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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爺,咱們要是和他們頂上了,那,那可是謀反!”
“謀反,謀反,謀他孃的反,他們那些龜孫子,憑什麼查老子的貨!”
田富春扶著桌子氣急敗喪地喊。
一夜之間,風聲全變了,一開始,先是總理在國務院成立了的什麼“肖費者事務辦公室”,其負責人是總理的特別助理,然後國務院還在短期內向國會提交,要求透過幾條法律,什麼《消費品安全法》、《商標法》、《防偽法》之類的法律,按這些法律的規定,生產、批發、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均屬有罪,對生產者、經營者分別處以10萬元和10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處五年以下的監禁;如有假冒前科的,罰款額可達500元。
這不是要人命嗎?
搖著頭,田富春嘆一口氣,便去躺在煙榻上閉了眼睛。
雖說他是遠近聞名的“實業商”,可現在,他卻是沒招了,過去,雖說全國商會制定的有“行業標準條例”,可田富春卻和其它人一樣,不入商會,從而避免國家商會的約束,但現在呢?
一切都改變了。
過去,地方上的商會,總是偏向地方,可現在,面對廣東等地的造劣、售劣的行為,那些大公司直截了當的停止對一地供貨,機械公司以其“裝置可能用於造假”為由,暫時中止了合同,布料公司停止供貨,總之,所有的都是暫時的,雖說本地商會曾申訴過,甚至還向各地法院提出訴訟,但這個訴訟期卻長的嚇人,按那些律師的說法,沒有一年兩年的功夫,官司根本就完結不了,以連商、海商、蘇商為首的大公司,他們能拖得起,廣東商家可拖不起,尤其是那些大公司、大工廠,更是拖不起。
甚至就連將軍的大廠貨,現在都出不了海關,海關以質量為由停檢了,不過只是幾天的功夫,就連最近幾個月和中央任命的巡按使張嗚岐暗鬥不斷振武將軍龍濟光,亦被迫讓步,同意“打假”,至於張嗚岐,那自然是不會反對,要知道,他在廣東可是要借中央警察局廣東分局和內務部隊的勢,這兩支“中央武力”雖說是國務院的可也算是他這“中國客籍官員”的“班底”,他又豈會因“些許小事”得罪了國務院。
“這群活該挨千刀的!”
田富春捧起另一枝煙槍,滋滋——地抽菸,一面在心痛那枝斷成兩半的象牙老槍。一面又想起服裝廠竟然被查封了。
想到他自己沒能耐阻止這些,現在他頗有點後悔剛才的“失態”;現在他的老謀深算走了這麼一個方向:想辦法把本給撈回來,至於罰款什麼的,現在他們即便是罰。也得**不是,他可是詢問過律師了,他們罰不了。
可這官府手裡頭可是有兵的人,得想著什麼辦法!
就在這時,他的腦海中突然閃過一個念頭來,此時他所想到的是五邑一帶的一位同行,
廣東。不比內陸,相比於內陸,廣東的槍支不可不謂之氾濫,根據政府的規定,民間武裝團體和個人,只要經過申請、交費、批准等手續,就可以合法地擁有從“各種管退炮、各種水旱風機關槍、各種輕手機關槍、各種機關炮”,到各種步槍、、土槍。
而廣東全省軍警的槍械總數最多也不過十來萬。尚不及民間武器數量的零頭。甚至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民間武器的質量也超過軍警。也正因如此,在內務部隊剿匪的過程中。一方面藉助各地鄉間民團武力,清剿各地盜匪,同時,又清剿部分作惡與盜匪無異的民團。
最後,在廣東盜匪被清剿之後,內務部又借槍支登計、放牌之類的辦法,對鄉間民團加以控制,可這卻無法改變廣東民槍百萬的現狀,尤其一些相對偏遠的地方,更是民勝於官。相比於廣州城。作為僑鄉的五邑一帶,有很多碉樓,可以達到千計,每個碉樓都有多個槍眼,那是為了防範土匪的,自然的各碉樓內槍支亦有不少。
而他的那位同行。則是當地的“實業領袖”,甚至就連他進入這個行當,也多虧了他的幫襯,如果沒有他的幫襯,他又豈能把工廠裡的貨賣到南洋,可他的富春牌是假冒偽劣,五邑的“安樂牌”又豈是真貨?
——想到這裡,田富春的黑而且瘦的臉上浮出笑容來了。
他已經想好了解決這件事的好方法了,並且又算好了怎樣去搞掉那些個神氣十足的“中央特派員”了,辦法很簡單——激起民變!
“好!就是這麼辦。叫他們都嚐嚐老子的辣手!哈,哈!”
田富春想到得意處將煙槍一放,忍不住叫了出來,又連聲哈哈大笑。這枯啞的笑聲在花廳裡迴盪,很單調地射進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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