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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她明白了,那個殺人狂,已經盯著她好久了——判官!
從歡樂谷的鬼屋開始,他扮演成判官,變態地摸她頭髮。後來,又把她遺失的手機,還到辦公室抽屜裡,那根本就是個警告!而她並未在意,直到昨晚,他終於要對自己下手。
好險啊,要不是那支防狼噴霧,要不是及時出現的萬治,恐怕現在的莉香就躺在法醫面前了。
莉香把頭靠在萬治肩上,柔聲說:丸子。
B面
杜筆安在上海的第一份工作,是在歡樂谷的鬼屋裡扮鬼。
在此之前,他已連續三個月沒找到工作了。他是貴州人,在北方讀的大學,一所民辦學院的計算機專業。他夢想要成為一個NB的程式設計師,至少也能開發出一兩個IOS程式。但是,那些網路公司的HR主管,看到他的畢業證書,就搖搖頭讓他滾蛋了。
扮鬼的第一天,杜筆安換上判官的裝束,戴上長長的假髮,臉上抹著鮮血樣的紅顏料,舌頭裡貼著一根紅帶子垂下來,就像吊死鬼。他的任務是躲在客人背後,突然跳出來嚇唬別人。如果對方不是個壯漢或是大媽,沒有被客人打斷腿的危險,就可以摸人家頭髮或耳朵,製造恐怖的效果。
他摸的第一個客人,就是莉香。
在她的尖叫聲中,杜筆安痴痴地看著,那張恐懼時迷人的臉——剎那間,他忘了自己正在扮鬼,穿著判官的衣服,臉上流著血,彷彿剛從棺材裡爬出來。他以為還在大學校園裡,偶遇某個如你一樣的女子。
他相信自己遇見了女神。
女神被判官嚇跑了,杜筆安才發現地上的手機。他急忙抓起手機,穿著判官服衝到外面,嚇倒一大片女生。但是,女神已離開遊樂場,再也找不到了。
他閉上眼,指間留香,難以磨滅。
杜筆安回家檢視手機裡的內容,每一條簡訊,每一張照片,每一個聯絡人。
他知道了她叫莉香,知道她的老家在哪裡,知道她讀了什麼學校,也知道她在大二那年,談過一個男朋友,但只三個月就分手了。
最後,杜筆安找到了她住的群租房樓下。
那天清晨,他看著莉香出門,就從自己身邊擦肩而過,卻對他視而不見。
他很後悔,要是穿著判官服,把舌頭伸出來的話,或許她還能認出他來。
這一天,莉香是去遊戲公司面試。
杜筆安悄悄跟著她,也來到遊戲公司,而這家剛上市的公司,恰好還在招聘程式設計師。
於是,他也去報名應聘了。
一星期後,他接到了不予錄用的通知。
但他又去應聘了。
這一回,杜筆安應聘的崗位,是遊戲公司所在大樓的物業保安。物業經理看他有著大學文憑,又長著一張忠厚老實臉,自然順利錄取。
從此以後,他每天跟著莉香一起擠地鐵上班,悄悄在背後送她到公司。每天中午,他都會穿著保安制服,巡視整個大樓,在遊戲公司所在的樓層,他會多往裡看幾眼。有時,看到她衝到前臺簽收快遞,也會看到一個掛著程式設計師吊牌的男員工,殷勤而笨拙地跟她搭話。
程式設計師叫萬治。
但是,莉香從沒注意過穿著保安服的他,更沒跟他說過哪怕一句話。許多次,她從他的身邊經過,帶走一陣清香的風,卻沒有回過頭。
他不知道,這叫偷窺。
一百多天過去了。
杜筆安終於覓到一個機會,半夜潛入遊戲公司,將莉香遺失在鬼屋的手機,偷偷塞回她的抽屜。他原本在手機裡錄了一段音,說出想要對女神講的話,但臨了還是刪除。
這天上午,他透過走廊的玻璃,遠遠看到莉香發現了手機。
她一定在想——會不會真有天使?他想。
這天傍晚,下班後她沒回家,而是坐上了經理的賓士車。
七夕啊,大家都要去開房了,居然是跟他嗎?
杜筆安脫下保安服,攔下計程車,跟到外灘的高階餐廳。
女神跟高富帥的經理吃懷石料理時,杜筆安正餓著肚子站在樓下做電線杆。這些天,他一直在保護她,每個晚上暗中護送她回家。因為,他有一種感覺,或者說,聞到了一股血腥味。那個傢伙,變態殺人狂,就在附近,盯上了她。
當莉香獨自衝出餐廳,他微微放心了些,跟著她坐進地鐵。他站在車廂的另一頭,看她呆呆地靠著車門,對手機念著什麼微信。
回到地面,走在蘇州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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