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部分(第2/4 頁)
還給這幾個送他去車站的男人下了咒。甲瑪聃對我說道,結果我趕回來的時候沒敢直接鑽進院子裡,就在這牆外邊藏著,我還看到你搭起來的簡易梯子。想必你就是從這裡翻進來的,地方選的不錯,換成我的話,也會選擇這裡的。
於是我問甲瑪聃你也是從這個地方翻進來的嗎?甲瑪聃卻搖搖頭說不是,我是正大光明從大門走進來的。我吃了一驚,問道那大門不是有好幾個人在把手嗎?你是怎麼不被人發現就走進來的,難道說你也懂得怎麼迷人家的眼睛?甲瑪聃說那倒也不是,本來是打算翻牆來著,可是突然之間就聽到一聲槍響,嚇了我一跳。然後門口那些傢伙全都一窩蜂似的朝著裡邊的屋子跑了過去,門口空了,我就趕緊鑽了進來,一直藏在草堆裡頭。
甲瑪聃口中的那一聲槍響,想必就是先前地包天朝著大毛的腳底下開槍的那一次。而我們也正因為如此,才會受制於人。甲瑪聃說,起初的時候還以為你們倆誰被一槍給斃了,心裡還可惜呢,於是我趁人不注意就偷偷溜到了這屋子背後。說罷甲瑪聃朝著先前捂住我嘴巴的那個屋子後面指了指說,那窗戶被人撞了個稀爛,我偷偷朝裡張望,發現你們倆都沒事,這才稍微放心了一點,只是這小姑娘怎麼會也在這裡?
說完甲瑪聃轉頭看著真依偎在大毛肩膀上滿足地吃著糖果,一副昏昏欲睡模樣的傻姑娘。大毛有點不好意思。於是就低下了頭。實際上我心裡還是有些埋怨大毛的,最早的時候若是跟著一起出了竹林子,他也不至於會被抓到,我也就免去了破窗而入的危險,空有一身玄術本領,卻在那屋子裡根本施展不出來,而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大毛喜歡這個傻姑娘,想要先把她給救走。哎,所謂的重色輕友,大概就是指的這樣的情況吧。
看見大毛低下頭,甲瑪聃似乎也一切都明白了,不過他嘿嘿一聲看似冷笑的聲音,似乎不怎麼看好這對苦命鴛鴦。我雖然有些責怪大毛,但是我也經歷過愛情,所以我知道這個時候要做個取捨,不光是大毛這種情竇初開的孩子,放到誰的身上,都會是一個困難的選擇。
院子裡並沒有人在走動,也或許是在我們看不到的死角處吧。但是我想既然我們看不到對方。那對方也理應看不到我們才對,於是我蹲在草堆裡,把先前從地包天口中得知的一切簡單地告訴了甲瑪聃,而後來我撒謊要撒尿,然後撿玻璃碎片割破繩子的一幕。甲瑪聃在窗戶外面其實都看到了,我也就不必再跟他重複一次。甲瑪聃聽到了地包天的身份和他們的陰謀之後,也是特別吃驚。雖然好像他這樣落魄的人,就算是丟到江湖上,也只能算是一名隱士,很少會關心國家大事,甚至是百姓存亡了,但是在大是大非跟前,甲瑪聃的良知還是存在的,儘管在此之前,他給我的印象就是一個只想著錢的貪財之人。
甲瑪聃說,你的東西都被收繳了是吧?我說是的,他又問我知不知道被收到什麼地方去了。因為甲瑪聃知道我包裡有些什麼東西,如果沒有了這些,我的本領會僅僅只剩下兩成左右,即便是對方低擋不住,隨便朝著我開一槍,估計我也就得完蛋。
我說我不知道收去了哪裡,不過如果沒有猜錯的話,此刻應該是跟地包天在一起,只不過具體他住在哪個房子裡,我就不知道了。想到這裡的時候,我問甲瑪聃說,你身上有香嗎?甲瑪聃說有啊,你要幹什麼?我沒有回答他,而是朝著他伸出手來要了三支香,接著我讓甲瑪聃用自己的衣服罩住我,以方便我點火的時候不會被人發現火光,很快香散發出來的煙霧就高高騰起,於是我就開始召喚兵馬香。
指令只有一個,找到我的那個挎包。
第三十七章 。傻瓜闖禍
煙霧這種東西,和別的有些不一樣。因為它似乎並不會受到漆黑環境的影響,香頭上那微弱的火光,已經足以讓我看清楚煙霧飄散的方向。而既然我已經確定我的挎包此刻就在地包天身邊附近,所以我只要找到了挎包的位置,就知道地包天此刻在哪個屋子裡。
兵馬香是一路,用來給我指明方向。而今我身在室外,我還能夠抽出一隊兵馬對我進行保護。除非地包天現在的那間屋子裡,也和先前一樣畫滿了各種咒文,而且最讓我擔心的一件事,就是他們手裡有槍,但是根據我先前的觀察來看,槍支似乎不是人人都有,好像只有地包天和那個三十多歲的女人才有,剩下的那些男人。看樣子是沒配槍的,否則我敲暈那個男人的時候,身上不會搜不到,那些人也不會用匕首這樣的東西抵住大毛了。
我打算慢慢起身順著煙霧尋找了,在離開之前。我轉頭對甲瑪聃說,我現在去找我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