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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法就好了,我說,哪天你們誰要是遇見了他,幫我跟他打個招呼,我要拜他為師!”
“這麼多年都沒有一點關於東風的訊息,恐怕……”
“可惜了。”
“現在是末世,不是我們緬懷過往神人的時刻,一幫腦殘,有這時間,還不如多想想怎麼活下去!”
…………
林登至今為止最後悔的事情,就是自己初始選擇的是那個防禦力最為薄弱的‘酒肅’基地。他原本以為酒肅基地人才少,物資豐富,可以讓他大展手腳,穩固自己的地位。沒想到駐守在酒肅基地的軍隊全是一群貪生怕死的痞子兵,不入流,整天想著怎樣找女人,後來聽那裡的老人一說,才確定了這些人的身份,他們哪裡是什麼軍隊,根本就是一夥三教九流的黑道流氓組成的,靠私藏的槍支才建起了這麼一個基地,這種外強中乾的基地,在喪屍潮面前根本就不夠看。
也不知道自己當初是怎麼想的,傻傻的信了他們的話,跟著他們一起幹。結果等他意識到的時候,一些他嚮往的大基地已經收滿了人員,放出了話,拒絕再收納任何倖存者。還有一些中等基地雖然還會接納一些倖存者,但是林登自從吃了酒肅基地的暗虧以後,對於一些不怎麼出名的基地根本信任不起來。
就這樣,他就一直認命地守到酒肅基地被喪屍攻破,才和刀疤男幾人迫不得已的四處流浪,過得都是提心吊膽的生活。
現在重活一次,一切從頭再來,林登發誓,他絕對不輕易加入任何基地,不輕易和任何人組隊。他真是被前世的酒肅基地,刀疤男,鼠眼男他們給坑怕了。
前世他自以為是,高調行事,這世他決定,一定要低調,低調,再低調。不,應該說,該低調時就低調,該高調時也應該高調,這樣他才不會混到前世那種地步。前世他之所以絕望,很大部分是因為自己瞎了那一隻眼,對於狙擊手來說,眼睛何其重要。瞎了眼,林登覺得自己活下去也沒多大的意思了。就算靠著運氣和本事,能夠苟延殘喘的活到最後,可那種活法也不是他所期望的,他骨子裡的血性告訴他——與其窩囊的活著,還不如干乾脆脆的死去。
一個剛飽餐一頓的喪屍像是發現了站在街角陰影處默不作聲的林登,它立馬放棄了追趕那些逃竄的獵物,張開弔著碎肉的嘴巴嘶吼著往這個青年的身上撲去。
林登不慌不忙地飛出一腳,快速又精準的踹向它的腦袋,喪屍的腦袋頓時被踢凹了進去,黑黃的腦漿四迸,有些甚至沾染到了黑色的休閒褲上,
一股難聞至極的味道瀰漫了開來,林登摸了摸褲子口袋裡的USP手槍,一邊大步走,一邊把彈匣卸了下來,看了看子彈數量,還有十發,裝好子彈,再次把它放到了褲兜裡。
真的跟十年前一模一樣,當初要不是這十發子彈,他可能也會死在大街上。按照華國禁止除軍隊士兵以外的任何人擁有槍支彈藥的慣例,林登可謂是特殊,這把德國HK公司研發的半自動手槍,不論是威力還是準確度都是一流,這還是那次部隊裡的軍功表彰大會上,部隊裡的首領親自頒發給自己分隊的隊長,然後由隊長轉交到了當時還在做任務的他手中。
街上越來越多的喪屍發現了林登的存在,它們三兩成群,圍追堵截的撲向他,張大淌著噁心涎水和血液的大嘴意圖撕裂這個鮮活美味的食物。
林登踹死了幾個喪屍後,就覺得小腿有些痠痛,這是好一段時間內沒有劇烈運動的結果。退伍回家的林登無父無母,孤家寡人一個,幹得又是部隊裡分發的十分清閒的監控室的活,小日子過得自然是怎麼舒服怎麼來,也沒什麼人有那份閒心去管他。這人一懶下來,各種身體機能的確會倒退。
看著越聚越攏的喪屍們,林登微微皺了眉頭,只好拿出了保命的USP手槍,連發了九發子彈,每一發都精準的打中了喪屍被病毒控制的小腦部位,十分輕鬆的殺出了重圍,飛快的跳上了不遠處正要開動的公交車。
他剛剛跳上去的時候,司機還被他嚇了一大跳,腳一踩油門,車飛速的行駛了出去,林登一個趔趄,差點被那個衝力給甩出了沒有任何遮擋物的前門。
好在那個司機還算理智,下一秒踩住油門的腳稍微鬆了些,把穩了方向盤,等到車子再次恢復到他的控制之中,他才敢轉頭看向林登,眼睛裡滿是後怕,“小夥子你嚇死我了,還以為你是那些瘋人。”
瘋人……的確,在初期,大家都以為那些只是患上類似狂犬病的患者,也還沒意識到末日已經來臨的事實,人們稱呼那些胡亂撕咬他人的患者為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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