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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沒有人能夠從她的履歷中發現任何破綻,她現在是林珠,在國外名牌大學留學四年,端莊高貴的精英女人!
再也沒有人能夠找到,她曾經生活在C城,和一個叫做舒以默的已婚中年男人糾纏的任何證據。
就算那個笨蛋白痴男人再見到她,她都只會好像看見了路邊的蟑螂一樣,避之唯恐不及。
他以為她愛他?做夢!
不過是一個老男人,半隻腳都快跨進棺材了,身上的肌肉都鬆弛了,X能力也有限。
虧得當時和他在一起的時候,自己還曲意承歡,每天誇讚他,變著花樣地和他享受床笫之歡。
可是她的心裡面,從來就看不起這個男人。
不過就是個總經理而已,又不是什麼豪富大賈。
四十幾歲的人了,還貪圖新鮮的肉體,貪圖浪漫,呸!
第14卷 90後都是一群小SAO貨3
四十幾歲的人了,還貪圖新鮮的肉體,貪圖浪漫,呸!
雖然,他變賣了幾乎全部的家當,交給她。
他當時言辭懇切,還含著眼淚。
說他沒辦法給她一個完整的婚姻,也沒辦法給他們的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他對不起她,這五百萬,是他所有能夠拿出來的一切了……
哈哈哈哈,這隻蠢豬。
當然,她收下了。
她看不上這個男人,可是他的錢當然有用。
有了這些錢,她可以抹殺過去所有的記憶,抹殺自己不過是一個普通大學畢業生,出身平凡的事實。
現在,她有了這樣的地位,說起來,還得感謝那個蠢豬。
不過,她是再也不想見到那個人了。
現在,那個人肯定是一個潦倒平凡之極的老男人,發福,肚子就好像輪胎一樣一層又一層,說不定還禿了頂。
有什麼資格,再跟她見面?
他曾經得到過她的身體,已經算是他這輩子的福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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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是老天眷顧她,在三年前的那場慈善晚宴上,她得知即將繼承龍麟集團,剛從巴黎留學回來的霍家太子爺——霍晟,也會到場。
這個男人,是她一直心水了許久的獵物!
她出動了所有的人脈,打聽清楚霍晟所有的喜好,包括喜歡女人怎樣的身材,怎樣的打扮,香水的味道,事無鉅細。
然後,為了這初次見面,她花了十幾萬購置了一襲深紅色的禮服,正好襯托出她雪光照人,冰肌玉骨的肌膚!
穿著三寸高跟鞋,端著一杯紅酒,款款地走到霍晟面前。
然後假裝扭了腳,不小心,將紅酒潑在霍晟胸口襯衫上。
接著,整個人就滾入他的懷中。
她還記得霍晟似笑非笑地看著她:“小姐,拿我當抹布?”
她連連道歉,說要幫霍晟拿去洗。
這一洗,卻半年都沒有還回來。
勾搭男人,還有誰比她更內行。
她對付霍晟的辦法只有一條,那就是聽他的話,什麼都聽。
——大家又沒有看出林珠是什麼人了?想不到吧,哈哈哈哈哈哈
第14卷 曾經做小三的女人1
她對付霍晟的辦法只有一條,那就是聽他的話,什麼都聽。
哪怕他就是半夜發起脾氣來要她當即就滾,她也會剋制住自己情緒,馬上收拾東西走人。
第二天還要對他抱歉:“真對不起,打擾了你休息……”
所有,他終於同意和她訂婚!
現在,她的目標,就是趕緊懷上一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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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心中依舊有些不祥預感徘徊著……
雖然她對自己的容貌,和對付男人的手段,非常自信。
但,她畢竟是不年輕了。
大城市裡面,最不缺的就是新鮮的美人兒,就好像新鮮的水果一樣。
就算她用再高貴的化妝品,畢竟也不是十八歲的少女……
今天,她見霍晟遲遲不來,終於也還是落下了俗套,給霍晟打了電話……
第一個電話,他沒有接。
按照林珠的一貫作風而言,她會識情解趣的不再打電話。
男人就好像風箏一樣,你緊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