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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殺了過來,領頭的是一箇中年男子,四十多歲,他身後都是一群穿著黑色鎧甲的人,人數最多,大約有三萬多人,除了他以外,其他的人都穿的五顏六色的,看來都是雜牌軍,跟那個中年男子的軍隊沒有一比。中年男子說:“顧家小子,你竟然敢得罪我們王家,如果你肯束手就擒,我就給你留個全屍,要是你敢放抗,到時候定要將你碎屍萬段。”
顧歡說:“你是王家的什麼人 ?'…87book'”
那個中年男子說:“老子就是當今丞相的侄兒,我爹是河鹿領總督,王富國,我叫王建輝。”
總督就是一個行省的總領主,但不是世襲的,皇帝有權利收回,不過一般情況下,只要你不出紕漏,皇帝都會叫你乾的,反正叫誰幹都是一樣的,南趙國現在的情況不是中國古代的情況,而是西歐中世紀情況,各個地區的領主都是擁兵自重,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簡單的說就是有奶便是娘,所以才有這麼王家的人馬半路上攔截自己。
(抱歉,要是有些書友看了覺得我有點作弊,我只能說對不起了,只是我特別喜歡這首歌,而且這個情節也很需要這首歌,要是叫我自己寫一首這樣的歌,恐怕我沒有這個水準!)
第144集路上被襲
晚上八點還有!
顧歡心想,肯定是王安國看自己幫助二王子奪取太子之位,他們王家很不爽,就要來找自己的麻煩,既然他要找自己麻煩,自己也絕對不做縮頭烏龜,跟他們幹到底,顧歡悄悄的將食人蜂放出去,說:“原來是王相爺的侄兒,真是失敬,實話告訴你,我們還是親戚。”
王建輝冷冷一笑,“誰和你是親戚,我大伯已經說了,誰要是殺了你,賞金百萬,將雲南領賜給他當領地。”
顧歡說:“這一定是假的,你們難道沒有聽說,王相爺將他的小女兒嫁給我當小妾嗎,而且他還將家傳的秦川荒原送給我當嫁妝呢,不信你過來看,這裡有地契。”
那男子心想,倒是聽說過這件事情,有人說是顧歡強娶王夢縈,有人說是王夢縈倒貼顧歡,將家族的領地的地契都帶走了,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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