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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清楚這次談判列強並沒有多少的誠意,而是抱著拖延的心思,甚至是想在與南京政府的談判中佔得先機,逼迫南京政府不再堅持收回租界與租界地,重新確立在華利益。
他們不過是想著是否可以讓南京政府接受滿清所遺留下來的一切,即便這不太現實。但到手的哪有這麼輕易吐出去的道理。
袁世凱北洋集團還不夠強大,如果他足夠強大,朱爾典甚至不願意與南京方面有任何的接觸,現在失去的,將來總能拿回來。
李秉衡正是基於列強的這種心理,才故意讓袁世凱順利的在北京安坐,甚至總攬大權,現在南方政府從列強手中強行收回的,列強就會指望著袁世凱幫他們奪回來,甚至給他們更多。
現在英法等國失去的,將來可以順利的進入日本的腰包,何樂而不為呢?
這是李秉衡根據後世中國國民革命軍北伐時以及之後的收回各種列強在華特權時,專門對日本當時的對策進行分析得出的。
更何況歐美猶太財團不希望看到日本進攻中國,而是希望中國略為強大些,能夠幫他們賺錢,並且打擊沙俄,兩全其美。
加上中國與南華表現出來的不惜一戰,沙俄與日本兩個最有可能武力干涉中國的國家都不太可能動武,所以李秉衡目前打算就巴格達鐵路問題逼迫英法等國就範,用強硬手段收回部分特權。
上個月南京政府外交部就重訂條約事發表宣言,宣佈三條原則:“一、中華民國與各國間條約之已屆滿期者當然廢除,另訂新約。二、其尚未滿期者,國民政府應即以相當之手續解除而重訂之。三、其舊約業已期滿而新約尚未訂定者,應由國民政府另訂適當臨時辦法,處理一切。”
之後民國政府頒佈了《中華民國與各外國舊約已廢新約未訂前適用之臨時管理辦法》。其中規定:“在華外人之身體及財產應受中國法律之保護在華外人應受中國法律之支配及中國法院之管轄。”
廢除不平等條約從何著手,外交部認為:中外間所訂條約,內容繁複,綜其不平等之要點,主要為協定關稅、領事裁判權、租界租借地、內河航行權、陸海軍駐屯權五種,其中最關重要而足制中國命脈者,為協定關稅和領事裁判權。
由於目前獨特的中國格局以及複雜的國際形勢;領事裁判權反而成為了較為容易透過的一條。
治外法權的產生,除開侵犯中國主權的一面以外,也有特定情況的另一面。即,中國當時的法律顯然與當時國際通律有根本差別。中國並無獨立司法機關,完全由行政長官判案;而且刑律中肉刑、砍頭、凌遲處死等原始野蠻的刑罰比比皆是。
以堅船利炮開啟中國大門的列強,要求治外法權也不奇怪。如果僅以改變舊律法看。治外法權無疑有促進作用。但因此便侵犯中國主權,確實是一種簡單而且違背國際通則的粗暴行為。
南京民國政府已經公開宣佈了在中國建立法制的計劃與步驟,並且承諾儘快建立法制國家,這點得到了列強的支援,畢竟對他們也有益處。
也就是說,五大不平等待權已經有一項是基本可以廢除的,另外民國政府又事實上收回了關稅協定權,剩下的內河航行權與陸海軍駐屯權便成為了主攻方向。
租界與租界的比較複雜,李秉衡打算放在最後,所以,目前主要的工作便是確定關稅協定權的正式收回。
自從軍隊進駐海關之後,南京政府釋出關稅自主佈告,宣佈自本年8月;日起,將南京民國政府管轄各省境內的各種透過稅,全部裁撤,同時宣告關稅自主。將進口貨物改照國定稅率徵稅。同日。南京政府公佈了與此相關的法規。如《裁撤國內透過稅條例》、《國定進口關稅暫行條例》等。
南京政府的立場受到列強的抵制,尤其是軍隊進駐海關的行為,讓他們反映強烈。
各國駐華公使團決定,不對南京政府的佈告做正式表示。同時,有關國家還進行武力威脅,調集軍艦在中國各海關挑釁。
這便是南京政府毅然決定廢除“內河航運權”的開端,有了海軍的支援,列強的軍艦被趕出了長江,這才促成了英國不得不選擇儘快開啟談判。否則,說不定南京政府會有更出格的行為。
“聳使先生。這些中國人一定會低頭的,不是嗎?”
庫朋斯齊一直低垂著頭,在回租界的路上,彷彿心事重重。
與他的前任廓索維慈相比,他似乎更加的理性與溫和,這使得國內對他提出了質疑。要求他對中國採取強硬