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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芳洲與沈二郎成為好朋友,兩人以兄弟相稱。那沈二郎出手闊綽,吃飯時總是搶著結賬,林芳洲也不好佔人便宜,也與他一起搶。
十七覺得他們好無聊。
不能鬥蟋蟀,沈二郎帶著林芳洲一同看了幾場蹴鞠比賽,從此林芳洲有了新的愛好。
卻不知,因這新的愛好,她差一點送掉性命。
第41章
林芳洲往常時候在家也玩氣球,只是她體力和技巧都是下下等,別人嫌她,而永州城裡的蹴鞠兒好手又少,成不了大規模的比賽,因此她一直興趣缺缺。
到了京城可就不一樣了,這裡臥虎藏龍,大的蹴鞠比賽每月都有,小的比賽也幾乎天天有。那玩皮球的高手,萬人追逐,去酒樓吃飯都不消自己掏錢,到青樓裡轉一圈,花魁娘子也上前來敬酒,比狀元榜眼還要風光呢。蹴鞠比賽憑票入場,還可押注賭博。京城最大的蹴鞠社有兩個,一個叫雷霆社,一個叫虎嘯社,兩社各有一班高手,經常爭得不相上下,勢同水火。
林芳洲喜歡雷霆社,沈二郎等一干與她有交情的紈絝,也都是雷霆社的支持者。看比賽時,倘若有雷霆社,一定只給雷霆社喝彩,押注也押雷霆社。
要說京城裡的紈絝子弟,那也是分幫派的。比如,北方的子弟說南方子弟刁滑,南方子弟說北方子弟愚笨,雙方互相看不起;江西子弟與福建子弟互相討厭,經常打架;官宦人家的子弟,通常看不起商賈,而商賈的子弟,又討厭官宦人家清高……
林芳洲那一夥,聚的是一群商人子弟,雷霆社裡專管把皮球往風流眼裡踢的那個球頭,也是商人出身。而虎嘯社收的許多徒弟都是大官的後代,虎嘯社的支持者裡也有許多官宦子弟。
兩個球社爭得難分高低,漸漸的,各自的支持者也有些水火難容。
那虎嘯社的支持者裡,為首的是蔡公子。在棚頭裡鬥蟋蟀時,蔡公子對於鞠躬盡瘁的黑熊力士那般無情,林芳洲當時就很看不上他。後來才聽說,這蔡公子竟是齊王妃的親弟弟,人品不好,心狠手黑,還有特殊癖好,養了許多孌童,林芳洲聽說之後,更覺厭惡。
蔡公子長相倒不能說難看,只是一雙鼻孔朝上翻,看著很滑稽,林芳洲指著他的鼻孔,對沈二郎說,“看,那豬鼻子長在了人的臉上。”
沈二郎等一干紈絝鬨然大笑。
蔡公子看到他們竟敢對著他大笑,料也不是什麼好事,怒道:“你們笑什麼笑!”
林芳洲氣定神閒地看著場上的拼殺,“我笑的是,虎嘯社今日怎麼都成了病貓,我看呀,應該改名叫‘貓叫社’了,哈哈,哈哈哈哈!”
蔡公子氣得臉色發青。
虎嘯社今日表現不好,雷霆社贏了他們三個球。按照慣例,贏的一方請球頭自不用提,那輸的一方,球頭是要被鞭打的。
散場時,林芳洲一行人出來,正好看到雷霆社的社員呼嘯著要去喝酒,幾人上前想和他們搭話,那些社員見慣了這樣的,有些不耐煩。
可是當雷霆社的球頭一眼看到十七時,他竟然向十七招了招手,“大白馬,你怎麼在這裡?”
林芳洲有些奇怪,“你怎麼叫他大白馬?”
“因為他姓馬,還喜歡穿白衣服。”
“哈哈哈哈是嗎,原來你叫大白馬呀……”林芳洲看著十七,覺得這個外號很好玩。
十七乾咳一聲,道,“他們亂叫的。”
林芳洲突然一拍腦袋,“哎呦!你們認識?!”
球頭奇怪地看了林芳洲一眼,道,“你不知道麼,大白馬也是我們雷霆社的弟子,他蹺球很好,可惜平常太忙,也不來玩。”
在一個球隊裡,“蹺球”的責任是傳一腳好球給球頭,讓球頭能順利把氣球踢進風流眼裡。場上最風光的自然是身為前鋒兵的球頭,但林芳洲一直覺得,想把輔助性的蹺球踢好,才是真正的不易。
她聽罷此話,連忙鄭重向十七作了個揖,“哎呀!失敬失敬!”
其他人也都來給十七作揖,弄得十七有些難為情。
因為十七與球頭的交情,林芳洲一眾得了機會與雷霆社的主要成員聚餐,真令人羨煞。
過了幾天,再遇到比賽,林芳洲對十七說,“十七,要不你也去踢吧?”
十七無奈搖頭,自言自語道,“我就知道……”
十七上了場,雷霆社如虎添翼,把虎嘯社壓制得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