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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男眼睛溜了一圈,並沒有正面反駁林登的話,“真的假的,我不信!要不你給我們示範下?”
“不用了,我拿你做個示範就可以。”林登笑著舉起了手中的砍刀,冷厲的眼神緊緊的鎖定了鼠眼男,他咬著牙陰惻惻地說道,“我的刀功也不錯,應該能把你的脖子給一下切掉。”
鼠眼男劈手搶過絡腮鬍手上的步槍,指著林登叫囂道,“來啊,老子老早就看你不爽了,看是你的刀快,還是我的槍快!”
一直站在一邊的刀疤男適時地出手攔住了林登,接著又轉頭悶聲不吭的盯著鼠眼男,直把鼠眼男盯得悻悻然放下了槍。
絡腮鬍瞅準時機搶回了自己的槍,在末世,槍可等同於自己的性命。
“現在不是我們起內訌的時候,林登他狂傲,他有他的資本傲。”刀疤男瞪著鼠眼男,“你呢,你有什麼資本跟他狂,記住,你那些高爆手榴彈還是林登給你的!”
鼠眼男一下子就不吭聲了,只是偶爾看向林登的眼神還帶著陰狠和不甘。
的確,林登平時沒少嘲諷他,經常說他就是個依附他們的蛀蟲。
在末世,能活到現在的多少都是有點能力的。
沒能力的早就該死了——這是末世的法則,雖然殘酷,但是卻很現實。
而鼠眼男就憑著當初不情不願地讓刀疤男搭了一會兒便車的恩情,就一直被刀疤男護到了現在,說是組隊,也只是刀疤男和絡腮鬍,還有後來加入的林登在變相地保護他而已。
其實林登總是針對他並不是平白無故的,而是有一次他和鼠眼男合作,在被大量喪屍緊追的當口,鼠眼男朝著他放了一記冷槍,就打在腰腹那裡,子彈整個洞穿了他的腸子。他那時要不是靠著多年養成的軍人意志,咬著牙死命的跑,恐怕早就被那些喪屍給追上成了它們果腹的食物了。到現在那個槍疤還在那裡,時刻提醒著他不能愚蠢的完全信任隊友。
他當時要不是為了射擊那些喪屍,把後背露給了鼠眼男,也不會中了他的黑槍。
鼠眼男太自私,這種人為了自己活命,坑害隊友的事沒少做,只是刀疤男一直都隱忍著沒說他。
幾人僵持在這裡的時候,突然從遠處傳來了震天的喪屍吼聲。
林登拿起望眼鏡一瞧,大片大片的喪屍正朝這邊趕來,前頭還跳躍著一隻三級喪屍,看那體形,生前應該還是個小孩子。
“三級喪屍的鼻子很靈嗎?”林登低低地暗罵了一句,不敢耽擱,搶過絡腮鬍手上的槍,把自己的大砍刀給了他。
“怎麼了?”刀疤男一臉緊張的問道。
“有一隻三級小孩喪屍把喪屍群給引過來了。”林登看了看幾人瞬間驚恐的神色,安撫的補充了一句,“其他的都是初級喪屍,沒什麼太大的威脅,只要小心點,別給它們圍住就行。”
刀疤男鬆了口氣,他看了眼林登手上的槍,“你小心。”
“這裡還有一個彈匣,槍裡沒子彈了。”絡腮鬍趕緊遞上自己僅剩的一個彈匣,在林登伸手接過的時候,他又緊張的抓住他的手,“那隻三級喪屍,你一定要儘快幹掉啊!”
三級喪屍的速度太快,一旦被盯上,根本連逃都別想逃。
林登扯了扯唇角,一把拍掉了抓住自己右手的粗糙大手,“我的槍法你還信不過?”
絡腮鬍吞了口口水,瞪大眼睛催促著他,“那你趕緊藏好一個地方。”
“行了,別太緊張。”刀疤男拍了拍絡腮鬍的肩膀,又轉頭對林登說道,“小心點。”
林登點了點頭,大步往高處跑去。
在山谷的中央地帶,他找了一處落葉坑跳了進去,落葉坑裡的爛葉和泥土的味道很好的掩蓋了他身上的氣味,以往被喪屍群追咬的時候,他都是這麼做的,喪屍的眼睛看不到,只靠靈敏的嗅覺和聽覺,他把自己的氣味給掩蓋了,喪屍就不能判斷他的位置,而作為一個狙擊手,躺在土坑裡一天都不動,對於他來說也不算什麼難事。
這些良好的軍人特質,也是他成功活過末世這十年的重要因素。未來……林登不敢想未來,他覺得自己沒有未來,他的每一次逃亡都是在為今天而活。
末世中,你要是幻想著未來,那是會被別人嘲笑的。所有的人類在末世中掙扎,都只是為了活得久一點而已。
林登抓過幾堆落葉蓋在了自己身上,透過落葉的空隙觀察著外面,他手上沒有狙擊槍,只有步槍,也就是說,他必須得等三級喪屍到了跟前才能打,這種短距離射殺對林登的生命有著很大的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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