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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想用破壞軍婚這一套來嚇我,告訴你,我不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9條第1款的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這個才是破壞軍婚,你沒有理由可以告我破壞軍婚。”女人似乎很得意,意思也再明白不過,她就是擺明了要跟她搶老公的,而且不以此為恥。
徐顏卻突然拍起了手,讚道:“周小姐真不愧是律師,還知道破壞軍婚的詳細內容,看來你在律師界沒有白混,連後路都想好了。”
“告訴你,你想對付我,還嫩了點。”周琳似乎並不把徐顏放在眼裡。
“那你可以試試。”徐顏眼神在笑,但笑容背後卻有一種警告。
“姓徐的,我不怕你。兔子被惹急了還咬人呢,如果你把我逼急了,我隨時可以跟你玉石俱焚。我或許不能拿你怎麼辦,但是我隨時可以毀了你的丈夫,他是一名軍人,想要毀他再容易不過。”女人說著可怕的話。
女人可怕,發了狂走投無路的女人更可怕。在周琳的眼裡,徐顏再可怕也可怕不過美國的那個女人,而且她一個光腳的不怕穿鞋的,要想對付她,門都沒有,如果她死了,也得拉個墊背的。
徐顏輕輕一笑,說:“這是個法制社會,法制社會**理,你的證據、理在哪裡?當然法制社會還不完善,這就需要權力機關的作用了,我雖不在此機關中,不代表我沒有親人不會行使監督的權利。而且提醒你一句,誣告誹謗是犯法的。”
徐顏優雅地轉身,看也不看一眼背後那個抓狂而為之臉部扭曲的女人,又不疾不徐地說:“忘了告訴你了,這家醫院的門口是有攝像頭的,你我的談話都在攝像裡,還有,你我談話的內容也在我這支錄音筆裡。周小姐,希望你好自為之,別跟自己的律師生涯過不去。”
周琳的臉色更蒼白了,她怎麼忘了醫院門口會有攝像頭,真是越急就越沒有防備,怪不得這個女人一直都站在門口沒有進去。更沒想到的是,她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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