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部分(第3/4 頁)
後收拾了行囊。
幾天下來,我已道聽途說地瞭解了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翰澈國的大王微服至此,住在驛館時,某夜被沐晨桀刺殺,受了傷。奇 怪{炫;書;網}的是,大王昏迷之前竟要求將沐晨桀“毫髮無傷”地帶回雪州審問,而並沒有按律將他處斬。我思來想去,終於想起很多年前他對我提起過的滅門大仇,父母的慘死,親妹的受辱,仇恨與屈辱,像烙印一樣打在他的心上,讓他無法放下。
他之所以活著,就是為了能為家庭報仇雪恨,至少在遇見我之前如是。
倘若,讓他家破人亡的罪魁禍首便是他刺殺的人,翰澈國的大王,那麼一切的謎題均有了答案。我明白了他行刺的用意,然而他太天真了,以他一個人的力量,憑什麼為自己的家人復仇,不過是白白犧牲罷了。
為了去雪州,我變賣了所有的傢俱。而事實上除了生母留下的半塊玉佩,我身邊根本沒有半點值錢的東西。
“孃親,這玉佩我怎麼從來沒有見過?”夏初好奇地抬目盯著我手中拈的玉佩看。
雪光明媚,溫潤的玉佩折射出一縷柔和的光線。
“這玉佩,是外婆留下來的。”我柔聲解釋,“孃親這裡有半塊,外婆那裡應該也有半塊。”
我嘴上在說話,腳步卻未曾停下。轉眼間已拐至一家當鋪門口。那當鋪的名稱為“同福當”,看上去年份甚為久遠,連門上的朱漆都因風霜而剝落,斑斑駁駁。
“孃親,我們來這裡作什麼?”
“有一個人,在孃親的心裡,比這半枚玉佩更重要。”這一次,我是真的豁出去了,能找到生身父母固然重要,可眼下,沐晨桀才是最讓我放不下的那一個。
我將玉佩放至當桌上,食不果腹 一個夥計來接當。
“小哥,這是我家祖傳的玉佩,若不是急需盤纏,我是不會拿出來典當的,我先當個二百兩,可行?”我以商量的口吻與那夥計說道。
“二百兩?”那夥計嗤之以鼻,隨手接過玉佩,精明的眼睛一亮,嘴上倒毫不示弱,“這玉成色雖好,可惜只有半枚,並非完璧……”
“既然如此,我不當了。”我故作伸手收回玉佩的姿態。
果然,我勝利了:“二百兩就二百兩,算了。”那夥計裝出一副吃悶虧的表情,“要不是這玉的形狀圖案像極了……”
他後半句的話像是說給自己聽的,聲音放得極低,我沒有聽見,只是那夥計將銀子給我的時候,多看了我兩眼,像是要判定什麼。
我無心去理會不相干的人不相干的事,只帶著夏初匆匆離去。
趕路的途中,我總有奇特預感,隱隱感到後面有人在跟蹤著,夜晚入住客棧的時候,我將匕首藏於枕頭下防身——從我獨自隱居於風陵的時候,便養成了這個習慣。倒也諷刺,除了遇到沐晨桀那一些夜,這匕首,還從未派上用場。
夜,深隧無邊,我推開窗子,望著外面的世界,思緒猶如星光,細細碎碎充盈了整個天空。 曾經,我和南宮銳在姜國邊界平安鎮幾乎拜堂成親做了夫妻;
曾經,在姜國的皇宮裡,北堂昊蠻橫霸道地奪去了我的童貞;
曾經,御熙風為了助我重獲自由,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曾經,北堂昊擁著我,宛若擁有世間最珍貴的瑰寶;
曾經,我不知不覺把自己的心交給了沐晨桀;
曾經,我落入陷阱的時候,沐晨桀第一個找到了我;
曾經,沐晨桀枕在我的足畔熟睡,像是一個淳樸的大男孩;
曾經,沐晨桀為了救生命垂危的我,不惜以自己的身體試藥;
曾經,北堂昊與沐晨桀這對生死之交為了我在軒轅臺上兵戎相見;
曾經……
我不能忘,也無法忘,那麼多的曾經,那麼長的牽念。人生種種,看見的,浮華了;看不見的,沉澱了,最後的最後我看清自己的心——原來那個可以牽起我的手,陪伴我走完下半生的人,該是他,沐晨桀。
我突然想,如果姜國王宮攻陷的當日,北堂昊對我施暴之時,沐晨桀就敢於站出來救我,其後又會如何?換作當時,他們兄弟,會否因為一個我而反目?如果,可惜只是如果。我猜不到,也不願去猜了。北堂昊,這個男人在我的生命中已如煙消雲散,再沒有痕跡。沒有我,他還有後宮佳麗三千;他不會寂寞的。我的心不在他那裡,而他心裡面,裝得最多,應該是天下,合併了齊國與姜國的天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宿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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