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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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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的太陽明媚的有些諷刺,藍天綠樹,流水潺潺,卻不時的能在路兩邊的廢田中看到幾隻蹣跚行走的喪屍,原本乾淨的河水也漂浮著許許多多被浸爛的行屍。
在林登開著奧迪車呼嘯而過的時候,發動機的聲響把那些貌似死透的屍體再次驚動了起來,嘩啦啦的一連串水聲,一個個屍體搖搖晃晃的站了起來,喉嚨裡呼嚕著難聽的聲音,醜陋的軀體不住地攪動著水花,試圖爬上岸來。
這就是末世,表面平靜的背後,是腐爛,是骯髒,處處都潛藏著巨大的危機。
就算再經歷一遍那些殘酷又如何,他依然還活在這個世界上,有血有肉,會呼吸會笑,他還是一個鮮活的生命,他比那些早已經變成喪屍的人要幸運千倍百倍萬倍!
這個世界已經無所謂正與邪,黑與白,只有雙手沾滿鮮血的人,才能踏著屍骨殘肢鋪設的道路,笑著迎接血色黃昏的到來。
物競天擇,物競天擇……
看著路邊的行屍,林登的嘴角不自覺的翹了起來,帶了些諷刺,但眼中的神色卻堅定的好像任何事物都無法撼動,他要活下去,活得像個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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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汽車駛入山谷間的大道時,周圍的景物突然變得有些眼熟,林登皺眉思索了一番,才想起了這條路曾被一夥報社分子用巨石封死了,根本無法通行。
他前世的時候,跟著一隊倖存者在這裡吃過虧,當時他們共用一輛房車,隊長是個善良又正直的人,沿途如果遇到了倖存者,他基本都會讓他們上車,最後車子實在擠不下了,幾個身強體壯的倖存者自願下車,將位置留給了後來的幾個孩子。
當時,也就是末世剛爆發沒幾天,人性的善依然還存在於大部分的人身上,他們還懷揣著希望,憧憬著政府來解決這次的人類災難。
林登記得自己也在那幾個志願下車的人之列。
斷斷續續下了七八個人,車子一下就空了很多,可是他們那個一根筋的隊長卻大手一揮,放棄了房車,決定跟著他們一起走山路。
一些坐在房車中的人,開到半路,又突然開了回來,放棄了車子也打算跟在他們後面走山路。
一問之後,才得知前面的路原來是被巨石給堵住了。
每個人都被分到了一個旅行包,裡面裝著滿滿的食物和水,都是那個隊長支助給他們的。
大家緊趕慢趕地往山上走,卻不知道有一夥人早已經埋伏在了山路兩旁的石頭後面,就等著他們自己往槍口上撞。
當時林登的手上沒有槍,也沒有精力去時刻警惕,末世的來臨給大家的衝擊都太大了,都還沒調整好心態,誰能想到這種時候還要去防備人類的搶奪,大家此時只意識到喪屍的可怕,想盡辦法的去防止喪屍的靠近,卻獨獨疏忽了那些惡貫滿盈的人。
山谷中的這夥人原本就是混的,有的是道上的,有的是放高利貸的,更多的都是有犯罪前科的,喪屍病毒的爆發,監獄的看守人員自顧不暇,哪有功夫管這些犯人,自然就被他們逃了出來,沒逃出來的也基本都進了喪屍的肚子。
末世的來臨,更是助長了這些人的威風,他們肆無忌憚的做盡壞事,更可笑的是,還就是這麼一夥人,竟然能引領主流人性的走向。
人之初,性本惡——稍微有人帶頭做個榜樣,日子又過得還不錯,就立馬有人有樣學樣,加入了邪惡人類大軍。
究其原因,只能說那些犯過罪的基本都有點本事,也有頭腦,他們夠壞,卻也很強,這是一種很殘酷的事實。
時間過去太久,林登只模糊得記得當時的場景很亂,隨著一陣槍聲和尖叫聲,大家又都跟無頭蒼蠅似的各跑各的,沒多久就跑散了。林登身體素質好,跑得飛快,遠遠的甩了他們一大截。
等他停下來,回過頭去看後面的情況時,才發現原先跟在他身後跑的人一個個都‘消失’了。
喊了幾嗓子,沒人應,卻等到了一發子彈,險險的擦著他的大腿飛過,釘入了一旁的一棵小樹幹中,林登當時把那子彈挖了出來,彈殼細細長長的,分明是狙擊槍專用的那種子彈。
後來的事情,林登有些記不清了,總之他是成功逃脫了,因為手上沒槍,他不敢跟人拼,而是東躲西藏的翻過了一座又一座的山,才終於擺脫了那個不時用子彈騷擾他的狙擊手。
這可以說是林登前世的一個小小的汙點,也正是拜那個自信過頭,惡意耍弄他的狙擊手之賜,他才沒有早早的葬身於這個山谷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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