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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醫病要好多錢,而這些錢卻是從他們的未來女婿家中借來的,那個時候還是有很多地方流行娃娃親,指腹為婚什麼的。他們雖是城市人,也接受這個時代的文化,但思想上還是很傳統的,他們與另一對夫婦是好朋友,所以自小就給他們的孩子訂了婚。沒幾年,那對夫婦發了跡,做了大買賣,平日來往少了,但是親事仍在。然而不幸的事發生了,他們的女兒得了怪病,他們卻沒有那麼多錢給她醫治。本來呢,向未來親家借點錢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可是他們又擔心萬一親家知道他們的女發兒有病而退了親,又怎麼辦。雖說退親那方會被人指責,但是理由洽當,別人就會同情他們而站到他們那一邊的。何況他們的女兒是真的有病。左思右想之下,他們竟然想出一個李代桃僵之法,找了一個替身回來,將自己的女兒留在父母家照顧,而他們則帶著燕若夢去找親家要錢,說是教育經費。那個時候剛剛出現少年宮之類的培訓班,他們說是要讓女兒去學習。那個時候學費並不高,醫療費也不高,同樣工資都不會高,他們不過是工薪階層,是無法長期支付那些醫療費的。不過那培訓班的費用倒與這醫療費相相差不多。
(咳咳,六一節快樂,,去玩唄,米看了,這章實在不太應景了,一直猶豫著要不要發好——)
第十七章洞中憶
在那個時候有本事自己當老闆的人已經是富人了,所以那未來親家也很樂意,他們也希望自己的未來兒媳是個多才多藝的女孩子。培訓費是交了,但是燕若夢卻沒機會去學習,因為這對夫婦又將錢要了回來。那個時候交了錢跟著退錢比現在簡單得多,並不會諸多刁難,也不會扣什麼違約金的。就這樣,這對夫婦就拿著錢去給他們的女兒治病,真是可憐天下父母心,可惜那個女孩沒有福氣,最終還是走了,本來一切也要結束了,他們也不需要再去騙錢了。俗話說得好,人心不足蛇吞象,這對夫婦見到那錢來得這麼容易,竟然起了貪念,他們見他們的未來親家的生意越來越好,就更不肯放棄這到手的肥肉,竟然一心要將燕若夢當是他們的親生女發兒嫁過去,好謀取禮金,還有以後的富裕生活。
那一年燕若夢才十三歲,俗話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而孤兒則比別的孩子早懂事。然而可能是過了幾年安穩舒適的生活,又或者不想失去一些東西。燕若夢似乎是忘記了在兒童公社看到的那些事,明明知道別人是在利用她,她居然也心甘情願的接受了。或許她從來都沒有忘記過,她只是想得到,想過得更好,她沒有覺得自己有錯,在這個世界上,誰不是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的。
在兒童公社中,那些小孩往往會為了一顆糖而打架,為了朵小紅花,而去陷害別人,把自己推上臺的,這樣的事屢見不鮮了,這不需要別人來教的。這本就是人的本能。
可是一切不過是自己想得太好了,不知是不是那未來親家覺得唸了中學就應該更注重學業,不可以再花心思到別的上面,還是他們發覺當初所提供的培訓費根本不起作用,又或者他們發現了那貓膩,他們不再提供教育經費,。還時不時上門來催債。當然那只是個形式,但很明顯他們已有了退親的意思,被人迫得緊了,這對夫婦當然要將氣出在燕若夢身上了。只要一見面一開口就不會給她好臉色,好聽的話。幸虧是她的成績不錯,讓他們覺得她還有點希望。可是燕若夢卻已心灰意冷,原來溫馨的家是要用金錢來建造的,感情不過是陪襯的。
中考那年,她交了一半的白卷,重點的學校當然是去不了,而這對夫婦當然也不願意花錢供她上好的學校,更要命的是那未來親家卻在此時提出退婚。這對夫婦當然不肯了,然而對方的理由卻是很充足,他們真正的未來兒媳已經死了,而燕若夢卻是個冒牌的,他們不僅要拉燕若夢去驗dna,而且還要報案,告他們欺詐。這對夫婦見到靠山變成了要命的火山,搖錢樹變成了纏人的草藤,,又慌又急,也不顧燕若夢了,趁夜捲包袱逃到了外地。而第二天,那些人又來了,捉不到主犯,但他們卻沒有留難燕若夢,反而讓她繼續回校讀書。
一夜之間失去了一切的燕若夢並不覺得難受,她知道自己今次沒有做錯,是她寄了封匿名信給他們的,告訴他們真相,所以他們才沒有為難她。可是今後她該何去何從,她才不過十五歲,找工作沒人敢收,去讀書又沒有錢,最後居委會給她找了間技校,是半工讀的,將來工作後再補回學費。就這樣她一邊學習,一邊工作,賺來的錢除了伙食之外,都存了起來,不是很多,但一個人有了錢,膽也大點,站也站得穩些。然而她這邊剛剛進入狀態,那邊她的養父母卻過來找到她,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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