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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不行,還有二哥呢,自己的哥哥她自己清楚,總不會欺負玉秀,她娘和她爹又是好相處的人,她越想,越覺得這個主意好。不然之前也不會那樣說。
這個苗頭一冒出來,就難以再按下去,她不安地動了動,偷偷瞄玉秀的表情,試探道:“那如果是我哥……“見玉秀表情不好,她忙補充說:“不一定是大哥,還有我二哥呢?“
她一副怕極了捱罵,又偏偏要說的小模樣,玉秀都不知該說什麼了,“你二哥比我還小一歲呢,瞎點什麼鴛鴦譜。再說,你能夠做你們家的主?要是讓你娘知道,你在這裡打算著把你哥送給我們家做女婿,看她揍不揍你!“
月梅縮縮脖子,想到她孃的擀麵杖,不敢再說,只是心裡又有點不甘心,嘴裡嘀咕著:“大一點怕什麼,女大三抱金磚呢……“
玉秀不理她,看看天也黑了,就將桌上的零嘴放入李月梅的籃子裡,將還在碎碎念人的趕回家。
夜裡,玉秀一個人躺在床上,方才和李月梅的對話迴響在耳邊。
對於李月梅的大哥李靖,玉秀還算熟悉,與她同歲,和李仁是同窗。
玉秀是五歲的時候被夏知荷買回來的,從前的事不記得了,記憶就從來到這個家裡開始。
剛來時膽子小,整天只敢偎在夏知荷腿邊,像一條尾巴,走到哪兒跟到哪兒。後來慢慢熟悉了,才漸漸跟著李仁跑。
沒兩年琴嬸子分了家,搬到他們隔壁來,玉秀和李仁跟他們家三個孩子李靖、李流、李月梅都是一塊長大的。
李仁比玉秀大兩歲,一開始對她還算照顧,後來他知道童養媳的意思後,就不太搭理她了。
有時候李流用童養媳來取笑玉秀,李仁只遠遠躲開,並不幫她解圍,還是李靖將李流揍走。
後來漸漸大了,李靖和李仁去私塾唸書,李流去學藝,幾人的關係才慢慢疏遠。
再後來,家裡建了新房,開始籌備兩人的婚事,李仁卻為了另一個女孩子和家裡吵鬧,玉秀也就歇了那份心思,只抱著報答孃親的心,想著就算李仁不喜歡她,也無所謂,她只想要一個孩子,讓自己和孃親下半輩子有個依靠。
誰想到後來會出那樣的事。
李仁喜歡的那個女孩,是他舅舅的女兒,也就是李大柱原配的侄女,因原配與人私奔,李大柱早就和那家子斷絕往來,就算沒有玉秀在,他也決不會同意兩家的親事。
李仁卻是個倔脾氣,家裡人不讓他來往,他偏要對著幹,後來更是放話,要讓他娶玉秀也行,得讓他同時把那個女孩娶回來,讓玉秀做小,直把李大柱氣得半死。
其實那時候,夏知荷心裡已經鬆動了,她見李仁實在不喜歡玉秀,也不想拿玉秀的一輩子去賭氣,想著勸勸李大柱,讓他同意李仁娶那女孩子,再把玉秀當女兒嫁出去算了。
只是她這心思才動起來,就出了事。
李仁與那女孩在水邊相會,女孩不甚落水,李仁跳下去救她,人救上來了,自己卻沒命了。
李仁去世後,李大柱直接打上那女孩家裡,那家人屁也不敢放一個,當初攛掇李仁的勁頭再也沒有了。
只是這時候,夏知荷也不再好跟李大柱說把玉秀嫁出去的事情,只能讓她給李仁守三年。
好在這三年不算白守,如今,李大柱是完完全全把她當成自己的女兒了。
李仁的死,玉秀雖然傷心,卻沒有多心痛,實在是李仁當初一場鬧劇,把十來年的情分都給耗完了。
鬧得最難看那會兒,連李靖都顧不得閒話,暗地裡託李月梅帶話安慰過她兩回。
不過她與李靖的交情,也就僅止於此。
李月梅說的那些話,別說玉秀自己不贊同,就是琴嬸子也絕不會同意。
雖說琴嬸子人和善熱情,可她是最好強的,只看她這些年寧願自己吃苦,也要供養幾個孩子就看得出。她這樣的人,怎麼會讓自己的孩子入贅別人家,平白低人一頭?
玉秀輕嘆著搖頭,不願再想。
☆、第10章 私房話
連著幾日都是晴天,雞嘴菇很快就曬成了。近百朵雞嘴菇,曬乾了也就一捧,玉秀細細地磨碎了,得到一小罐粉末。她找來兩張油紙,裝了兩個小紙包,打算送給李月梅和李月萍,自己只剩下一小半。
她帶著兩個紙包出門,去找李月梅。
李月梅爹孃都下地去了,她見玉秀來,忙高興地把人迎進廚房裡,說:“玉秀姐你來得正好,前天我大哥回來,帶了幾斤白糖,我求了我娘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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