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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裡透紅,陽光下看來很美,有一種說不出的風韻,以致他要出口的話卡在喉嚨中,然後忘了要說什麼。
“我自己走。”她低著頭跟上他的步伐,一貫維持的生物距離被打破,心臟不由自主地怦怦直跳,偏偏那種感覺實在不討厭,但是理智也同時在提醒她,這個叫任楚徇的男人跟她是八竿子打不著的人;他長得帥到讓人覺得過分,顯然家世很好,這種人跟她不會有任何關係的,送她去打工之後,他們就不可能會再有任何機會見面了,事情就是這麼單純而已。
天色已經黑了,任楚徇懶懶地靠在駕駛座椅上,搖下車窗眼睛不時盯著那家餐廳的門。那是家很高階的餐廳,宋祖沂就在裡面打工當端盤子的服務生;而他,則是這種高階餐廳的常客,說不定也讓她服務過,只是她的眼睛從來就不注意看人,他當然也不是會去注意服務生的人。
如果他有抽菸習慣,那麼他一定會點上一根。他不只一次想自己一定是在發神經!下午宋祖沂看到他的藍色法拉利之後,讚歎道:“好漂亮,線條很流暢。”她看到的居然是線條,而不是它的名貴!他敢打賭她對車子的品牌或許一點都不瞭解。宋祖沂跟他所認識的女孩子硬是那麼不一樣;她不會對他笑,甚至有時顯得很拘謹,不主動跟他攀談,但說話很得體,下午以前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受她哪一點吸引,但是經過五個小時的閒逛之後,他終於弄懂了。
她看海報的時候很專注、很夢幻,完全沉浸,她的心透出感性,可是當她回過神來時,眼中有著絕對的理性,一種只在很少人身上才能看到的堅定,彷彿她纖弱的身軀下有著鋼鐵一般的意志,或者說她知道自己要什麼,積極但是很認命。
矛盾的特質!可是偏偏有種不同凡俗的魅力,一種他覺得只有自己才能看得那麼清楚的美。所以他問了她幾點下班,然後從九點半就來這兒等她十點從那扇門走出來,好送她回家。這種事說出去全天下不會有一個人相信,因為連他自己都不信。他今天簡直不正常到了極點,腦袋裡已經想她想了好幾個小時了,跟她的每句對話、她的每一個表情,只怕都想過超過五十次了。以前只有女孩子被他電到,今天他首度嚐到被電到的滋味,所以他下定決心——追她。
宋祖沂輕盈的倩影似乎略顯疲憊,然後從他車前走了過去,任楚徇只能瞪大眼睛,幾乎絕倒,這麼耀眼、這麼引人側目,且曾經接受她的讚美的車大刺剌地停在這裡,她居然可以視而不見?!然而一抹苦笑卻也同時躍上了唇畔,她何止沒看到車?她根本也沒看到他是風度翩翩、英俊瀟灑的帥哥,沒看到他眼裡對她的迷戀,更不會去注意到他的家世不錯。這些女孩子第一眼就會注意到的事情,她沒有一樣看進眼裡,所以她也就不可能像其他女生一樣把他當作百年難得一見的白馬王子。
“祖沂。”
一輛車緩緩地跟在她身邊,聽到這個熟悉的聲音,宋祖沂霍然轉頭,就看到任楚徇神采飛揚的俊臉正對著她笑。“任楚徇?!”她的眼睛寫滿“意外”這兩個字,下午他問她下班時間的時候,她根本不曾想過他會來接她下班!
“我們有仇嗎?連名帶姓地叫。”他撇撇唇抱怨。“上車吧!我送你回去。”
“不……不用了,我坐公車就行了。”她的臉已經脹得通紅,原本已經打算徹底忘掉這個不像存在於現實的人,卻意外地撞進眼裡、竄進心裡,她的心臟瞬間急速地怦怦狂跳起來。
他的眉毛又挑起了。“我等了半個小時,你居然跟我說要坐公車。”
“你……等我?”她指著自己的鼻子,不自覺停下了腳步。
任楚徇將駕駛座旁邊的門開啟。“不然你以為我在這裡幹嘛?別婆婆媽媽的了,你放心,我不會突然變成大野狼的,快上來吧!”
宋祖沂就這麼坐了上去,然後一路心臟就沒回穩過,他為什麼要特地來接她?他該不會是……喜歡她了吧?不,不可能!她這人天生就是三分耕耘,才只有一分收穫的人,天底下不會有一件幸運事降臨在她身上,更不可能蒙有錢、風度翩翩、機智幽默的大帥哥垂青,別傻了!
她的宿舍離學校約十分鐘路程,宋祖沂沒買腳踏車,每天走路去上課,任楚徇的名牌跑車停在這個小巷弄中,實在非常不搭軋,她突然覺得自己莫名其妙地成了灰姑娘,但是白痴都知道像白馬王子的英俊小開和婊子一樣都是無情的,想到這兒她突然覺得很不自在。
“謝謝你送我回來。”
“不客氣。”任楚徇眨眨眼。她好像從一上車就等著說這句臺詞,雖然他已經成功地讓她漸漸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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