:自己總算是自由身了,他可以出去找工作養活自己,想自己前世,隨便寫篇文章就能賺夠幾個月的花銷呢……
做著美夢,帶著對未來無盡憧憬的時候,他被憨厚老農賣到了妓院裡,換了十幾塊錢拿去抽大煙了。
老鴇為了使他順從,對他棍棒加身,大肆辱罵毆打,最後深知直接給他下了藥,藥性發作後,他漸漸的渾身無力、大腦暈沉起來……
等他再次睜眼時,身邊躺著他新娶的嬌妻,他又回來了,那所有的一切,原來不過是一場怎麼也醒不過來的噩夢。
等他帶著妻子回老家祭祖時,才聽說他那個原配接到休書的當天晚上,便為保名節在那冷冰冰的新房裡上吊死了。
才子不由想起了夢中那個女人的一生,渾身一抖,末了,也只是嘆了聲可憐,做主把她葬在了祖墳裡,也不至使她做個孤魂野鬼。
晚上,才子擁著妻子說:咱們以後一定要生男孩。
妻子笑他:如果生了女孩呢?
才子沉思良久,堅定的說:那就不要給她裹腳,叫她自由自在,平安喜樂的長大,還要送她去上學讀書,使她明理曉事,懂得一技之長……
全文就在這樣悵惘壓抑的基調中結束了,可以說前面有多歡脫,後面就有多鬱悶。
其實冬秀完全可以寫一篇才子的逆襲記,全程在搞笑和不斷打臉中升級,絕對能保證是這時代人看過最舒爽的小說,讀完讓人酣暢淋漓、欲罷不能。
可這樣娛樂至上的快餐小說,並不是這個時代需要的。
冬秀想透過這篇小說引起那些男人的反思和改變。
這篇小說現在只有滬市的人才能看到,而滬市恰好就是除了北京以外最讓人嚮往的天堂,那裡的一切都能成為全國效仿的風潮,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以後未必就不能擴散到全國各地讓更多人知曉。
哪怕有一個女孩子因此而受到善待,改變境遇,冬秀也是欣慰的。
遠在鄉村的冬秀,可沒有諸葛臥龍的睿智和遠見,不出屋門,便能知天下事。
所以她還不知道這篇小說在滬市引起了怎樣的轟動。
第41章 離開
唐才常是個爽快人,即看好了這篇小說和支付寶本人的能力,做起宣傳來自然是毫不吝嗇的,本來他們《消閒報》也一直走的財大氣粗的豪放派,白道黑道的都沾點邊,一時滬市本地不僅各大報紙上,就連妓院酒館茶樓內,也是各種小廣告滿天飛,可以說這部小說真正做到了未見其人先聞其聲。
他又很懂得吸取經驗教訓,生怕再次出現跟《繡像小說》一樣的爛尾情況,早早的就將報社進行了梳理,確保能順利實現每日發刊。
小說本身質量過硬,作者名氣又正盛,前期宣傳也給力,不火簡直沒天理嘛。
倘若《提刑官宋慈》是一本極具新意,開人眼界的奇書,那這本兼具變身與重生元素的小說,則完全可以說是開先河的創新之作。
以前的人即便有過這種想法,也沒有具體的概念,更沒人能實實在在的寫出來。
這簡直就是打破了他們腦中的屏障,一時催生了無數的腦洞。
現在追著這篇小說的人,不免一邊爽歪歪,一邊暗自YY。
一時間滬市到處都是“假如我回到了某某年”、“若是我變成了某某”之類的暢想。
唐才常只恨這本小說太短了,只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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