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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讓開。”
凌天恆攔著燕若夢,不讓她去找凌天宇。燕若夢要他讓開,他不願意。是的,他不可以讓開。
凌天恆望著她,沉聲道:“我不可以看著你去殺他。”
一旦讓開,就意味著凌天宇有性命危險,他不可以這樣眼睜睜看著他受死。
燕若夢冷聲道:“我沒說過要殺他。”
要殺他,談何容易。
凌天恆道:“你不殺他,又何必要去追他。”
不殺他,他不會相信。如果那個不是他兄弟,想必此時第一個追過去的是他。六親不認,說來容易,要做到卻難上加難。他不是那個鐵面無私的包公,把手一揮,令牌擲下,將親侄兒送到鍘刀之下。然後眼中含著淚,嘴裡卻念著律法無情。一邊忍受著世人的不解,為了成全自己的清天之名而不惜犧牲親人;另一邊卻要強顏面對大公無私的稱讚。落淚,別人會說你虛情假義;含笑,別人會說你蛇蠍心腸。總之遇上這樣的事,無論你怎麼做,別人都有一番是非論處。當了幾年執法者,身上的隨性被人間的正義所感染,對於作惡之徒是深惡痛絕,可如今這個卻是自己的親兄弟,真的要恨他、懲罰嗎?不能,他做不到。所謂的虛名根本就比不上他們之間幾千年來的親情。
“我要他說清楚。”
就算是親眼看到的,也未必是事實,她必須要他親口承認是他所為,她要問清楚他為什麼要那樣做,要不然她死不瞑目。
“還能說什麼,不都看到了嗎?”
原本他也不相信,可是事實就擺在眼前,他不得不信,不能不信。他的震驚又豈是她能想像得到的,他的痛心又豈是她能感覺得到。
“你究竟讓不讓開?”
“讓我帶他走,離開這兒,永遠也不再回來,也不會讓任何人找到。”既然不願看到他們受到傷害,那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走,走得遠遠的,不再見也就不會有事。
“走?凌天恆,你以為走了就不會有事了嗎?既然要走,那當初又為何要來此?”除了走,你還能想到別的嗎?難道你就只會一走了之?扔下這個爛攤子讓我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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