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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慰看我一眼,“點了點了,刺身點了兩斤,就怕吃不死你。”
王路擠眉弄眼,“死不死我不知道,這吃到她哭是肯定的,錢淺同志那吃芥末的架勢,嘖。”
“怎麼著?不服氣?”
“哪能啊,我敢跟您老叫板?明天給我辦公室隨便弄兩隻蟑螂什麼的,哭的就得是我。”
鳳九一記眼刀殺過去,“出息。”
眾人大笑,只有方初始終抿唇不語,一臉的莫測高深。
整頓飯吃的無敵詭異,王路肖慰趙錢不停說笑,秋水斯文的抿嘴,鳳九一直握著我的手,我則極盡所能地雲淡風輕,可還是要避著方初的眼睛。
不是怕,是揪心。
方初一臉平淡的樣子讓我難受,從前的他不是這樣的。
從料理店出來,沒有直接回家,打車繞著這座城市漫無目的的兜圈子。
霓虹閃爍,依舊無法阻擋黑夜的窒悶沉重,我覺得無法呼吸。
回來之前我設想過很多,比如遇到舊識,比如翻起老賬,比如被恨我的人繼續憎恨鄙視。
那時候我以為我是能夠承受的。
我想著若我把一切都承受起來,若我在曾經的過往面前把傷口血淋淋地重新撕開,也許,能夠徹底除掉惡疾,這樣,我就不必在異國他鄉的每個夜裡冷汗淋漓。
我想重新開始,我希望那些我一直可以遺忘的東西全部掀過去,只有這樣,我錢淺才能是一個全新的自己。
可現實總是比想象中來的困難。
我好像沒有那麼堅強。
我能夠承受吳瓊的不原諒,我可以對死死糾纏我的李女士冷靜涼薄反擊,可是面對方初,我的心還是會疼痛的震顫。
為什麼面對他的時候,我會覺得有些東西並不是我想放下就真的可以放下?
方初。
猶記得第一天他走進廣播站會議室時的樣子。
黑色T恤,洗白上面無數漏洞的牛仔褲,很頹廢的打扮,卻生生被他穿出貴族氣。他斜挑著眼睛漫不經心地走進來,聲音慵懶卻並不無禮,他說大家好,我是方初,以後還請多多指教。
那時候他真的就像個王子,然後他徑直坐到我旁邊,壓低聲音勾著嘴角,“想不到有一天會和你共事,咱們還真有緣。”
我嘴角抽搐。
這個時候他的樣子又很像個大流氓。
印象裡的方初似乎一直都是那樣,帶著王子的貴氣,又參雜著流氓的那股子痞氣,雖然多年在國外,可普通話卻出奇標準,聲線也好,瑩潤磁性,不像我,天生帶著嘶啞。
可是他卻說,錢淺,聽你讀播音稿,總是能夠感覺到那麼股子蒼涼。
那時初認識,他對我有好感,自然是這樣說。
可等到最後輪到控訴的時候,便又換上另一說法,他說錢淺,你這個人,從聲音到骨子裡,都透著冷漠。
他說我夠狠,夠涼薄。
於是多年後再見,才如此厭惡我。
他是巴不得我永遠不再在他眼底出現的吧?可每每又湊到我眼前來自己給自己找不自在。
何苦來。
就好像今天,明知道看到我會讓他不愉快,可還是跑了來。
司機繞著A城的主路開了一大圈,終於不辱使命把我送到家門口,用一種看怪物的眼神把我遞過去的車費塞在口袋裡,直到我推門出去,還盯著我的臉。
我視而不見。
下了車掏出煙,揹著風口點上,初冬的夜,刺骨的寒。
火機亮光閃爍的當口,我注意到路邊停的那輛車。
然後車裡燈亮起來,駕駛座上露出一張忽明忽暗的臉,是方初。
我緊了緊大衣領口。
他拉開車門,一步步走過來,狹長的眼睛微挑,“看來你的小日子過的不錯。”
“承蒙關心,對付混。”
“我以為李夢的事情會給你造成困擾,看來還是低估了你。不過想想也是,有鼎鼎大名的肖慰在,又怎麼可能有事情難為得了你?”
我嘆息,“方初,你沒必要每次見到我都露出一副恨不得吞了我的架勢。”
“看到你招惹到麻煩,我幸災樂禍一下還不成?”
“成,怎麼不成?如果這樣不覺得解氣,你大可以去開個記者招待會,有多少髒水都衝我潑就好,我沒關係。”
“髒水?錢淺,雖然媒體把事實扭曲的不成樣子,可你能心安理得地說,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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