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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只是悲涼只是憤怒——“接電話,你怎麼不接電話啊?難道只有泠泠打來你才能接嗎?你這個偽君子!把手機給我!”
沈墨這次是真的懵了,這麼久了一直隱藏得很好,所以沈墨根本沒料到會有這樣的突發事件。“凌涵,你聽我解釋,我們真的沒什麼,不是你想像的那樣,真的……”
這就等於是承認他們通姦了吧?沒什麼,哈哈,沒什麼?那麼什麼樣才叫做“有什麼”呢?凌涵痛苦地搖著頭,雙眼冒著怒火,她感覺這怒火就要把自己給點燃了,她感覺自己已經能聽到烈火燒得劈里啪啦的聲音,甚至已經聞到了面板被燒焦的味道——
原來每晚自己獨守空床的時候,自己的老公都在和自己的妹妹在談情說愛;而自己忙忙碌碌為老公做早餐的時候,他第一個想到的卻是給妹妹傳送問候——“寶貝,昨晚夢到我了嗎?”
“凌涵,對不起,我和泠泠真的沒什麼,只是發發簡訊……凌涵,你不要這樣好嗎?”沈墨被凌涵憤怒的神情給嚇壞了,其實他真的沒有想傷害凌涵,事情發展到今天這個地步並不是他願意看到的。“對不起,凌涵,你聽我解釋……”
“不要碰我!你這個流氓!滾開!!!”凌涵奮力甩開沈墨的手,然後反手給了沈墨一個耳光,“咱們從此恩斷義絕!”
拋下這句絕情的話,凌涵衝出了房間,跑出這座困了她三年的豪華別墅,跑出了一直依戀的親情和愛情——世界如此骯髒齷齪,而凌涵,何處安放那顆受傷的靈魂?
正文 親愛的,請陪著我(3)
從家裡跑出來,凌涵幾乎是沒有了思想,奔跑似乎是此時唯一能做的事。她跑啊跑啊,彷彿聽到有人在喊她的名字,彷彿又沒有,但是她不想停下來,只想這樣一直跑下去、跑下去……
不知道這樣瘋狂地跑了多久,凌涵終於累得再也抬不動雙腿,一屁股坐在馬路邊*著。她這才感覺到街上原來到處是熙熙攘攘的人群,人們大多結伴而行,只有她形單影隻,只有她這樣可憐巴巴地東張西望,像個無助的流浪兒……
這些人為什麼行色匆匆?他們要去做什麼?回家嗎?可是天大地大,何處是我家?哪裡才是我的家?以前看到牽手的男女,凌涵總會認定那不是戀人就是夫妻;可是現在這個觀點被她自己給否了——牽手的也可能是*人!
凌涵的眼睛終於被眼前一對對相擁相牽的身影給弄溼了,一直最戀家她——被家庭踢出了局!不!不是家庭踢自己出局,是自己踢那個家庭出局,自己不稀罕那個虛偽的墳墓!
其實在“捉姦”之前,凌涵給自己設計的模式是淡定,是漠然。即使真的捉住了,她也不想像個潑婦一樣發瘋發怒,她甚至鄙夷地認為——自己一定連打都再懶得打沈墨,因為那樣會髒了自己的手!可是最終凌涵還是沒有做到,她像所有受傷害的女人一樣,向沈墨甩出了憎恨的一個耳光!
是的,凌涵確定自己對沈墨是憎恨,對妹妹更是憎恨!她用力咬著*,恨恨地把眼淚嚥了回去——從今以後不再為任何人流淚!絕不!避開陌生而又充滿探詢的目光,凌涵四下裡張望了一下,街道對過一處閃爍的霓虹跳進了她的視野——絕情吧!
這個名字好熟悉啊,難道就是李偉同學說的那間絕情絕世的酒吧嗎?研究著那三個字,凌涵不由得佩服起酒吧老闆的經營策略。什麼人喝酒厲害呢?應該是買醉的人吧;什麼人最容易買醉呢?情之一字最傷人。感情受傷的人是最需要酒也就是會買醉的人,而這類人在這個時候最受感觸的字眼莫過於“絕情”!
雖然看穿了酒吧老闆心裡的算盤,可凌涵還是邁步進了這個叫做“絕情”的酒吧,本來還茫然的她終於發現——此刻,這裡應該是唯一能容得下她的好地方。
這應該是比較老字號的酒吧了,精緻美麗的裝修,細心體貼的小隔間分割出各自的空間,卻沒有割斷彼此可以分享共同的音樂和歡樂。酒吧四處都流蕩著一種被音樂、被期待、被燈光所勾引起來的妖媚,彷彿一朵在霓虹下綻放的鮮花,夜夜盛開在紅男綠女的觥籌交錯中。
沒有幾個人會成為海明威,但是有許多人會成為酒吧裡的常客,這倒是真的。凌涵心裡又是一陣感慨,“絕情吧”——真的能讓人絕情嗎?那好吧,自己倒要看看,它怎麼讓自己絕情!如果真的能忘掉所有的愛恨情仇,那就跟著這音樂、跟著這燈光放縱一次好了……
臺上一名吹薩克斯的美麗女樂手很陶醉地吹奏著,伴著故作姿態叫囂的主持,讓夜的光芒魅力四射。凌涵靜靜地欣賞著,卻感覺不到一絲“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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