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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真是流年不利。
“不如你把女朋友借給哥幾個玩玩,你欠的那筆債就一筆勾銷了,怎麼樣?”
“不行!”季然想都沒想就脫口而出。
“哦?小姑娘膽子到不小啊!”帶頭的那個,季然覺得他長得很像章魚。
季然吸了口氣,這可是關乎自己的安全問題,死活也得裝出點氣勢來,“你們這樣做是犯法的!”
“犯法?”那章魚愣了愣,忽然大笑起來,“小姐,收債也犯法嗎?”
“收債不犯法,但是你現在威脅到了我的人身安全,根據民法第十三條規定,借收債為由威脅到他人人身安全,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最輕也要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其實什麼民法十三條,全是季然亂編用來唬人的。
不過,這竟然真的起了作用,包括江莫飛在內的其他四個人全都愣住了,過了會章魚發話了,“我……我們又沒對你怎麼樣……”
“在表面上你是沒對我怎麼樣,可是在心理上我已經受到了傷害,根據法律規定,我是可以向你提出精神賠償的。”
“我……”那章魚的嘴都快張成真的章魚嘴了,其實做壞事的人本來就心虛,何況這三個人年紀輕輕,又操著一副本地口音,一看就知道也怕惹事,語氣立刻就軟了下來,“得!我們哥們幾個也不是想對你們幹什麼,只要他把錢還給我們就行了。”
“他欠你們多少錢?我幫他還!”季然向來信奉“保命要緊,錢不重要”的原則,擺脫這三個危險人物再說。
“不行!”江莫飛忙搖頭。
“五百。”
才五百?季然愣了愣,原來這麼P大點的錢,這死章魚還一副老本都被借光的表情。
“怎麼?還不出?女人說話不算話也沒關係。”章魚一臉得意。
季然想都沒想,“我還!”
第十六章
“路遇流氓”事件總算告一段落,季然花了五百塊順利地保障了自己的人生安全,可是更大的麻煩卻來了。
“你為什麼要幫我還錢?我……我不要你可憐我!”江莫飛跟她身後,這已經問了第八遍了!有完沒完啊?昨天那情況能有她選擇的餘地嗎?
季然快被他煩死了,說是為了自己吧,這死心眼肯定不相信。可憐他吧,他一定會吵著鬧著還自己錢,到時又要鬧騰上一段日子。想來想去,還是決定用“懷柔政策”。
“同學,你別誤會好嗎!當時情況緊急,我不得不這麼做。”
“我能還給他們的!”
“我知道你能,可是你能立刻就還嗎?”
江莫飛頓時語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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