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3/4 頁)
們玩一個小時就回去,不會被抓到的。”
酒吧不大,只有一個調酒師和兩個服務員。他們來的早,還沒有一個人。季沫很拘謹,抱著書包坐在角落裡,看著路錫點了一箱啤酒和兩瓶白酒。路錫偷偷告訴她,他的錢只夠點這些。
“你們第一次來?”
季沫看向跟她講話的人,點點頭。他四十歲左右,看起來會讓人害怕的感覺,但他似乎努力裝著很友好,往季沫身邊靠了靠。
他吐了一口煙,說:“我是這的老闆,像你們這樣的學生可是很多都來玩的。你知道為什麼我取名它叫‘忘’嗎?”
季沫搖頭。
“因為忘,忘記。這裡可以忘掉一切,感情,疼痛,包括不開心的所有事。”
“是嗎?”季沫看著店主,她明白雖然嘴裡不確定,但在她看到名字時,腿腳就不挺使喚的往裡走了。要是她不想進來,儘可以拒絕,她覺得縱使她來酒吧的不是路錫,而是這個名字。
一個小時裡,季沫喝掉一瓶白酒和大半箱的啤酒,伶仃大醉。
路錫將她抱出來,他沒想到季沫的力氣有如此之大,無論他怎麼阻止都阻止不了。直到她喝醉,沒有力氣再去碰酒杯。季沫沒有撒酒瘋,喝醉了,就安靜地坐著,然後迷迷糊糊地睡著。
醒來的時候是在路錫租的小房子裡,整個房間亂糟糟的,還有難聞的氣味。他租的地方也在這個城鎮,比較偏遠。季沫來過一次,她只坐了一會就走了。因為他實在看不下去與路錫合租的另一個男人。他比路錫大一些,路錫叫他林子。林子光著膀子坐在另一張床上,同樣的亂七八糟,他看著季沫,眼裡放著異樣的光芒。然後,他就躺在床上睡著了,打著很大的鼾聲。
季沫完全地清醒過來,她猛地坐起來,發現她身旁還坐著一個人,是林子。她嚇了一跳,問他路錫在哪裡。
“他出去了,工作。”他遞給季沫一個包子和一袋豆漿,拿起一張報紙看起來。
天氣轉涼的緣故,林子穿了一件白襯衫,出乎意料的白。當時季沫堅定地認為,只要再過一會,他的白襯衫一定會變得髒兮兮的,跟他的床單一樣。
季沫沒有吃林子給的食物,她幫路錫(www。kanshuba。org)看書吧了物品,並洗掉了他一大堆的衣服。她知道路錫的衣服沒有那麼多,但她不知道哪些才是路錫的,哪些是林子的,只得一股腦地塞在盆子裡一起洗。
林子看著她奮力地洗衣服,什麼也沒說。忽然,樓下有人叫林子的名字。林子應了一聲,套上一件外套跑了下去,臨走時,他對季沫說:“走的時候記得關門。”
季沫點點頭,透過窗戶,看到樓下一個女生,長的並不漂亮,見到林子的時候很高興地跑
過去挽著他的胳膊。
之後的半年裡,路錫每星期都帶季沫去“忘”,要是補課的話,季沫就逃課出來或者請假,她完全沉浸在壞學生的樂趣當中。她不用再努力保持第一名而努力學習,不用看每個人的臉色了。她就像籠子裡放出來的小鳥,不再受囚禁,可以自由的翱翔。
可值得嘲笑的是,第一次模擬考,她竟是全校第一。
在季沫即將要上高中前一個星期,路錫跑到季沫家對她說:“做我女朋友吧。”
季沫放下手裡的活,沉默了很久,沒拒絕,也沒答應。
那麼,就是預設吧。路錫是這樣認為的。
開學的第一天,路錫開著摩托車送季沫上學校,他穿的很乾淨,一層不染。季沫馬上就想到了林子。季沫拒絕過,說路太遠了,還是算了。但路錫堅持要送她過去。結論是他高估了自己的二手摩托車,在半路的時候再也開不動了。
一直以為,他們的愛情應該也會像林子和他女朋友一樣,但除了他們能在陸宸和莫冉面前昂首挺胸的走過以外,季沫真不知道她該如何像林子女朋友一樣那樣快樂地迎向路錫。
為了季沫,路錫換了工作,來到她上高中的城市。偶爾,他們會去酒吧玩,但喝不起太多酒,因為這個城市的消費太高了。
有一天,路錫臉上掛了彩,看上去很嚴重。季沫問他怎麼了,他什麼也沒說。然後,路錫要季沫去玩,竟然是摩天輪。她嚇的要死,回來之後再也不理他了——其實更大的原因,是在第二天的時候,陸宸走了。
放學的時候,陸宸攔住季沫說他要走了,可能再也不回來。這是兩年來陸宸第一次和她講話,卻是告別。季沫很不客氣的回敬了他,她說,不回來更好,我看見你就心煩。然後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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