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第4/4 頁)
檢視她的所有微博,最近一條更新,卻是去年十月,只有一句話——
“喜歡上一個人,怎麼辦?”
上百條評論轉發,大多點著蠟燭,“天堂一路走好”“同學們都很想念你”“天堂裡沒有變態來來往往”“逝者如斯夫”“警察叔叔請儘快找到兇殺吧!”……
我的手一抖,這個,真的是死人嗎?被謀殺的?
其他微博,多是吃喝玩樂內容,飄滿紅油與各種貨色的火鍋照片,在卡拉OK裡的幾個少女背影,密室逃脫與鬼屋的大門口,我完全叫不出名字的韓國明星,福爾摩斯與華生的搞基漫畫,轉發火影忍者與海賊王的資訊,還有轉發評論我的新書上市。
但我沒看到她的照片。
透過一個人的微博,看到她生活中的一部分,也是一種偷窺。
但她也在偷窺著我?
是我自己作死,我居然關注了她:一隻萌萌噠的鬼。
你們知道,我有個表哥叫葉蕭,他是警官,並告訴我——確實有個少女,在本市讀高中,在一年前遇害,至今兇手逍遙法外。
案發地點,就是中秋讀書會的老洋房。當時,一樓餐廳的客人投訴聞到異味,廚師上樓發現許多屍塊(以下刪去一百四十九字)。警方透過DNA鑑定,以及現場遺留的衣物,才確認了身份。更多的資訊,葉蕭不能再告訴我了,包括警方所掌握的破案線索。
我決定重訪兇殺現場。
先去樓下餐廳打聽。午休的服務員悄悄說,樓上確實鬧鬼,而且是隻很猛很猛的鬼。餐廳老闆為了挽回生意,用盡各種方法,道士和尚聯袂出擊啊,塔羅女巫啊,泰國佛牌啊,仁波切弟子啊,甚至請了一個古曼童,結果全被這隻猛鬼嚇跑啦。
聽到手機微博的提醒,有好友發來私信:“謝謝你來看我”。
私信來自“一隻萌萌噠的鬼”。
她在看著我?
抬頭看天花板,服務員趁我不備,腳底抹油,溜了。
雖很恐懼,卻裝作憤怒,我回了條私信:“你是誰?盜取了死者的微博密碼?你是她的同學嗎?或者,你就是殺人兇手?”
幾秒鐘後,收到回答:“如果我是兇手,就在樓上的凶宅,你來抓我吧!萌萌噠!”
三樓,凶宅。
地上那些標記。警方發現屍塊的位置。牆上暗紅色的汙跡。我在想象一年前,兇手就是在這裡用刀或鋸子,把一個少女分解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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