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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會看不慣這些華貴晃眼的東西了。
那一張清俊側臉,擁有著這世間最精緻的完美,卻又活的那樣恣意,不存於世。
要不是親眼見過這傢伙是吃人間煙火的,她真的會以為這是下凡歷劫的“謫仙”。
蘇月錦此時正將一隻兔子抱在懷中輕撫。
清澈的眉眼微頷,長睫隨著呼吸輕動,在一片翠綠之間,安靜的,那樣空靈出塵。
彷彿只是那樣坐著,便能如畫。
然而,“好夢”不常有。
就在她還沉浸在雲層渺渺的天人瞎想中時,“謫仙”大人突然抬眼,問了一句甚有哲理的話。
“你覺得這兔子,是紅燒還是清蒸?”
他說這話的時候,一雙水潤大眼就那樣真摯的看著自己,好似這是一件多麼值得認真討論的事情一樣。
沈衡抽搐著嘴角看向那隻肥頭大耳的東西。
“烤的吧。不然太肥了,吃起來會膩。”
於是,兩廂都滿意了。
她承認,他和她都不是什麼“善男信女”,成仙什麼的,還是算了吧。
用過晚膳之後,兩人並排坐在了昂貴的房簷之上。
蘇月錦不是健談的人,事實上,很多時候兩個人的相處方式都是,一個人在那靜靜的發呆,另一個人陪著發呆。
沈衡靜靜的看著院中的“草長鶯飛”,直看到太陽落於山脊。
目送著最後一縷殘陽消失在天邊,她轉臉對蘇月錦說。
“我給你講講,我同林曦和的故事吧?”
作者有話要說: 兔子肉,烤著吃,應該是外焦裡嫩的吧?
擦口水。
其實小盎喜歡吃燻的。
果然我也不是“善男信女”,嗚嗚,捂臉退下。
☆、第四十一章也曾兩小無猜
認識林羲和那年,沈衡只有十一歲,剛來到上京不久,整個人都處在一種毫不知端莊為何物的狀態。
當然,也完全沒有所謂的男女大防,和身份地位的意識。
事實上,在她所住的挽暇山莊,作為地位尊貴的尊主的女兒,她一直都是很受尊重的。
也時常搞不懂,為什麼來了上京之後,要做那麼多虛情假意的寒暄。
第一次接到下人翻給她的白眼時,是她爹帶著她進丞相府拜訪的時候。
她那時候覺得特別新奇,因為白眼這東西,她只當是隻能在天橋算命時才會看到。
所以甚是歡喜的扒拉著對方的眼皮說:“你再翻一個給我看看。”
那僕從似乎覺得她這樣的行為冒犯了他,跳著腳說:“你等著,我叫我主子來給我做主。”
那是她和林羲和的初次見面。
被請來主持正義的林大公子穿著一身繡錦長袍,小胳膊一前一後的端在身前,顯得煞有架勢。
她看著那張俊俏的小臉,十分讚賞的說:“你主子長得還真是人模狗樣的,頗有些氣質。”
請原諒她那時詞彙的貧乏,因為作為一個親孃也只會背三字經,身邊的人也只能讀下一本三字經的孩子。她能說出人模狗樣這類四個字的成語,已經算是一種質的飛躍了。
猶記得當時,林羲和臉上瞬間錯愕的裂痕。
大概在他過往的十三年中,從未遇過這麼大膽的女子,一時竟然怔在了當場。
一旁被扒了眼睛的小侍從翹腳罵道“你好大的膽子,竟然敢如此侮辱我家公子。”
她瞪大了一雙杏眼上前:“這話,原是罵人的嗎?”
可是她在路過一家酒肆門口的時候,老闆娘就是這樣對活計說的啊。
她的原話是:“仔細盯著裡面那幾位穿的人模狗樣的公子,那都是有銀子的,多上些好菜上去。”
林曦和不就是有錢人的公子?
還是說,這話得改成,人摸狗樣的人的兒子才算貼切。
回家之後,她將那原話告訴了她爹,嚇得那個總是沒什麼膽子的文弱書生又哭了好久。
沈括那時只是一名六品殿儀,因為文才還說的過去而被林方知看重,叫他來給林羲和的妹妹林婉清做先生的。
誰想到這廂剛做了沒多久,便讓沈衡惹惱了丞相家的長子。
她滿仗義的拍著自己爹的肩膀,信誓旦旦的說:“您放心,有什麼事情都有我兜著。”
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她都在等待對方的報復。
在她不甚好的記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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