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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聞風而動,每天派記者蹲守在法院做現場實時報道,茶樓酒肆裡的說書先生也十分與時俱進,對此事進行各種犀利點評,這樁離婚案,甚至驚動了政府,要藉此進行新政策、新婚姻法的宣傳,一時間,夏教授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被各類吃瓜群眾反覆咀嚼以下飯娛樂。
可惜的是,家庭倫理本就是亂麻一團,又天生自帶噱頭,吃瓜群眾才不會為夏教授的遭遇而義憤填膺、打抱不平,反而以一種看笑話的心態嘲他自作自受,甚至有人說他“當初既然連老婆都可以送給別人,現在給別人養養孩子又怎麼了!”,那個女人固然沒討到好,可夏教授本人也與現代那黑紅的網紅一般了,大家一談起他便瞬間聯絡到這起新聞,而不再把他當一個教授和學者看待了。
況且夏先生在法院上態度十分強硬,根本不接受調解,連一個子兒也不肯給那個女人,這在外人眼中未免顯得過於刻薄和尖酸,一時間,使得原本還很理解他的人紛紛轉而同情起了那個女人來,夏先生本人的名聲自然也就一落千丈了。
這個離婚官司打得可謂是兩敗俱傷!
王稚萍感嘆道:“這位夏教授也真是太無辜了,好人沒好報,最可氣的是法院的最終判決,簡直毫無道理!”
冬秀每天都在報紙上跟進這件事的進度,倒還沒看到判決書出來,忙問她:“判決出來了?是哪家報社報的,我怎麼沒看到?”
王稚萍得意的笑道:“當然是我們報社啊,您忘了我們的主報是做什麼的了?我們報社的記者今早就在法院審判庭裡呢,最後的判決就是夏先生與那個女人正式離婚,以後兩不相干,互相不得騷擾對方,但是夏先生得一次性付給那個女人兩佰元!我看那法官是看那女人和自己孩子在庭上哭得可憐才做了這樣糊塗的判決,這簡直是看誰會裝可憐就判誰贏麼!”
“那夏先生答應了?”當初不就是被那個女人獅子大開口給噁心到了麼?
“不答應又能怎麼樣,法官說只要有婚書,在法律上那女人就算是他的原配,離婚理應付給她贍養費,倘若夏先生不服,呵呵,那贍養費可不就只是兩百元這麼簡單了!”
可冬秀卻猶有疑惑不解:“夏先生曾送她去學堂唸書,她也算接受過新式教育的,怎麼,怎麼……”
冬秀不知說她無恥還是無知,甚或兩者皆有,總之觀她做派,一點也看不出她是念過書、接受過新思想薰陶的人,簡直像個在市井中混跡的人。
王媽接上她的話補充道:“怎麼那麼像無知潑婦,地痞無賴是吧!您是不知道,那女人骨子裡就是個輕浮浪蕩的性子,那時候的女學生多新鮮呢,就是找婆家也會被人家高看一眼的,她那時候又有幾分姿色,被人捧著慣著,進學不到半年便被人花言巧語的給哄住了,跟人私定了終身,還懷孕了,就索性離開學校自個兒搬到男方家裡住去了,那男的不過就是玩玩,也沒想娶她,他家裡老太太更看不上她這樣的,還很是鬧騰了一番,當時也算那兒一樁隱秘的新聞了,這還是她當年的同學兼同鄉在看熱鬧的時候講的呢,所以呀,這女人不僅騙了夏先生好幾年的學費,還騙了他一大筆什麼新婚禮金呢,呸,那時候他們都懷上第二個孩子了,只是家裡敗落了,所以才想到訛夏先生的,也許就是看夏先生太好說話太好騙了,所以這次居然找上門來鬧了這麼檔子事!”
冬秀知道了事件原委也很是無語,原來夏先生敗給了對方的無恥和貪心,還有自己的好心和良心,簡直教人對人性感到絕望!
在第二天的報紙上,冬秀看到了這個叫人心塞的判決,還有一大篇對於新舊婚約的討論,總得來說就是婚姻受法律保護,那些原配們也不是隨隨便便就能被休棄的,然後冬秀又在幾份婦女雜誌上看到了幾篇“慶祝”文,那些太太團的成員們大肆宣揚婚姻平等、原配至上的言論,很是搏了一波眼球。
而夏教授經過這場風波,也是身心俱疲,又迫於流言蜚語,只得辭了京大的教授一職,在胡競之的引薦下去了南方一所大學任教。
其實從這場官司不難看出現今絕大多數人對婚姻的看法,守舊派依舊佔據著絕對的優勢,自由戀愛往往也剛不過父母之命。
想必這件事過後,那些想要擺脫舊式婚姻的人就要面對更多的壓力了。
她不由的也會想到自己和胡競之的婚姻,他們就是典型的舊式婚姻,在外人看來還是極不相稱的一對,直到現在還有不少人對胡競之的婚姻感到惋惜,孜孜不倦的勸他離婚呢,為了消除這種聲音,胡競之硬是慢慢的變成了個炫妻狂魔,在冬秀看不到的地方,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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