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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孟思誠就抱著自己的一些衣服和洗漱用品住了進來。於是隨著秦嬌處女生涯的結束,她的生活也從一個人變成了兩個人。剛開始那兩天,她還挺不適應的,沒辦法,誰讓她剩得太久了呢?她有種怪怪的,自己地盤被個外人蠶食滲透的感覺。原本家裡就只有她一個人的東西,什麼東西都有一定的地方,她也習慣了,現在忽然多了一個人的東西,她只能騰出地方給他用。
有時候她隨手開櫃子拿東西,然後發現裡面的東西很陌生,只能再去別處找自己的東西。還有她特別喜歡“大”字一般伸長了手腳,睡在自己的雙人床上。但現在經常半夜伸腿時,卻發現踢著了旁邊的人,她只能趁著那位還迷糊時,趕緊又把腿給縮回來。
本來孟思誠剛住進來時跟她說過,要是她不習慣,他可以睡沙發。可是人家是為了接送她才搬進來的,而且他們都“骨中骨,肉中肉”過了,再讓他睡沙發她也太虛偽了吧。
每當怪怪的感覺襲來的時候,秦嬌就跟自己說:“秦嬌,除非你想一輩子剩著,要不這事早晚得習慣,不習慣不是人家的問題,是你的問題,不習慣兩個人住,是毛病,得改,一定得改。”
這句話她跟自己說了n遍之後,發現就真是那麼回事,是她毛病,而且適應一個人也不是那麼難的事,何況這人還什麼不良習慣都沒有。再說一個櫃子開錯三遍,第四遍時你肯定就記得對的地方了。不就是個習慣問題嗎,以前她習慣沒有他的日子,現在她習慣有他的日子就行了。
不習慣歸不習慣,但她也不得不承認,有個人陪著還是挺好的,更何況陪她的人還是孟思誠。長得養眼不說,任勞任怨地接送你上班;有空的時候他還陪你吃飯,吃完飯陪你聊天看電視,看完電視陪你上床睡覺。
你說人家都三陪了,她還有什麼好抱怨的。說實在的,這日子比她每天一個人在家,一定要時時開著電視才能聽到人聲好了不知道多少倍,那點小小的不習慣實在不值一提。而且她都能從中國適應到美國,再從美國適應回中國,適應個男人算啥。
怎麼想,想什麼都不重要。事實就是,沒到一個星期,她就適應了,還適應得特好以至於養成了一個讓她自己非常不恥的習慣,就是現在睡覺她倒不是個“大”字了,而是非得貓一樣靠在某人的胸口,或者抱著某人的胳膊才睡得香。於是秦嬌又開始鄙視自己,心說有你這樣的嗎,人家不是說了只是為了接送你方便才住進來的嗎,這到時候膝蓋好了,人家走了,你豈不是要失眠。
患得患失之間,兩星期就過了,秦嬌的膝蓋已經好得差不多了。適逢週末,孟思誠早有朋友約了去打高爾夫球,他看秦嬌的傷已無大礙,就跟秦嬌報備一聲出門了。
秦嬌望著他邁著大步,離開時瀟瀟灑灑的背影,忽然想明白了一件事,孟思誠無論要走還是要留,都不是她一個人說了算的,所以與其自己翻來覆去的瞎折騰,還不如好好享受這些三陪的日子。將來的事誰知道,現在好好享受了,將來至少還有回憶。
頓悟了,心情也輕鬆了,秦嬌開了電腦,倚在沙發上上網。這個星期,豐苑房子的貸款終於搞定,她便在網上查家電,基本找到自己想買的型號之後,她打算有空再去電器城看看實物,該買的買了,她也就可以搬到自己的家了。
看看時間,將近5點,秦嬌發了會呆,然後把以前存的私房小菜的帖子翻了出來,閒時做做飯也是一種享受,特別是還有人可以分享。不過她才選好四個菜,就接到了孟思誠的電話,說一會接她出來和朋友一起吃飯。
一聽要和孟思誠的朋友吃飯,秦嬌還真有些緊張,迅速關了電腦,開始一絲不苟地化妝。和大帥哥孟思誠站在一起,搶眼當然不會是她,但總不能讓別人覺得他們太不配了吧。但這和朋友相聚,一定不能是濃妝,最好是別人根本看出來,卻把臉上不好的地方掩蓋了,把好的地方突出了。
秦嬌選了水質的粉底,薄薄的一層;沒有用眼線,只用了無暈染的睫毛油把上下睫毛都塗過兩層,一點點眼影點在雙眼皮之間;然後是和她唇色幾乎相同的唇彩,配上淺粉的腮紅淡淡地掃在臉頰兩側。這樣就好了,雖然不夠美豔,但應該也還可以算是眉清目秀的。
女人樣貌不足,還可以用氣質來補。雖然她自己平時挺沒氣質的,但裝個知性美還馬馬虎虎。怎麼說也是個博士,知識絕對不少就是了。換上簡單的灰色無袖襯衫,配一條過膝的乳白色布裙,秦嬌對著鏡子淺淺一笑,還真有點氣質美女的感覺。
不一會,孟思誠就回來了,看到秦嬌就是一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