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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朋友了吧!”男人的聲音和他的笑容一樣,讓人心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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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笑容
溫志誠,男,三十歲。外表高大帥氣,氣質出眾,溫文爾雅。事業有成,公司總裁。
按理說,象這樣有財有貌的人中之龍,又到這樣的年紀,身邊應該美女圍繞,交過的女朋友也應該不少。
可是,他卻是個異數。留學回國之後,一直忙於事業。身邊雖然也經常有美女,名媛紛紛向他示好。可是,他都沒有接受。不為別的,就是沒有一個女人能讓他產生心動的感覺。
他可以說是一個白手起家的男人,雖然有點家底,但基本上都是憑自己的雙手開創了自己的事業。如今的他,身家早已高達數億萬計。
由於父親在他上高中時就已經過世,家裡又只有他一個獨子。平時,他去公司工作,他老媽在家就倍感寂寞,想早日抱上孫子的想法日益強烈。看自己的兒子一直都不交女朋友,還以為他那是害羞,沒女人緣。所以,最近幾個月變著法的託人幫他介紹女朋友相親。
他又不能拂了老媽的意,可是也實在厭煩三天兩頭被老媽叫出去和人相親。又不能隨便找個認識的女人應付此事。因此,在關係特別親的手下的建議下,就找了代理中介公司,只因為聽說有“臨時聘請特助”,無論你需要的是什麼樣的角色,她們都能幫你達到。
對溫志誠來說,找個不認識的女人假扮他的女朋友,糊弄一下老媽。比找一個認識的女人去假扮要好的多。給錢就了事,不會有什麼後遺症。
可是,他沒想到因為找了“臨時聘請特助”,卻讓他自己產生了後遺症。
那一天晚上,代理中介公司為他找來的女孩子,有著暗紅色波浪捲髮,擁有一雙霧濛濛的電眼,以及曲線玲瓏的身材,只一眼,就讓他的心瞬間狂跳。
也許真正的愛情就是這樣,只需一眼就足以讓人泥足深陷。他一直就期待並相信著一見鍾情的愛情。在他看來,靠長時間慢慢培養起來的,那不是愛情,而只是感情而已。
自從那天,那個女孩陪著他和他老媽一起吃了晚飯後,他老媽才徹底放棄了幫他安排相親的事情。而他也真的很想和這個女孩能繼續下去。但那天,她只願意讓他送她到他們碰面的地方。雖然他知道她的手機號碼,但她卻事先宣告,那號碼只談生意,其它的,免談。
就這樣,一個星期沒有見到她。他實在是很想她,就以給她生意為藉口,讓她再出來假扮他的女朋友參加和老同學的聚會晚餐。
她雖然很客套很疏遠,但在所謂的“工作”面前卻非常盡職。在眾人面前非常合格的扮演了他的女朋友。對他體貼照顧,眼裡似乎只看的到他。對他輕聲細語,極其溫柔。
那晚,他覺得自己是最幸福的男人。因為美的奪目的她吸引了所有人的視線,而她的眼裡卻只有他。有那麼一瞬間,他甚至有錯覺,彷彿她真的成了他的女朋友。
那天晚上,參加完聚會晚餐,他又送她回到他們碰面的地方。他為了想要再見到她,就和她說,再過幾天還要再光顧她的生意。可她卻回答,那天是她最後一次做這份兼職。因為一點私人理由,她以後都不會再做“臨時聘請特助”了。
他向她提出了想和她成為朋友的想法。但她卻婉言謝絕了。她跟他說,如果還有緣再見面,到時,就當他的朋友。
從第二天起,他動用所有關係,查了全市所有叫鄭薇的女人的資料和照片,卻沒有找到她。他這才知道她的名字鄭薇是假名字。他找到那個代理中介公司,那邊卻有他們堅持的職業操守,不願透露她的真實資料。
無奈的他再打她的手機,卻是停機狀態。他估計那個號碼應該也是為了這份兼職而準備的。當那份工作停止,那號碼也失去了效用。
他真的很想能再次遇見她,所以,他想到了他們兩次碰面的地方,那個街角處。他想著,或許,她有可能經常在這一帶出現,所以才每次讓他在那裡和她碰面。
這幾天,他一忙完公事,就傻傻的在這一帶溜達,希望能有幸遇到她。沒想到今天傍晚,他真的看到了她,一眼就見到在馬路對面低頭走著的她。
今天的她打扮的比那兩次見面時要樸素多了,T恤,牛仔褲,球鞋,黑綢般飄逸的長髮。但是,一樣是那麼的美。在馬路對面的人群裡,她是那麼的顯眼。讓人一眼就只看的到她。
他開心又著急的過馬路,想要快點走到她的身邊。卻遠遠的看到她的包被一男子給搶了。他看到她在追,因此,他跑的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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