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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門傾身出去,用力地朝他所在的方向扔去。
接著他就坐回了位置,用力踩死了油門,以極限的車速駛離了這片區域,十幾秒鐘後,身後傳來了震天的巨響,一股熱浪猛撲過來,連坐在車裡的林登都感覺到了一絲來自後方的灼熱感。
透過後視鏡,仍可以看見那裡沖天的火光,甚至連周圍的一些樹木都被波及到了,更別說那棟別墅和站在別墅旁邊的兩個人了,他們跑得再快,也終究只是兩條腿的人,就算不被炸死也會被炸殘。
見識了高爆手雷的威力,他不得不再次讚歎一句——不愧是黃金軍火庫出來的東西,威力就是牛!
不過就是延時稍微有點長,大概是設計它的時候考慮到了使用人的自身安全保障,當然它的爆炸波及範圍很好的彌補了這一缺陷。
一直到了自己現住的別墅,林登才真正鬆下了一直緊崩著的神經,他進了別墅後,立馬就抽出一把匕首,用打火機烤了烤,等刀身涼了以後,才用它把子彈挖了出來,吃了幾片止痛藥和消炎藥後,基本就不用怎麼管它了。
用毛巾擦了一□體上的血汙,林登直接去了樓上,這次新傷加舊傷,短時間內他也只能趴著睡覺了,好在床夠軟,趴著也挺舒服的。
林登並沒有多少的睏意,只是睜著眼睛看天花板,看著看著,他的腦子裡突然冒出了一個疑問——自己想要的糾竟是什麼?
重活一世,他無非是想活得更恣意一些,不用像前世那麼窩囊憋屈,可現在,食物彈藥什麼的足夠了,惹了他的人,也基本都沒什麼好下場,爽是爽了點,可心裡依舊空空的。
有了那把爆破手槍,就算是高階喪屍又如何?你頭再硬,速度再快,那就不打你的頭,直接對著你的軀體不斷放槍,總有一槍能打中,到時候身體都碎成渣了,你還怎麼癒合,你還怎麼行走,難道僅憑一顆堅硬的頭嗎?
他可以不懼怕喪屍,但是他也會孤獨,人始終都不是那種喜歡獨居的生物,林登只希望能有人陪著自己活到最後,不管是一個、兩個,還是三個,量不在多,只在精。
可一顆被傷得千瘡百孔的心,又怎能再全心全意的信任別人?!
有時候喪屍不可怕,可怕的是險惡的人心。
而林登最怕的,是自己信錯了人。
作者有話要說:十分感謝阿伩和豆豆的地雷!!!!'親親'o(* ̄3 ̄)o 麼麼噠~~抱抱阿伩,蹭蹭豆豆~
遲來的更新——QAQ,我也不想的,大概每週三、四都很忙~~
儘量週末多更點 (┳_┳)
☆、第37章 一年之後
日子其實過得很快;在不知不覺間;時間就像流水一樣潺潺而去,抓不住;也留不下。
整整一年零三個月,四百五十天,日子過得渾渾噩噩;早晨起得早;然後外出蒐集物資,晚上六點以前就回來了;七點入睡;因為沒事幹所以睡得很早,他幾乎要把前世沒睡夠的時間都給補回來。
而現在;是第四百五十天的早晨。
林登站在臥房裡窗戶前往外面看著,這一年多來,幾乎沒碰到過什麼喪屍,這個地方好像被這個世界遺忘了似的,只偶爾會有幾個倖存者誤闖入這裡。
而往往這種時候,林登都會選擇躲起來,他實在很煩跟人接觸。不論是好人、壞人,還是神經病。
通往地下室的小門被他遮掩得很好,從未被任何闖入這裡的人發現過。
不知道是人在急劇減少,還是其他什麼原因,林登能明顯的感覺到倖存者光臨這裡的頻率大大降低了很多,有時候甚至好幾個月都沒人來過,不過這樣的情況,倒是讓他過得十分清淨自在。
他一直都在算著天數,如今數數,牆上的‘正’字已經多達九十個,再過個五十天,就剛好是第一百個,地下室的物資也消耗的差不多了,背上的傷口已經結了疤,現在基本不會再影響他的動作發揮,林登每天都在鍛鍊,安逸的生活會讓他的身體機能下降,他必須時時刻刻警告自己,這裡並不是終點站,它只是個‘中點站’,未來,還長著呢。
如往日一樣走在茂密的樹林間,頭頂的陽光成束的打在林間的空地上,將這片林子突顯的異常安靜而美好。
恐怕走到這裡的任何一個人,都不會相信這片淨土之下曾埋有一具紅髮女人的屍骨……
時間倒回一年前————
林登不知道這個女人竟然沒離開,反而守在這片密林區,一直等著他的出現,這前前後後的時間段長達整整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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