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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是他已經離開了。好傢伙竟然可以從他手裡逃脫。
一晃就是兩年,這個人他早就忘記了,現在聽凌天宇說起,想了半會才記起來,他當然也不會害怕,可是心裡卻有一絲暖暖的溫意。
只聽得凌天宇道:“我用話去試他,才知道原來他變成了殭屍,所以他才敢再去找我哥報仇。如果他是個普通人,我還會頭痛該怎麼處置他。可他既然是殭屍,那一切就好辦了。”他說得不錯,如果是人,他不能拿他怎樣,要是捉他回去,那別人就對他有所懷疑,怎麼一個小孩可以搞定這麼個大漢,但要是殺了他,萬一給別人看到,難免會吃官非。但他是殭屍的話又另當別論了,至少可以將那當是他們之間的爭鬥。
凌天宇又繼續道:“好不容易支開了其他人,只剩下我與他。他也不過是個藍眼的低階殭屍,根本就不是我的對手。不需幾下他就灰飛煙滅,但是想不到卻讓人發現了。他那些手下向我發起了攻擊,我只得還手。本來只是想先制伏他們,然後再施法讓他們忘記這件事的。誰知道那棟樓竟然裝了毀滅裝置,那瘋子竟然是想用這個來對付哥的。那開關裝在樓內,一旦啟動整棟樓就會立即爆炸,人在裡面根本就來不及逃生。他甚至不管他那些手下的死活,他要殺光所有的人,真是可笑,他以為他是殭屍不會死。而其他人不知是不是受到了他的控制,竟然也不怕死,全都衝了上來。死了,統統死了。我出來之後就一直是這個樣子,再也變不回去,或者這是對我殺了那些人的懲罰吧。”
生命是不分貴賤的,自然也不分好壞。任何人都無權剝奪他人的生命,不論有任何的理由都不可以,否則就會受到懲罰,而這個懲罰也有大有小,或者只是生一場病,或者只是摔上半跤,但也有可能會賠上性命甚至是下一世下下一世的性命。殺豬的人,天天殺一頭兩頭的豬,這樣累積下來,他活了幾十年,斷送在他手上的生命無數,那他有可能無法……輪迴,而在地獄中飽受煎熬,什麼下油鍋、挨千刀都是他所受到的懲罰。只有還夠了債,他才能得到安寧,否則永生永世都要受盡折磨。
凌天恆聽了一陣心痛,他想不到竟然會是這樣。他並沒有錯,他還是以前那個一心為他的弟弟,他根本就無心害人。
眾人聽後既氣憤又難受,那些人本就該殺,換了他們也會那樣做。可是殺了他們卻要變成這樣,未免太過了。或許他並不是存心要吸那些女子的血,雖然他們並沒見過殭屍,但也知道這種異靈一旦犯起血癮就會控制不了自己,會做出很多不是他想做的事情。其實不止是殭屍,就算是人類,發起神經來不一樣亂打亂罵,甚至是殺人,但一靜下心來就會懊悔不止。這些都非他所願,不能全怪他,可是難道就這樣算了?再怎麼說那些人也是他害死的,雖是無心之過,可人始終是死了,救不回來了。要他為死者填命,又於心不忍;要是不處置他,又如何向那些死者交待,真是讓人左右為難,這樣做也不好,那樣做也不好。還是交給那個決定人吧。眾人不由得齊齊望向燕若夢,如果她說算了,那他們也不管這件事了,也不要再提;若她要繼續追究,那他們只能全力以赴。
燕若夢盯著凌天宇看了一回才道:“真的是這樣?”她知道要是殭屍沒有吸過活人血,那他是不會對鮮血有很強的渴望,更不會控制不了自己而去吸食。難道是他使用異能不經意的吸食了那些人的鮮血,還是那些人的血液濺進了他的口中,而他自己並沒有留意到。鮮血一旦進入體內就啟用了身體追求血液的本能,以至於產生異變。什麼殺了人就要受到懲罰,她才不相信。就算是懲罰也不會是這麼輕,殭屍吸血可以說是天經地義,現在讓他去吸這也算是懲罰?說是獎勵還差不多。
天地間既分三界列六道,就是為了讓世間的生靈各有歸屬。就像學校分班級,你在哪個班的就必須回到哪個班去上課,若是跑到別的班去,人家可不是歡迎你。蛇有蛇道,鼠有鼠道也就是這麼一回事。
在這個人世間,爭奪不是現在才有的,很久以前就有了,或者說在有生命有意識的時候就已經產生。先是爭食物,接著就是爭地盤,再後來也就是看心情,我爽我要打,我不爽我也要打,壓根子不需要什麼理由。每每發生這些慘劇時,人總是喜歡去求神拜佛,總是埋怨為什麼神仙不來搭救他們。素不知道亦有道,神仙也有神仙的規矩,人間的事他們只能看不能管。說得難聽點也就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人間天上本來就不是同一類地方,凡人做什麼事,神仙不能隨意干涉。也就是說哪條道上的生靈自有他們的規矩制約,人間有法律道義,神仙有天規天條,但這些只是限制他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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