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部分(第3/4 頁)
夜,金榜題名時”。用來形容人生的四大喜事。而當中的那一句“他鄉遇故知”,通常用來形容遇到很久不曾見到的故人,以表心情歡快,雀躍感慨之情。
可是當我看清這個男人的時候,心裡卻沒有半點歡快或雀躍,因為我從未想過他此刻的出現會和當下的環境相結合起來,所以更多的,是一種驚訝和不解。卻半點也開心不起來。
此人是我從小到大的發小,幼時因為個頭比較小,下排牙又有點齙,常常被取笑常常被欺負,我總是去幫他大家,我們一起上舊學學堂,一起背誦功課,一起跟先生鬥智鬥勇,一起調皮搗蛋,一起在戲臺子前蹭戲聽。他的父親在出川抗日後就沒能夠再回來,母親將他託付給他父親的兄弟後就此改嫁,從此以後就不知去向。
是的,他就是我從小到大最要好的夥伴,地包天。他是這個世界上知道我最多秘密的人,同樣我也是如此,在我十七歲那年機緣巧合之下拜了林其山為師後,因此聯絡會少了很多。但是那段日子我也常常會回去找二叔和地包天。我記得那段日子二叔摔斷了腿,而二叔自己的孩子還很小。所以基本上都是地包天在照顧著二叔,後來地包天光榮參軍,成了保家衛國的一員,頭幾年我們會偶爾有一些書信來往,到後來尤其是我被捕之後,為了不牽連更多人,慢慢也就失去了聯絡。
此番再次相遇,卻是在這樣的場合之下,我相信我和他一樣,心中的驚訝,遠遠超過久別重逢的喜悅。因為我和他從小到大,友情出奇的好,我們甚至連一次架都沒有打過,而此刻我卻用一把大彎刀架住了他的脖子,手裡還拽扯著他的頭髮,而他正要從褲兜當中摸出槍來打我。
地包天,怎麼會是你?你在這兒幹什麼?我也驚訝地問道,因為我和他已經差不多有十幾年沒有見面,這些年來我們都長大了,樣子變化也不小,但是眉眼間的那股子熟悉感,還是讓我在很短的時間裡,就把他給認了出來。
地包天聽我這麼問,也知道我已經認出了他,驚訝之餘他對那個正在用匕首刺住大毛脖子的人說道,快!大家都把武器放下,一場誤會!一場誤會!地包天果然已經是個“長官”,他這麼一說,對方就立刻放下了手中的匕首,但是卻還是沒有給大毛和傻姑娘鬆綁。接著那幾個原本是來幫忙的男人就默默退到了一邊,傻姑娘嚇得哇哇大哭,大毛也是一陣臉色慘白,而那個站在一邊的女人,此刻的表情卻似乎比我們更加驚訝,顯然她在我破窗而入的時候就已經被嚇到了,而劇情轉換的有點快。她根本就反應不過來。只見她張大了嘴巴,眼神來來回回在我和地包天的臉上掃視著。
可我依舊沒有放下手上的刀,因為我此刻也蒙了,這是一種極致矛盾的感覺,因為我最好的朋友出現在最危險的環境裡,偏偏還是我敵人的身份。一時之間,我不知所措。只聽見地包天朝著站在一邊的那幾個男人說道,你們都出去吧,我不會有事的,這是我老兄弟了,沒我的吩咐誰都不許進來。接著地包天朝著那個女人說道,你也出去,這兒沒你什麼事了。
那個女人從驚訝中抽離回來,然後說道,我不出去,現在是什麼情況,你們怎麼會認識。這當中還有多少事是我不知道的,你沒告訴我的?可是她的這番話卻被地包天粗暴的打斷了,地包天大聲衝著她喊道,快給我滾出去!有事兒等我以後再說!
看得出來,地包天的“官階”畢竟更大,就算這個女人再怎麼不情願。也始終不敢違抗。於是那女人瞪了地包天一眼,然後轉頭看著我,用更加兇悍的眼神也瞪了我一眼之後,就帶著那個幾個男人離開了屋子。出門的時候,還重重地摔上了門。
如此一來,屋子裡就只剩下四個人。我和地包天,大毛和傻姑娘。沉寂了一會兒後地包天笑著對我說道,兄弟,你就打算這樣挾持著我嗎?多難受,咱們放開了好好說行嗎?我沒有回答,也沒有做出反應。地包天慢吞吞將那把五四式手槍從褲子口袋裡摸了出來,然後丟到自己的腳邊。手槍和地面撞擊的時候,發出了一聲咔嚓的聲響,接著他緩緩地張開雙手,意思是他身上已經沒有別的武器,是時候咱們好好談談了。
我見狀如此,於是鬆開了抓住他頭髮的手,但是刀還架在他的脖子上,彎下身子我撿起了那把手槍,我從來沒有玩兒過槍,這東西拿給我搞不好還不如刀好使,可是我既然將它拿在手裡,相當於地包天對我的威脅就小了許多。於是我這才慢慢將刀從他的脖子上移開,但我並沒有把刀收進包裡,而是提在手上,以防萬一。
我一邊注視著坐在一邊的地包天,一邊讓大毛到我身邊來,我眼神不敢從地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